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误读了“不公布成绩”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6月1日正式实施。为落实未保法,教育部6月1日正式签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保护规定明确规定:“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等学业信息,学校应当便利学生本人和家长知晓,但不得公开。”
学校到底该不该公布学生成绩?这是一个学校、老师、家长和学生都高度关注的话题。今年4月,保护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学校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的规定引发了热烈讨论。在很多人看来,“不公开成绩、名次”就是“不排名”“不公布成绩”。显然,这种解读有违此项规定的初衷。
一方面,作为直观评价学生学习成效的一种方式,分数和名次的作用不能完全忽视。此外,分数和名次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
另一方面,分数和排名仅仅是评价手段之一,并不能反映学生的全部。如果过分看重分数和排名,极易陷入“唯分数”的误区,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甚至会使学生陷入学习困惑。此外,从某种意义上说,考试分数属于学生的隐私,随意公开,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公布分数与排名,需要进行有温度的设计,要在充分尊重学生隐私的基础上,考虑学校、班级教育教学管理和成绩分析及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估的需要。孩子和家长有权利知道考试成绩及名次,但“不能随便让其他人知道”。
“不公布成绩、名次”,旨在叫停简单粗暴地将学生的成绩和排名信息直接公开,严禁将学生的成绩和排名作为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不得公布成绩、名次”的正确解读应该是,“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等学业信息,学校应当便利学生本人和家长知晓,但不得公开”,这才是科学、理性、有温度的解读,也是在保护未成年人基础上,管理学生成绩和名次等信息的最佳方案。
(作者许朝军,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此为蒲公英评论网站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