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下优酷哈哈
昨天他们视频行业的几位大佬开了个会,互相挤兑。
有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这三大视频网站,还有抖音、快手这样的短视频。
B站如何分类,不知道。目前B站市值最高。
优酷总裁樊路远吐槽说:“三年前多风光,现在不一样,B站大哥的市值是爱奇艺大哥加腾讯(视频)大哥加我打个7折。我们三个的影响力已经非常小了。”
主要是讨论到版权问题。
樊路远在会上表示,“反对侵权不是反对短视频的发展”,“希望全社会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侵权”,“建立短视频先授权再使用的规则”。
就是说现在大家会在各种短视频App上看到那种几分钟看完一部电影的小视频很受欢迎,这些拥有视频版权的平台就不乐意了,觉得这是侵权。
问题是在“爱优腾”这三家上也会有这些内容啊。如果短视频严格遵循先授权再使用,那么很多电影混剪都将消失。
实际上这三家拥有版权的平台应该反思,为什么那些短视频不能在自家的平台上开花结果。怪罪于短视频的侵权于事无补,只不过限制了短视频中的一种门类。
我个人不喜欢看两三分钟给你哔哔完一部电影的那种形式,看得不多。除非是那种我本就不打算看的大烂片,这时候几分钟的吐槽的确非常过瘾。因此虽然我不喜欢,但它已经是另一种作品了,跟正片无关。在我看来谈不上侵权。
举个例子,如果我要批评某篇文章,尤其是逐字逐句批评,就不得不引用我要驳斥的内容,然后才能进行反驳。但绝不能把这种做法说成是“抄袭”。
“爱优腾”在各项数据上不如抖音快手这类短视频,根本不是所谓的剪辑拼贴类短视频的侵权造成的。而是长短视频就不是一回事。产品定位天然不同。短视频就是简单粗暴,要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人刺激。越爆款的越是如此。这些都是内容的特质决定的。
从广义的时间争夺战来说,手机上的一切app都是竞品,都在抢夺用户的时间。但深入分析,爱优腾和短视频app是不构成竞争的。
目前无论是数据还是直观印象,优酷是做得最差的。过去几年的爆款剧印象中不是爱奇艺就是腾讯视频,以至于出现任何一个高分剧,都下意识地去后两家搜索。
所谓公司的基因确实有点玄学,没什么科学根据,但又总是被证明。比如人们都说腾讯有社交基因,没有电商基因,拥有无敌流量就是做不起来电商。而包括阿里在内的其他大公司也一直没啃下社交这一块。钉钉算是退一步,专注办公,几年下来颇有成效。
这种玄妙之处,大概可以用公司文化来类比,无论是人事安排还是至上而下的氛围,还有领导人的思维模式都在起作用。我的老东家网易就是一家做内容特别有想法的公司。同样是音乐app,网易云音乐不知道甩开其他产品几条街。如果版权问题能解决,基本上没其他音乐产品什么事了。
十多年来,具体的执行人早就换了一批又一批了,虽然跟十年前的网易气质上已经差异明显,但依然留存了一些东西,我认为可以笼统地称之为公司文化。然而最让人痛心的依然是不够坚定,缺乏耐心和专注,被数据牵着鼻子走。网易新闻客户端从模仿头条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了奔向堕落。打败一款产品的绝不是它的模仿者。然而短期内的数据压力确实没有几个公司能顶得住。
还是说说阿里大文娱吧。
在PC时代就脱颖而出的虾米,被阿里收购之后,难逃厄运,前阵子宣布彻底终止运营。
阿里巴巴内部有没有反思?肯定有吧,来个PPT,几个会议。然后,然后就埋头继续卖货了,拼多多都杀过来啦。有没有看到任何靠谱的分析吗?没有。只有一些娱乐八卦,大意是高晓松进去之后带来的变化,哦不,是恶化。非常可笑,高晓松能干嘛?高晓松身上的一切优势都可以合作的形式展开,并不需要他入职参与到公司运营。
长视频就不要跟短视频竞争。首先要定位好产品特点。其次,如果游戏规则已经非常明显,就是拼内容,那么这门生意还要做下去,就是死磕内容,无论是外部购买还是内部制作,其他的都没那么重要。比如我多年来一直用爱奇艺和腾讯视频(仅仅是上面有我想看的东西)这么多年相信无论是网站改版还是APP版本迭代都已经无数次了吧,根本注意不到,谁关心这些啊。有内容就看,要会员就买,没内容就走。
因为版权很贵,内容也不好把握,竞争又激烈,视频行业的确是很苦的生意,但与此同时也是清晰无比的生意,就是埋头专注更多内容,其他的都是噪音。
各位也许会说,哈,这么简单的道理难道人家阿里文娱的人不知道吗?是啊,我原本也是这么想的,直到有天在公交站牌看到优酷的户外广告。
我不喜欢有各种业内认识貌似专业夹带术语的分析。而外人又很难从内部去分析阿里的公司文化,是乱成一团还是井然有序。至于阿里内部PPT汇报文化的极端变态也是外界传闻。所以,仅仅作为一个影视剧爱好者以及从业经验来说说我的直观感受。其实是实在忍不住要吐槽。
有一次夜里散步,我看到公交站牌上铺了一堆的优酷广告。我猜是因为品牌VI的全新升级传播,平面上有一句极为空洞的谐音slogan:这世界很酷。看到这个骚操作我真是一脸懵逼。就算是毒贩洗钱的也不能这么花钱啊。
视频网站的核心竞争力是版权内容,无论是采购的还是自制剧,没有人在乎是哪个平台。这都不能算行业常识,是人类常识。也就是说,优酷根本不需要花钱打一个纯品牌形象的广告。优酷上面要是缺乏人们喜欢的内容,把广告打满整个宇宙也没用。
其次,再看这个谐音slogan,“优酷,这世界很酷”。这特么到底在说什么呢?这世界很酷?好吧。但是这世界酷不酷跟你优酷有啥关系?如果是说“优酷的世界很酷”,这又是想表达什么?我上个优酷我就觉得自己很酷?那么我在淘宝上购物一次是不是觉得自己身份与众不同了?
平台是没有包括虚荣在内的情感属性的,品牌是靠内容托起来的。没有人会觉得用淘宝买东西就高级,用拼多多就低级,仅仅是价格和服务。同样的,用优酷看剧也不会有某种身份获得。
虽然视频网站内容为王,完全没必要浪费钱做品牌形象。那就退一步,假设就是要做,一个品牌要对外表达自己酷,要怎么操作?朋友,你知道吗我很酷!这是不及格的操作。对比下成功的案例,动感地带,我的地盘听我的。这就是很酷。再对比下当年的百事可乐全明星阵容广告,大概从未有一句话说,我很酷。但是王菲、周杰伦、陈冠希、陈慧琳……的一系列简单的广告节奏剪辑,甚至只是海报就让年轻人感觉到很酷。年少的我曾经真的觉得喝百事要比可口要酷。
更多好案例和细节不再展开,我想说什么呢,阿里文娱,优酷,BAT,大公司,做出水平还不如乡镇企业的一波传播,人家乡镇企业每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董事长都出来对着镜头致辞新春,朴实而温暖。优酷这一波从策划、定位再到输出内容,全部都是错的,彻彻底底的垃圾水平。
虽然这与优酷上面有什么内容无关,但从这一波操作可以判断这个公司的问题有多严重。估计负责相关工作的人也可以把PPT吹得很灿烂。也就是说,就这东西都能出街,你指望那些负责内容的人能抓住什么好内容?无论是PGC还是UGC,烂都不意外的。虽然这么说是有点武断。
樊路远老师有空在行业峰会上劝B站多做原创,不如好好梳理下整个大文娱是不是从根部都已经烂掉了。
声明一下:我就是不吐不快,没别的意思,也绝非黑稿。衷心祝福阿里大文娱在樊老师的带领下越来越好。期待优酷上有层出不穷的好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