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使用的系列专题6:收房时,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从8月21日开始,我们将推送《佳红说房》系列节目。王佳红律师是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北京市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物业注册管理师,北京市物权法学会成员,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专家成员。 具有10余年房地产专业法律实战经验。曾编著《物权法——以案说法》、《安全置业一百问》,《房不胜防》等著作,多次做客北京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北京交通广播台,长期担任法制日报、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等知名媒体的特聘律师。
大家好,欢迎大家收听《佳红说房》,我是王佳红律师!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房屋交付使用的系列专题,今天分享的主题是:收房时,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第一,购房人可以将收房过程中房屋所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写在验房单上,然后要求开发商的人员在验房单原件上签字,原件提交给开发商,复印件留存在购房人处,以便作为证据使用。
第二,购房人也可以聘请专业的房屋质量检测机构随同一起验房,验房机构所出具的验房报告可以作为收房的文件,提交给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根据报告中所罗列的问题,进行修复或整改。
第三,若是购房人自己发现的问题,或者验房报告中所罗列的问题,只是普通的质量问题,或者仅仅是质量瑕疵,不足以影响居住使用的,比如墙面不平、地面不平等,则购房人很难以此为理由拒绝收房。若是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房屋的居住使用,比如房屋漏水、房屋没有防水层等等,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并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购房人在收房的时候,要清楚房屋存在的是质量问题还是瑕疵问题,因为程度不同,购房人享有的权利是不一样的。
好,今天的《佳红说房》就到这里,希望今天的主题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感谢大家收听和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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