段正元正历明时过年观

过年为历法所制定,而历法作为人们为了需要而创立的长时间的记时系统,与社会各项事务联系紧密,与耕作收获、婚丧嫁娶以及收入结算等众多实际生活息息相关。一提到过年,人人都能津津乐道,讲出许多过年的精彩故事,难忘而深刻,由童年到暮年一个接一个层出不穷。在我国,辛亥革命后,人们一年当中一般过两个年,一个是阳历年,或者称为元旦,一个是阴历年,或者称为春节。对于这两个年,经过一百多年的历史变迁,如今似乎约定成俗,很少进行深入探究。然而,期间也不乏一些有识之士对不合时宜历法的针砭。本文别的不提,仅就被学术界称为“中国近代史上鲜为人知的一代真儒、名副其实的现代孔夫子”段正元,对此所进行的评说进行撮要,以供大家学习借鉴。

早在八十年前,段正元于民国时期给弟子的一次说法时曾经这样讲:“今以西历说,平月二十八日,月大三十一天,月小三十天,虽号阳历,既不合太阳一年周而复始之轨道,又号月,亦不合月之朔望晦暝,行之中国如何合宜。如中历年月日时、春夏秋冬、朔望晦暝、干支五行,皆载列清楚,虽田夫野老审时可知种植,孩提妇孺望月而知朔望,何等便宜。即此一端,已见其假,其他无一不假,可以类推。”

不仅如此,段正元还把历法的制定和圣学失传相关联,认为“真正圣学失传,诸事退化,遂教外人看不起。动说中国古来圣人都是妄自尊大,即中国人自己无真正学问,立不住脚跟。为外人之富强功利所摄,遂亦付会其说,看不起古来圣人,或竟与现在的哲学家、教育家、宗教家相提并论。其不知大圣人之所以为圣,即不知中国之所以为中国。以中国目前之贫弱言,固觉不如外国,岂知由于未实行圣人之教化,未实修圣人真正学问之故。”为此,段正元指出:“治历明时为文明最著之事,欧西有史不过二千余年,中国在四千年前已有时历。人知尧舜时以璇玑玉衡齐七政,日月星辰躔临宫度,推算更为精密,不知古大圣人奉天授时另有一层学问,并不似近代之天文家专赖仪器。”段正元说:“中国之学说与外人之学说,比其精粗浅深,实有天渊之别,中国所讲形上之道,外人所讲形下之器,形下之学讲到深处亦可巧夺天工,但与形上之道相比,实为粗浅。现在外人制器者,几乎发明殆尽,而全世界明道者,实无几人……太阳之行是在罡气中行,非常容易,并不似俗人臆想中之动作笨重,人在非常道中窥测天地,因限于仪器与肉眼之能力只能见到此处。”

根据他的上述观点,对于我国于民国元年开始引用的阳历,段正元进一步指出:“西人用阳历测日晷为年,谓一年为三百六十五日可已,谓之为十二月则不通。何以故?月者缺也,三五而盈,三五而缺,故称月焉。既不推算盈缺,何以谓之为月?仍以月名是为背道而行。中国圣人定礼,得历数之中,顺天应人,使夫妇之愚一目了然,故曰敬授人时。大道生天地故有日月,无日月往来,则无昼夜四时。每年夏至至长,冬至至短,丝毫不错,因岁差而有闰月,皆依日月之道自然而行也。如国家不能与大道完全贯通,则不得为中,故国号中华,盖有由来也。”

虽然读书不多,幼年只读过一段时间私塾,但是,通过拜师学道明心见性,段正元不但熟知历法,而且对不合时宜的历法改革利弊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作出过极其准确的预告和判断,把制历与可为法、不可为法相联系,强调“中国为大道发源之地,文明古邦,历来大圣人一切制作,皆是应天顺人可以为法,故曰中华。西土未曾笃生大圣人,虽亦一时富贵,皆不过霸术小道,多不可以为法。所以为蛮貊之邦。”终极一生都在教导弟子凡事可为法者效之,不可为法者改之。

对于古今在历法制定及其方法上的不同,段正元曾经进行过认真地分析和比较。对此,他于民国十七年给弟子讲天人关系时说:“历书一事,中国古大圣人敬授人时,皆静观俯察,本诸天地之自然,故虞书曰朞三百有六旬六日。其法以冬至日午景最长为始,积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其景复长为岁,故周天亦列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盖天度之数,同乎日积之数也,但天与日皆左旋,一昼夜皆绕地一周。天运每日三百六十六度四分度之一,是天运每日过日一度,每岁多日一周,日躔每日不及天运一度,每年不及天运一周,积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日方行天一周,计天运得三百六十六日四分度之一,而比日又多一周天。岁终日复于躔,天与日会而为一岁,谓之朞。朞者期会之意,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者,举成数言之也。计一年之中,日与天会三百六十日外,多五日二百三十五分,为气盈,月与日会,三百六十日内,少五日五百九十二分,为朔虚,将日行所多五日二百三十五分,合月少行少五日五百九十二分,通计得十日八百二十七分,三岁积气朔之数三个十日八百二十七分,计三十二日六百单一分。五岁积五个十日八百二十七分,计五十四日一百七十五分。故三岁一闰,五岁再闰,气候始得均齐,而四时寒暑不谬,不同乖戾,故曰以闰月定四时成岁也。”

针对以上所说,段正元指出:“古大圣人宪天出治,无事不为民,无事不在天,故又曰允厘百工庶绩咸熙。是中国历法推算虽较繁难,然合乎天运,日月岁时数端,通汇兼顾以为法,并非专以太阴为主而立法也。故对于年月日时之称,皆无名实不符之弊。现在科学进步,天文算学日益精微,嫌古历置闰推算之法不惟繁难,且十九年后尚有岁差,于是改革历法,不管气盈朔虚,索性将周天变为三百六十度之整数,一年十二月中,以一、三、五、七、八、十、十二七个月为大月,俱三十一日,共二百一十七日,以四、六、九、十一四个月为小月,俱三十日,共一百二十日,又以二月为平月,平时仅有二十八日,合计一岁三百六十五日,惟每四年中(遇申子辰年)加一闰日,为二十九日。是将周岁亦变三百六十五日之整数,将截去四分日之一之零数,积至四年,合四个四分日之一凑成整日,以为设闰。如此历法以整御零,删繁就简,巧则巧矣,独月之盈缩不能每月一次,而名之为大月、小月、平月,则月之名实不符。名实既不相符,即于人事上发生种种不便之感。夫国家立法凡以为民也,既不便于民,徒以算法简便而改革之理由实不充足。故日本改革用新历多年,民间尚沿用旧历,而对照之历不能免除。我国亦然。即少数赞成新历者,恐亦多系盲从,而不知其所以然也。然理由既不充足赞成者又属盲徒,何以世人不审其中之善恶是非,及有益无益,捕风捉影随声附和耶!”

对于废弃阴阳、参合旧历可能导致的结果,段正元这样论断:“中国现无圣人立法,而古圣所传大学中庸之道无人能解,今并其书亦弃而不读,老大男女,糊糊涂涂的过,青年男女盲目所从,概被恶俗牵引,不惟事事模仿,并且变本加厉,数十年来,因误解平等自由,堕入陷阱者不知凡几。此所谓夏变于夷,与废弃阴阳,参合旧历,改用阳历之事同出一辙。如再不挽回,将不知伊于胡底。”据段正元讲述,我国在周代就以冬至为年,后因大道隐、社会乱为无知改之,自此,人民的好年景便也每况愈下。于是,段正元竭力倡导冬至过年,其原因就在于“从前以月计年,或因年改月,有种种之变化,我今年以太阳为主,月以太阴为主,顺天道合人情,推行于天下万世,无往不利。”并言“我冬至节过年,即以无为天道为主,正月初一过年,是以有为人事为主。”

段正元治历明时的说法还有许多,在由他讲述,后被弟子编辑而成的《师道全书》60卷中多有记述。

对于段正元的过年观,不少有识之士认为其内涵丰富,凝聚着中华文明的传统文化精华,不但兼容了太阳太阴,而且囊括了阴阳五行,故而在八十年前的民国时期,就有人依照段正元的说法把冬至节称为旧年过,把从春节称为新年过,独立不羁,处世不闷,过起自己心目中顺天应人、遵从师道的年来,在他们看来,过这样的年才最有意义,无论什么样的祝福都恰合其度,惟大圣人才能如此发皇耳目、分决狐疑。

张展才于庚子冬至旧年于陋室

于辛丑冬至前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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