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认错”的董明珠今天道歉了,但是好像又有什么不对

周末的时候,我提到了上周发生的两起因音乐版权而引起的纠纷。一个是李志和农夫山泉,另一个是小柯和董明珠。

农夫山泉几乎做出了一次教科书般的危机公关,第一时间通过微博解决了危机。

反观董明珠,直到昨天中午,才在微博上正式道歉。

对了,董明珠此前有过以下两句名言:

1.我从来就没有失误过,我从不认错,我永远是对的。

2.我宁愿把公关费用拿来做产品。

霸气!

然而现在看起来,公关费用可能真的被董明珠省掉了,但是永不认错的她,在索赔500万面前还是认错道歉了。

但是,以上两个案例,危机公关的发言放在一起比较一下,卧槽!简直是用的同一个模板呀。

大家可以比较一下,两条微博相似度极高,基本上都说了四件事情,只是顺序上有略微的变化而已。

第一,感谢对方提出我方工作中的失误;

  • 农夫山泉:感谢版权方第一时间指出我公司及我方广告公司工作中的错误

  • 董明珠:非常感谢@小柯 先生、版权方华乐成盟和广大网友指出我们工作中的错误

第二,向对方道歉;

  • 农夫山泉:我们在此郑重向版权方致歉

  • 董明珠:对此我们郑重向小柯先生、版权方和广大网友致歉

第三,愿意承担法律责任,该赔钱赔钱;

  • 农夫山泉:我们明天将第一时间根据版权方要求支付10万元版权费用

  • 董明珠:事情发生后,我们以积极和负责任的行动向版权方代表致歉,承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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