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经院派哲学的“共相”与“殊相”问题
中世纪经院派哲学的“共相”与“殊相”问题
“共相”(复数为universalia 单数为 universale) 这一哲学术语代表着日常话语中的普遍和一般,比如:圆形是一种概念。与这一概念相对应的是“殊相”(复数为particularia,单数为particulare)表示特殊的对象,比如圆形的灯,圆形的球。
“共相”是否真实存在?这个问题是中世纪基督教经院派哲学激烈争论的一大焦点问题,并逐渐形成两大思想派别:
(1)唯实派,也称“实在论”,认为“共相”(一般)先于个别事物而存在,是独立于个别事物的客观“实在”;“共相”是个别事物的本质,个别事物不过是由“共相”派生出来的个别情形、偶然现象,并不真实存在。
(2)唯名论:认为没有离开人的思想意识和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共相”(一般),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真实存在的;“共相”只是人用来表示个别事物的名词或概念。
后来在这两派观点中还产生了一个中间流派:认为共相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
关于共相问题其实早在古希腊哲学时代就已经有了纷争,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师徒二人,柏拉图认为理念才是第一真实存在的,是可以在殊相之外独立存在的,而亚里士多德相反,认为个别事物才是第一实体,共相存在于殊相之中,并不能独立于殊相而单独存在。因此如果按照”共相“问题的划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承认共相的存在,因此都是”实在论者“,但是关于共相是否独立于殊相而单独存在,两人有着根本性的区别。
共相问题之所以在中世纪经院派哲学中特别的突出,是因为,这个问题关系到基督教中“实体转化”、“三位一体”等重大命题。
柏拉图的实在论
柏拉图认为理念(共相)是最高的,最实在的存在形式,它们的存在独立于人类的理解,也没有可感的现象表现,这是一种极端的实在论(柏拉图式的实在论)。按照柏拉图的说法,即便人类全部被灾难毁灭,共相照样存在。
中世纪,这种柏拉图式的极端实在论有句代表性的话语:universalia anta res,(共相先于对象而存在)。”先于“(ante)这个短语表明,共相是独立于对象而存在的,因为事物,包括人类都是上帝从他的思想(共相)中创造出来的。
亚里士多德的实在论
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形式(共相)存在于个别事物(殊相)之中。通过殊相,借助思想,人类可以认识到共相,但共相不能独立于事物而存在。亚里士多德在承认共相存在,并且是实在的这一点上与柏拉图相同,但是他不认为共相是一种高于殊相的存在形式,共相的存在也不能说完全独立于殊相。
中世纪,对这一立场的表达也是一句代表性的话语:universalia in rebus,共相存在于对象之中。“圆”的共相(形式)存在于人类之前,并且也存在于人类之后,但是“圆”的东西消失了,“圆”的共相也就没有了。
还有一些思想家,主张共相(比如正义)既不存在于对象之中,也非独立于对象,而认为共相仅仅是一些名称,人们出于实用目的来用它们指称彼此相像的一些对象。我们不是把所有圆的东西列举出来,而谈论圆,而只是使用了一个共同的名称”圆“。这种唯名论的观点,中世纪的表达是:universalia post res,即共相存在于对象之后。人们是先知道了特殊对象,然后才赋予共同名称(共相),唯名论者可以说,概念存在于个人的意识之中,但不是作为任何独立于个人意识的东西。
在中世纪的争论中,我们可以梳理出:(1)有些人主张从上帝的视角来看ante res(先于对象的),因为上帝是从自己的思想中创造了这些对象;(2)从实际存在的对象来看,共相是 in rebus(在对象之中);(3)从人类认识的角度,共相是post res(后于对象的)。
对于共相之辩中的那个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是衍生出不同的意义的,如,中世纪,许多的哲学家认为,实在论与基督教神学最为协调。有时,唯名论被看做异端。
后来,关于信仰和理性的关系,天主教和新教的看法有着基本上的不同,这与共相之变的问题是紧密相连的。中世纪的早期,实在论是占据上风的,到托马斯·阿奎那的中世纪鼎盛时期,流行的是一种温和的实在论:共相存在于上帝的思想中(ante res),存在于特殊对象中(in rebus),存在于人类思想中的抽象(post res).但是中世纪后期,唯名论发展起来,马丁·路德的新教诞生。
中世纪经院派哲学的三个分期:
(1)早期经院哲学,从奥古斯丁(公元400年前后),到公元1200年前后,这时期许多方面可以用奥古斯丁和对他有着深厚影响的新柏拉图主义来概括。这一时期的著名人物有爱尔兰僧侣约翰·斯格特·埃里金纳(John Scotus Erigena)(9世纪);坎特伯雷的安瑟伦(Anselm of Canterbury 1033----1109),其出名是因为他的所谓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以及怀疑论立场的法国人彼得·阿伯拉尔(Peter Abelard)(12世纪),他的贡献在于对经院哲学家讨论哲学问题的典型方法的形成所起的作用。
(2)经院哲学的鼎盛时期,从公元1200年前后--14世纪初期。是宏大体系和综合的时代,代表人物是大阿尔伯特(Albertus ,Maguns 或 Albert the Great ,卒于1280年),他的学生托马斯·阿奎那,以及托马斯·阿奎那的主要论敌约翰·邓·司各特(John Duns Scotus,卒于1308年)。
(3)后期经院哲学,从14世纪初期持续到文艺复兴。代表人物英格兰人奥卡姆的威廉(William of Ockham),他宣布信仰和理性是完全不同的,他捍卫唯名论,并转向经验的东西,因此预示了新的哲学时代的来临。
在神学上来说,共相的问题是一场有关信仰和知识之间的争论。因为在从德尔图良到路德的传统中,基督教唯名论强调信仰和启示是独一无二的,是理性永远无法领悟的。在唯名论者看来,如果理性能够通过上帝之言和信仰领悟启示所教导我们的东西,道成肉身的全部意义就被削弱了。基督教实在论者,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受新柏拉图主义影响的基督徒之所以提出用理性来接近上帝(万有之源),仅仅是因为我们心灵的概念是符合实在的东西的。这预设了再共相问题上的所谓实在论立场中所形成的那种本体论和认识论。
在许多基督徒看来原罪说(人作为一个物种继承了一种有罪的本性)、圣餐式(面包和酒成了基督的圣体和圣血)、三位一体说(上帝同时既是一个位格,也是三个位格),以及神人和合说(嫉妒能救赎人类的罪恶、因而使人人获得拯救),都是从概念实在论最容易理解的信仰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