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要学会如何保护自己

2014年11月27日,云南广播电视台报道了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民族中学多名女生疑似被迫的卖淫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报道称,记者经过多方了解,一名许姓女子为中间人,先收买几名学生,利用学生把女生约出来唱歌,然后女生被拉出去陪社会人员喝酒,爆料人称酒里被下了迷药……该校校长表示,排查后发现涉及十一二名学生。12月4日,云县政府新闻办发布通过通报称:案件已经告破,3名女学生被性侵,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还有一人在逃。

随着媒体记者的深入调查,发现其实早在8月份的时候,当地初中女生被强迫卖淫的传言已经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也就是说事发三个多月,这种侵害中学生的案件才得到有效的处置。新闻中有这样的情节,有一个女生在进入包房后不久就偷偷向家人求救,很快被解救出来,并未受到侵害,但她和家人没有报警,而是选择了隐瞒,致使罪恶的事情继续发展。

由于中学生缺乏必要的社会实践经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而学校如果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而缺乏对孩子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教育很容易导致孩子出现被侵害而不敢声张的情况。比如2007年安徽阜阳警方侦破一起案件,31名高中女生面对一个深夜闯入自己住处的陌生男子,选择沉默并先后被摧残,直至被房东发现报警。该男子被抓获后供认作案不下60起。所以,对于云南这起中学生被侵害的案件,我们除了谴责当地政府和学校的不作为外,还要呼吁父母和老师注重培养中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避免自己有可能受到的侵害,并学会通过法律来阻止犯罪行为的发生和蔓延。

具体做法父母和老师一方面要加强对青春期孩子的性教育和自我保护的教育,特别是对女孩,不仅要让她们学会与陌生人交往的正确方式,还要通过演练,让她们学会遇到不同侵害事件时的处置方法。另一方面学校要通过宣传标语、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平台传播法律知识,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来增强孩子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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