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子怼疯温儒敏的信

温教授,您好!冒昧请教一下部编人教版三年级上册第一课《大青树下的小学》一文中的几个问题,如下:

咬文嚼字一下,课文第三段倒数第二行很有意思。首先,“跳孔雀舞、摔跤、做游戏”,从语感上体会,是否觉得有点别扭?其次,三者之间用顿号,说明它们的词性是一致的,那么请问“摔跤”是个什么?是不是第一感觉它是名词?查《现汉》,两个释义,一为“摔倒在地上”,二为“体育运动项目之一”。嗯,显然应该是运动项目之一,好像是名词哦。可是,等一下,词条最前面有一个“动”字,我的天,它是动词?不管是名词还是动词,都不能并列的,好不好?好,人家这里是动宾词语,“摔”是动词,“跤”是名词指“跟头”——谁让“跤”字在这里只有这个释义呢。但是“摔跟头”怎么听着跟之前第一个释义一样样啊。那么,干脆就把“摔跤”就这么绑定得了,让它动宾,就并列了。最后,正要收工,手欠翻到“射箭”,释义之二“体育运动项目之一”,等一下,怎么前面是个“名”字,天啦噜,它是名词?怎么看着跟“摔跤”一样样?不都是一个动词,一个名词,动宾吗?不行,再找一个看看,翻到“滑冰”,好像也是一个动词,一个名词,再一看前面,“名”字;不甘心,再找,翻到“跳水”,嗯,一个动词,一个名词,一看前面,“动”字……我乱了,都是运动项目,都是一个动词,一个名词,咱能不能规矩一点吗?一会“动”一会“名”,无所适从行不行?好吧,可能《现汉》、课本会告诉我们,专有名词绑定使用,约定俗成爱咋咋的——也许,精分之后,没有问题,可惜,我实在觉得别扭,就好比听说“姥姥”“姥爷”是官方用语。

其实,作为课文,其语言文字应该规范、准确,有韵味,富美感。单就这篇文章而言(其他不另说),只能呵呵了。好好读一读,咱知道“坪坝”在《现汉》里带个“方”字吗?不觉得“向在校园里欢唱的小鸟”应该删掉“在校园里”吗(注意排比和美感,还有3年级小朋友那暂时还捋不过来的舌头)?“招引”不应该是“吸引”吗(招引有召集而来,带主观意愿的倾向)?还有“洁白的粉墙”——我知道粉墙指的是用白垩等粉刷过的白色的墙,但是课文啊,你可曾想过是不是要让3年级的小朋友知道什么是粉墙而不与“粉”墙歧义呢?——我觉得课文都没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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