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倾斜有“附加条件”,乡村教师应及早知道

职称晋升向乡村教师倾斜,并不是说在乡村学校工作够一定年限就可以直接晋升职称了!

职称倾斜是有“附加条件”的,对于乡村教师来说,一定要及早知晓这这些“附加条件”,否则到时候可能后悔莫及。

一、原先的业绩条件一个也不少,只是降低了要求

在乡村学校工作够一定年限,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评高级职称!

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其实就是晋升职称业绩“三大件”。

不管是城市教师,还是乡村教师,晋升职称需要“三大件”:优质课证书、单项优秀荣誉证书(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文明教师等)、素质教育相关荣誉证书(科研立项获奖证书、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生社团等优秀辅导证书)。

即便在乡村学校工作年限够了,也必须具备晋升职称业绩“三大件”,缺一不可。

但是与以往相比,要求确实降低了。

对长期在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从教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放宽学历要求,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放宽学历要求,让年龄大的乡村教师有希望晋升高级职称,并且对论文、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这是实实在在的政策实惠。

允许乡村小学教师按照所教学科评聘职称,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乡村教师晋升职称时所申报的专业可以与教师资格证不相符,只要符合“大文大理”的要求就可以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高职可以低聘,但是低职不能高聘(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老师可以在初中和小学任教,晋升职称时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老师在初中任教,是不能晋升职称的)。

适当提高中小学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不低于当地城镇同类学校标准。

与城镇同类学校相比,乡村学校将有更多的中高级岗位,这让乡村教师有岗位被聘任。

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评聘可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并对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可不受所在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指在乡村学校晋升的中、高级职称,只能在乡村学校使用,离开乡村学校,是不予承认的。

如果有老师想在晋升高级职称后,调往城区学校,这个高级职称城市学校是不予认可的,并且在城区学校不能聘用,这就基本切断了乡村教师进城的路,不管你是否愿意,乡村教师在农村晋升职称后,必须留在农村。

对年轻教师来说,如果看到这个条件,可能会自动放弃在乡村学校晋升职称,加速向城市学校“流动”。

可喜的是,乡村教师晋升职称后,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被直接聘用。

带有“附加条件”的职称倾斜,有利有弊

带有“附加条件”的职称倾斜政策,有利有弊。得到最大实惠的是已经在乡村学校坚守15年以上的教师,这些教师大多35岁以上,职称政策倾斜以后,也不再有进城工作的想法,终身在乡村学校上班,这一政策确实留住了这些年龄稍大的乡村教师。

现在的年轻教师以女性为主,她们中的很多人成为乡村教师实属无奈之举,是在考取公务员失败后的第二选择,如果遇到好的机会,她们就会立即离开乡村学校。

愿意终身服务乡村教育事业的年轻教师并不多,当年轻的乡村教师看到职称晋升的“附加条件”,其实会加快她们向城区学校“单向流动”的步伐。

带有“附加条件”的职称倾斜政策,给乡村教师带来了一定实惠,但是在若干年后的乡村学校,是否会出现整体教师老龄化严重的状况呢?

当职称倾斜政策只能把年龄大的乡村教师留在农村学校时,是否与制度的初衷相违背呢?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