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喑璞:书法运指运腕之争

书法运指运腕之争

谢喑璞

我是中国书法网的常客,在中国书法网的[书法研究]中细读了许多“书法专论”,如研读了刘兆林先生的《张冠李戴的“用笔千古不易”说》、瞳人的《用笔论》,拜读了黄玉泉先生的《关于中锋用笔最权威的研究》。近日,偶而翻出几本书法方面的书,发现几位前辈,如沈尹默、潘天寿、邓散木诸先生,关于运笔中的主张是一致的。他们都主张运腕,而不主张运指。

例如沈尹默先生在《书法论丛》一书中,在批评李煜、包世臣等人的运指主张之后声明:“这个问题关系书法者甚大,所以不能缄默不言。”潘天寿先生在《中国书法简论》中有一段话:“关于执笔的方法,自来各家的议论是非常杂乱的。其中最荒谬的是两件事:一件是所谓拔镫法的搅不清,一件是运指说的行不通”,邓散木先生的《怎样临贴》中强调:“首先要注意的是写字必须以手腕运笔,而不可用手指运笔”等等。

几位先人德高望重,书艺精湛,蜚声中外,笔者景仰之至!然而,对他们只主张运腕,而竭力排斥运指的主张,却不敢苟同。“吾爱吾师,我更爱真理。”(亚里士多德语)笔者抱着这一真诚态度,谨将此文呈沈尹默,潘天寿、邓散木三老在天之灵, 同时就教于当世大方之家。

关于运笔主张之争,可谓由来之久。让我先对历史上的一些有关论述作一个简单回顾吧。

早在西晋时期,著名书法家索靖在《草书势》中提到:“……命杜度运其指,使伯英回其腕,著绝势于纨素,垂百世之殊观。”从这段话,可知杜度运指,伯英(张芝)运腕,——出于文字上的工整,索靖才那样写。索靖的本意是指和腕都是必不可缺的。

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著的《笔势十二章》提到“踠脚兆斡,上捺下撚,终始转折,悉令和韵……”撚即捻,要使笔管(根据需要)以自身为旋转一个角度,只有用手指捻动,这说明书圣王羲之不反对运指。

唐代颜真卿在论述张旭笔法的《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中有一段对“攻书之妙”问题的回答:“妙在执笔,令其圆畅,勿使拘挛。”可知,根据人的生理特点,如果只强调运腕而不运指,恐怕就难免“拘挛”而无法确保“圆畅”。

北宋大书法家黄庭坚认为:“心能转腕,手能转笔,书字便如人意。”这种心、手指、腕一体的观点是十分正确的。

南宋姜夔提出“大抵要执之欲紧,运之欲活,不可以指运笔,当以腕运笔,执之在手,手不主运,运之在腕,腕不主执”。他第一次明确地提出单独“运腕”的主张,并主张坚决拼弃运指,后来,书界运笔之争就从这开始了。

元代郑杓主张掌、指、肘、腕并用,(详见《衍极》一文);明代丰坊主张运腕而排斥运指(详见他的《书诀》);明代书家项穆的主张与黄庭坚十分接近:……然腕能从臂,指能从心,潇洒神飞,徘徊翰逸”,可知项穆主张身,心、指应该互相配合。

至清代,书界运笔之争达到高潮。朱履贞在《书学捷要》中提出:“盖书法精劲圆活,全在三指之尖。然三指尖最难结实,更难活动,尤须臂、腕、指三者功夫齐到,方能成书。所谓指运而腕不知,既入优境,乃悟妙理,此古人不言之秘。”

众所周知,邓石如是主张运指的,他提出过管随指转的主张。邓石如的崇拜者包世臣,在《艺丹双辑》中谓:“五指疏布,各尽各力,则形握卵,而笔锋始得随指环转如士卒之从旌麾矣。”

清代周星莲,是一位看问题比较全面的书法理论家。他除了主张“执笔须浅,浅贱易于转动”之外,还在《临池管见》一文中针对“运指不如运腕,书家遂有腕活指死之说”指出:“不知腕固宜活,指安得死?肘使腕,腕使指,血脉本是流通,牵一发而全身尚能皆动,何况臂指之近乎?此理易明。若使运腕而指竟漠不相关,则腕之运也必滞,其书亦必至麻木不仁。所谓腕活指死者,不可以辞害意。”他还进一步指出:“运指腕随,运腕指随,有不知指之使腕与腕之使者……是臂也,腕也,掌也。指也,笔也,皆运用在一心,不知所使,而无不一一效命者也。至于熟板巧生,直便化去,并执笔运笔之法,亦皆忘之,所谓心忘手,手忘笔也。”此论十分精当。

清未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中,一方面承认包世臣之《论书》“精细之至,为后世开山”;一面却认为包世臣“以其要归于运指”,是粗谬可笑,并“故焏正之”。反对运指的理论又达到一个高潮并一直影响至今。

书法艺术是靠线条的变化来表现的,这些变化包括线条的长短、粗细、曲直、轻重,润燥、浓谈等等,以及它们的组合。

线条的变化靠运笔,运笔的关键在使毫,使毫的目的在于中锋用笔,并借以表现出千姿百态、各种风格和意境的书法作品。因此,能否在行笔过程中尽量保持中锋用笔,就成为书法界大多数人衡量运笔正确与否的关键所在(当然,我并不反对偶而地有意使用侧锋)。

书法是一门综合艺术。毛笔是书法艺术的物质基础之一,谈笔法当然不能离开毛笔。毛笔是有一定弹性的。当它受到外力时会产生形变;外力撤消时,形变消失或部分消失,笔锋恢复或部分恢复原来的形状。不过,毛笔同其它书写工具相比,即使是硬毫,也仍然是软的;虽然毛笔可以表现出有限的弹性,但它们,特别是软毫笔,却更多地表现出范性。

尽管运笔过程十分复杂,但我们总可以将其看作是提、按、使、转等一些极其简单的运动的合运动。在运笔过程中,毛笔的弹性至少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当我们对笔作“按”的动作,并使其沿某直线方向前进时,笔锋受到垂直于笔管方向的横向压力,并由直变弯;当我们使笔前进中作“提”的动作时,笔锋弯曲程度减少;笔锋离纸时,它会由弯变直或接近变值。毛笔这种弹性我们称之为“横向弹性”。另一方面,当行笔方向突然发生改变(折),或沿某一比较圆滑的曲线逐渐改变时,笔锋除由直变弯之外,还会因受到一个力矩的作用而使笔毫由平顺变得象麻花那样被扭曲;当结束转、折动作将笔提起时,笔锋在曲弯变直的同时,笔毫也会由被扭曲而恢复或部分平顺。毛笔的这种弹性我们称之为“扭曲弹性”。

毛笔笔锋具有这两类弹性,对于书法艺术影响很大。对毛笔的横向弹性恰到好处的掌握,书家可以随心所欲地表现出线条的轻重粗细、起伏跌宕,点画之间的无穷妙趣由此而生;对毛笔的扭曲弹性的了解,书家可以写出笔笔中锋的书法。

笔锋有长短,笔毫有软硬,作为两个极端,硬毫短锋和软毫长锋,无论是横向弹性,还是扭曲弹性,悬殊是相当大的。

绝大多数人认为,用笔贵在中锋,同时认为“中锋用笔”是很不易掌握的。其实,除去起、止端,在直线书写过程中,“中锋用笔”并不难,难的是在转折之处和曲线行笔过程中尽量做到时时保持中锋用笔,以及在直线行笔的起、止端及时地将笔锋“顺”成“中锋”。

要使行笔过程时时保持中锋用笔,须有正确的行笔方法。正确的行笔,离不开提、按、使转。

“提”和“按”,是指毛笔在竖直方向的运动,“使”和“转”是指在行笔过程中,根据需要,对笔管的方向进行适当的变动与调整,在这种变动和调整中,保持笔锋的方向时时刻刻都与正在写出的线条方向平行,并使“主毫”时时处于线条的中线上。“运腕法”与“运指法”的区别,就在于这实现“使、转”的方向上。

对于硬毫笔,即使不去更多地用指运笔,只是靠腕部肌肉的张弛扭转、手腕的起伏晃动,加上笔管的适当倾斜,合理利用笔锋的弹性,这“提、按、使、转”四字的要求已均可满足,可以将那即将“越轨”的笔锋,调整进轨迹中心,这就保证了“中锋用笔”,人们常说的“管正非中锋”,就是指此。这也正是行笔靠腕的“运腕法”的要领。

上面提到,软、硬毫的弹性相差是很大的。如果说,对于硬毫笔和兼毫笔,单靠运腕就基本上可以“使毫”的话,那么,对于软毫(特别是长锋软毫),单纯靠腕“使毫”将会变得困难很多。由于这类笔的横向弹性及扭曲弹性都相当小,蘸墨就纸时,其扭曲弹性尤其小得可怜;在书写圆弧的行笔过程中,单纯以腕使毫,就显得力不从心,往往是手腕已经“运”过了一定角度,而笔锋却几乎仍然“毫无反应”,继续转腕,及待笔毫稍有“反应”时,偏偏这时执笔的手腕已经转到了接近人的生理条件所允许的极限,虽捉襟见肘,,而“中锋用笔”仍难保证。软毫富有表现力的优点,反而被其弹性过差、不易使转所掩。在软毫(特别是长锋)面前,单纯的“运腕法”确实难以适应;许多“运腕说”者不主张使用软毫笔(特别是长锋),也恰恰从反面证实这一点。

当用软毫笔行曲线时,只要适当地加上运指动作,就能巧妙地避开人的手腕扭转角度有限的生理缺点。例如,适当运用手指捻动笔管,就可以较为经济而高效益地完成单纯运腕难以凑效的使毫动作,使管随指转,锋随管转,克服了软毫笔弹性过小的弊端,化难为易,从而能够有效地“使毫”,保证了“中锋用笔”。当然,“运指”的主张除了上述以指捻动笔管之外,还主张以指对于腕的相对运动去拨动手中的笔,以便“令其圆畅”。

殊途同归,运指说与运腕说两种主张,形式虽异,实质相同,都是为了保证中锋用笔而提出来的,因而都是正确的——不过,绝不能认为能将笔管捻来捻去或拨来拨去,就已经得到书法的真谛,况且,只有技术上的中锋用笔也还算不上书法艺术——它只是一个基本要求,除此之外,书法艺术还要讲形、神、意、韵等等。

我前文承认沈尹默、潘天寿、邓散木三先人书艺精湛,后文又要修正“运腕”说,前后岂非矛盾?二者并不矛盾。笔者认为,诸老如不坚持“运腕”说,而是主张腕、指并用,其书法造诣必将更深。

按照有些人的主张,运笔过程中,笔管“绝对不能转动”,这话恐怕讲得不对——即使单纯靠运腕行笔,随着腕部的左右晃动,笔管除有起倒倾斜之外,尚有幅度不大的转动。这一点,只要执笔一试即知,可见“运腕法”在事实上并没有完全排除笔管的转动。

“运指不如运腕有力。”这是反对运指主张的又一理由。“夫以数指府仰运送,其力有几。”(康有为语)诚然,指力远不及腕力;然而,书苑并非力的角逐场,书家也不仅都是大力士。书法艺术对于运笔的要求,固然要有一定大小的力,但同时还要有适当的灵活性;再者,书法作品中的力感,也并不正比于写字时用力的大小,单以“力”的大小取舍用笔方法的话,何以不提运肘、运臂、运肩、运背,以至运腰、运腿诸法,它们岂不比腕都更有力吗?

在书法艺术的创作中,正确的运笔方法,应该是充分调动而不是抑制人体各种有关器官的积极性,用身体各有关器官控制手中的笔,使行笔中既有适当的力量,又有必要的灵活性。运笔方法,应以人体各有关器官“和谐协调”,保证中锋用笔和“随心所欲”为原则。“运指”只是相对于“运腕”而言。没有脑、眼、指、腕、臂腰、腿等等全身的协调动作,能够写好字吗?人早已主张指、腕兼用了,为什么时至今日,我们却还要充耳不闻,还要“画肤为牢”,人为地将人体割裂开来呢?从这个意义讲,单纯强强运腕而排斥运指,与单纯强调运指排斥运腕,二者之争是毫无意义的——如果以种片面的理论进行教学,那不知会使多少人绕一个大圈子!

就“运腕”、“运指”这两种方法的各自特长而言,运腕较为有力,运指较为灵活;就适应毛笔的品种而言,运腕(特别是长锋软毫);就表现线条的特点而言,运腕更适于方整、更朗,运指更适于圆滑、流畅;就表现书法 作品的风格而言,运腕更适于硬毫,运指更适于软毫(特别是长锋软毫);就表现线条的特点而言,运腕更适于方整、硬朗,运指更适于圆滑、流畅;就表现书法作品的风格而言,运腕更适于凝重、沉著,苍劲,运指更适于潇酒、超逸、妩媚;就“书味”而言,运腕更适于“辣”,运指更适于“甜”;就书体而言,隶,运指更适于篆、草,等等。当然,它们只有相对意义。两种方法,各有千秋,正如方笔与圆笔,只能由并列到互相借鉴,互为补充、互相结合,交替使用,而不能以一法消灭另法。

综上所述,在书法艺术中的正确运笔方法,狭义地讲,应是运腕与运指有机结合的“运腕”——“运指”法;广义地讲,应将手中的笔视为身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以全身协调的动作,去随心所欲地完成笔前之“意”,既有法,又无法,当书者进入自由王国之日,亦即运笔“无法”之时,“无法”才是最根本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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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  钟石山    主编  何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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