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札记之——《约翰•克利斯朵夫》
《约翰·克利斯朵夫》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1866年1月29—1944年12月30日)的长篇小说,分上、中、下三卷,共1148页。
按照自己的习惯,我选的是简装版。乳白色封皮,连同内里都很素净;字体五号,有点小,密密匝匝的,颇费眼,需要很能集中心思才能读下来。——我就喜欢这样的阅读:静心,吮吸,身心双畅。
这是我9月29日下午从区图书馆借来的,当晚开始阅读。只是出版序言几百字,就让我咂摸了半天,第二天一大早就做了完整摘抄。我其时在心里告诫自己:尽量细致读,尽量做好笔记,因为这样的作品,以后可能再读的机会不多。
罗曼·罗兰不会教自己笔下的任何一个人人物偷偷摸摸的出场。换而言之,小说里的主角也罢,一个小不点儿仆从也罢,都能被平等对待,让他(她)“精致”出场。每一个人物,都会有精到而贴切的描写,往往一个比喻,就让他(她)“活着走进了读者眼里,心里。”
这是我从他那里写到的第一处:平等对待笔下的每一个人,就像平等看待生活中的每一个人。
在阅读这部小说期间,目前我已经写了十篇文章,大约一万五千多字。在这里,我有意无意地向他学习,注意写好自己看到的人物,努力地让他们成为生活中的真实的人。无论《坐席》《老赵》《麻食》《刀削面》《豆腐刘》,大家都反应说,对人物的描写还算细致,让人觉得他(她)就是生活自己身边的普通人。
——这就够了。你写的人千万不能是“高大全”的英雄,更不应该是“白富美”或者“高富帅”。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个体不能代表大众,大众是最有生活气息,也是最有生命的。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所有的写作只能是“热脸贴冷屁股”式的巴结。而我觉得,用文章来巴结权贵,是彻头彻尾的犯贱。
我最近写东西,有意无意地注重了细节。怎么注重的呢?我尝试用比喻。的确,一个贴切的比喻,远比大段冗长的叙述来得解劲儿。我的二中同学吕文浩,曾经说我在比喻的运用上真是动了心思。他说的没错,我觉得我刚刚摸到了一点儿门道,正在尝试着运用。我在此基础上,也加入生活中自己拼凑出来的俗语或者俏皮话。有人说我的风格里有幽默风趣的成份,恐怕就是说的这些东西。
写作要会虚构,这是一门必备神器。有位作家说过:生活是没有逻辑的,但虚构一定要有逻辑,虚构的东西一定要比生活更真实,才能行。
这一点很重要。我的不少文章,起源其实不过是一个步行时候一刻闪现的念头,就是这个念头成了一千多字的文章。这样膨胀起来的东西,有我的观察,当然也有自己根据生活经历经验的想象和虚构。其中,在很多人身上我都使用了“移花接木”的法术,把几个人几十个人(可以是不同行业的)身上的部分特点,搬到了一个人身上,让他们成为我文章里的真人。
所以,很多人读了文章,都或多或少能看到自己的影子。哈哈哈,不要怨我,那说明你是生活里的真人,而不是童话故事里的假人。
《约翰·克利斯朵夫》写的是音乐天才克利斯朵夫在祖父的引导下走上音乐之路,然后是他在生活和社会的逼迫下成长的故事。人的一生可以是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的,但显然小说的发展不能完全以此推进。这就需要一个能力——作家的构思能力。要会来事儿,要会节外生枝,更要会把那么宏大那么繁杂的东西有序整合生动呈现。这就是大作家的功夫功力,这是一个硬功夫,需要你有足够的能力才能做到。
人与人不同,作家与作家也不同。有人善于写小东西,有人一生写的都是大作品。去年在龙窝读书会上,杨争光先生讲朱自清只能写小作品,“他充其量就是个盆景。”我很认同他的观点。不过,把盆景做好,也就可以了,不能人人非都得拿出《巴黎圣母院》《安娜·卡列尼娜》那样的大东西吧。
最近,很多朋友都敦促我写小说,“写长篇小说,能出名。”我很感谢他们的关心和鼓励,但我坦诚相告:“我还没有驾驭长篇小说的能力。就像开车,现在只能开小车,大型车辆还无法驾驭。”真的是这样的,写东西不像做衣服,把小片缝合起来就成了。也不是把小衣服缝制一下,就成了大衣了。完全不是这样的,大作品需要有更大的格局和视野,还要超强的有组合能力。目前,我还很不具备这样的能力,所以还在读书,还在学习。像饿汉子啃面包一样,先大口大口地啃吧。
还想说一句话,也是罗曼·罗兰在小说里面说的:“法国的女人只爱艺术,不爱艺术家。”其实,我觉得女人所谓的爱艺术,只怕是叶公好龙者多,她们更受不了艺术家的孤僻吧。这话有点得罪女性同胞,无辜者请谅解。在此,我很想代表大家,由衷地向杜甫的妻子表示最崇高的敬意!人都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一定站着一个伟大的女人,说的就是你啊!
最后,还是要说一下读这部小说的笔记。大概做了不到一万字的笔记,多是人物描写的。一本书,能有一个方面的收获,就已经很不错了。最近几天有点颈椎疼,嗨,怪了,晚上我拿书和笔记本做枕头,立好。可见,书不但可以怡神,还可以治病,真好。
读书如交友,要选有品位的书,要交有格局的人。
(作者简介:陈启,平时扫地,闲时打球,偶尔写作。散文《吃麦饭》入编2019陕西中考语文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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