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曼:自由是一种选择

自由是一种选择

文:弗里德曼  编:木叶

人们普遍相信政治和经济是可以分开的,并且基本上是互不相关的;相信个人自由是一个政治问题而物质福利是一个经济问题,并且相信任何政治安排可以和任何经济安排结合在一起。

这些人强烈谴责苏联“集权社会主义”强加于个人自由的种种限制的严重程度,并认为一个国家有可能在采用苏联经济安排的主要方式的同时,又能够通过政治安排来保证个人自由。

以上这种观点是一种错觉,实际上在政治和经济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政治和经济的安排只可能有某些有限的配合方式,特别是一个社会主义的社会,在保证个人自由的意义上是不可能是民主的。

▌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密切相连

经济安排在促进自由社会方面起着双重作用。一方面,经济安排中的自由本身在广泛的意义上可以被理解是自由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经济自由本身是一个目的。其次,经济自由也是达到政治自由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手段。

需要特别强调第一种作用,因为知识分子对于把这方面的自由放在重要地位具有一种强烈的偏见。他们倾向于蔑视那些被他们看作为生活的物质方面的东西,并且倾向于把他们自己追求的自认为具有较高价值的东西看得不可比拟的重要。

然而对我们国家的绝大多数公民来说,作为政治自由的一个手段,经济自由的直接重要性的意义至少可以和经济自由的间接重要性相提并论。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外汇控制,英国公民不准去美国度假;在这件事情中,英国公民所被剥夺掉的基本自由正和美国公民由于政治观点而不准去苏联度假一样。

在外表上,一个是对自由的经济限制,而另一个是对自由的政治限制;然而两者之间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在不同州的法律规定下,一个美国公民没有自由来选择自己的职业,除非他获得从事该职业的执照。这样的一个公民同样地是在被剥夺其个人自由的实质的一部分。

直接提供经济自由的那种经济组织,即竞争性资本主义,也促进了政治自由,因为它能把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分开,因之而使一种权力抵消掉另一种。

关于政治自由和自由市场之间的关系,历史的例证是和上述一致的。我找不到任何例证来表明:人类社会中曾经存在着大量政治自由而又没有使用类似自由市场的东西来组织它的大部分的经济活动。

因为我们生活于一个基本上是自由的社会里,我们倾向于忘掉像政治自由这样的东西在世界上的存在,忘了人类历史典型的情况是:专制、奴役和痛苦。

▌经济自由是政治自由的必要条件

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早期的西方世界是历史发展总趋势的突出的例外。以这个事例而论,政治自由显然是随着自由市场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而到来的。希腊的黄金时代和罗马时代的早期政治自由也是如此。

但历史仅仅表明:资本主义是政治自由的必要条件,但这显然不是一个充分的条件。

法西斯的意大利,法西斯的西班牙,过去七十年间不同时期的德国,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日本,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几十年中的沙皇俄国——这些都不可能被称为是政治上自由的社会。

然而,在以上各个社会中,私有企业是经济结构的主要形式。因此,明显地存在着基本上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安排而同时又没有自由的政治安排的可能性。

甚至在那些社会中,一般公民要比现代极权主义国家,如经济极权和政治极权结合在一起的苏联或纳粹德国的公民具有更多的自由。资本主义和私有财产的存在对国家的集中权力形成了某些限制。

政治自由和经济自由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但绝不是一个方面导致另一方面。十九世纪初期,边沁和哲学的激进主义者倾向于把政治自由看作为经济自由的一种手段。

他们相信:群众受到强加于他们身上的种种限制的束缚,并且相信:假使政治改革给与大部分人民以选举权,他们会做对他们有益的事,即选择自由放任。

回想起来,我们不能说他们是错误的。很大程度的政治改良和趋向大量的自由放任的经济改革伴随在一起。随着这种经济安排的变化,群众的福利大幅度增加。

在边沁自由放任主义于十九世纪的英国取得胜利以后,接着到来的反作用即是对经济事务日益增长地进行干预。到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在英国和其他各地大大加速了这个集体主义的倾向。

福利而不是自由成了民主国家的决定性的主张。由于认识到对激进主义的内在的威胁,哲学的保守主义者的思想上的继承人——这里随意提到几个,如迪赛、米塞斯、哈耶克和西蒙斯——他们担心:继续集中控制经济活动会造成“通向奴役的道路”,正如哈耶克对这个过程所作的透彻分析的名称所示,他们所强调的是把经济自由作为政治自由的手段。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的事实显示了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之间另一种不同的关系。集体经济计划确实干扰了个人自由。然而,在某些国家中,结果并不是压制了自由,而是把经济政策倒转了过来。英国“协议控制”法令提供了最显著的例子。

但仅凭历史的例证本身从来是没有说服力的,或许自由的扩大和资本主义制度以及市场机制发展同时发生仅仅是一种巧合。为什么它们之间会有联系呢?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之间的逻辑上的联系是什么呢?

▌自由主义的两种含义

作为自由主义者,我们把个人自由,或者是家庭自由作为我们鉴定社会安排的最终目标。在这个意义上,作为一种生活目标的自由牵涉到和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它对住在荒岛上的鲁滨逊(不算进他的仆人礼拜五)根本不存在任何意义。住在荒岛上的鲁滨逊是受到“约束”的。他具有有限的“权力”,他只有少量的选择的余地。

在一个社会中自由是与个人如何使用他们的自由是无关的。它不是一个包括一切的伦理问题。确实,自由主义者的主要目的是把伦理问题让每个人自己来加以处理。“真正”重要的问题是在一个自由社会中的个人所面临的那些问题——即他应该如何使用他的自由。

因此,自由主义者将强调两种意义的自由——一种是和人们之间关系有关的意义的自由,它是自由主义者把自由当作为第一个考虑因素的出发点;另一种意义的自由关系到个人如何使用他的自由,它属于个人伦理和哲学的范畴。

自由主义者把人当作为不完善的实体。他把社会组织问题看作为消极地防止“坏人”做坏事的程度,等于他把同一问题看作为能使“好人”做好事的程度。当然“坏人”和“好人”可能是同一的一个人,取决于谁来鉴定他们。

社会组织的基本问题是如何协调许多人的经济活动。实际上,数以百万计的人们卷入于彼此供应日常的面包的活动,更不用说供应每年的汽车了。信仰自由的人的战斗任务是要把这个普遍的相互依存和个人自由结合起来。

▌市场需要双方自愿

从基本上说,仅有两种方法来协调千百万人的经济活动。一个方法是包括使用强制手段的中央指挥——军队和现代极权主义国家的方法。另一个是个人自愿的结合——市场的方法。

通过自愿的结合进行协调的可能性来自一个基本的——然而经常被否定的——命题,即:进行经济交易的双方都可以从中获利,只要交易双方是自愿的而且是不带欺骗性的。

因此,交换可以不用强制手段而带来协调。通过自愿交换所组成的社会的一个发生作用的模型是一个自由的私有企业交换经济——即:我们一向称之为竞争的资本主义。

以它的最简单形式而论,这种社会包含许多独立的家庭——好象是许多不同的鲁滨逊。每一个家庭利用它控制的资源来生产物品和劳务用以和其他家庭生产的物品和劳务进行交换,并按照双方相互能接受的条件来进行。

因此,它可以间接地通过为别人生产物品和劳务来满足他的需要,而不是直接地生产自己立即能使用的物品。当然,采用这种间接方式的动机是通过劳动分工和职能专业化而成为可能的产品增加。

由于每个家庭总是可以选择直接为自己生产的办法,它就不需要进行交换,除非能有利可图。

如果从交换中得不到好处,它就不会这样做。所以,双方均能得到好处,交换才会发生。这样,在没有强制手段的情况下也可以达到合作的结果。

▌基于自由市场的合作

在简单模型的经济中,和在复杂的具有企业和货币交换的经济中一样,合作完全是个人的和自愿的,其前提条件为:(a)企业是私有的,从而,签订合同双方最终还是个人;(b)个人确有自由来参与或不参与任何具体的交换,从而每件交易完全是自愿的。

一般地来说这些前提条件要比详细地把它们说出来,或者准确地说明最有利于维持这些条件的制度安排是什么要容易得多。

只要能维持有效的交换自由,经济活动的市场组织的主要特征是:在大多数的活动中,它能避免一人对另一人的干扰。

雇员可以免受雇主的强制性的压迫,因为他可以为其他雇主工作,等等。同时,市场按照与具体的个人无关的方式来这样做,并不存在着一个集中的权力机构。

的确,反对自由经济的主要来源就是由于它能很好地完成这个任务。它给人们他们所需要的东西,而不是一个特殊集团认为他们应该需要的东西。在反对自由市场制度的各种论点中,最基本之点是缺乏对自由本身的信任。

自由市场的存在当然并不排除对政府的需要。相反地,政府的必要性在于:它是“竞赛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解释和强制执行这些已被决定的规则的裁判者。

另一方面,市场的巨大优越性是它允许广泛的多样性的存在。当我们说市场提供经济自由时,我们所指的正是市场的这种特征。但这种特征所具有的含义远远超过狭窄的经济的范围。

保持自由要求在最大可能的范围内排除这种集中的权力和分散任何不能排除掉的权力——即:相互牵制和平衡的制度。

经济力量能够广泛地被分散开来。并没有一个守恒规律来规定:新的经济力量的中心的增长必须以牺牲现有的中心作为代价。另一方面,政治力量的分散则较为困难。可能有大量的小而独立的政府。

▌打破恶性循环

在一个大的经济制度里,可能有许多百万富翁。但是,能否有一个真正杰出的领袖,把一国的国民的热情及精力集中起来呢?假使国家政府的权力增加,增加的权力很可能来自牺牲地方政府的权力。

自由社会的一个特征肯定是个人能公开主张和宣传急剧地改变社会结构的自由——只要主张和宣传被局限于说服,而不包括暴力或其他强制的形式。

为了使人们能有任何的主张,人们首先必须要能够谋生。在乌托邦主义社会中,这已经形成了问题,因为一切工作的机会都在政治当局的直接控制之下。

在乌托邦主义社会中,可能和或许有人具有很大的收入,甚至有一大笔以政府公债以及类似形式存放的资金;但是,这些人必然是高级政府官员。

设想在乌托邦主义社会有这么一个低级的官员,虽然公开主张资本主义,但还能保留着他的工作。然而,想象上层高级官员来提供资金支持这种“颠覆活动”是难于令人置信的。

资金的唯一来源会是从大量的低级官员那里筹集到少量的款项。但是,这并不是真正的答案。要想使用这种来源,许多人应该已经受到宣传的说服,而我们的整个问题是如何发动达到这个目的的运动,并为这个运动筹集资金。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激进运动从未以这种方法来筹划资金。

这种运动的典型情况是由几个被说服了的富人所支持,这是很少为人注意到的财富的不平等保存政治自由的作用——即资助人的作用。

在一个资本主义的社会中,只需要说服几个富有的人提供资金来实现任何想法;不管想法是多么古怪,都是如此。这样的人大量存在,具有独立见解的人的支持也大量存在。的确,甚至于没有必要去说服持有资金的人们或金融机构,使他们相信有待于宣传的思想的完善性质。

只需要向他们说明:在财政上,宣传是能够成功的;报纸、杂志或书刊或其他活动是有利可图的。例如,竞争的出版商不能出版仅仅为他个人所同意的著作,他的关键问题是销售量是否大到使他的投资能得到满意的报酬。

市场以这种方式打破了恶性循环,使得不需要首先说服人们成为可能。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不存在这种可能,只有一个具有无上权力的国家。而在一个有自由市场的社会里,有了资金便有了一切。

然而,奇怪的是:自由市场的敌人——乌托邦主义者——在这些集团里所占有的比例大于这些集团在人口中所占有的比例。他们没有认识到市场的存在保护了他们,使他们部分地避免他们的同胞的歧视态度,而错误地把未能避免的歧视归因于市场。

弗里德曼表达立场时,从不绕弯子。他直接指出经济自由是政治自由的必要不充分条件,有经济自由不一定有政治自由,但没有经济自由则一定不会有政治自由。

自由是一种选择,选择的同时,还需要足够勇气去捍卫它,弗里德曼就是这样一位勇于捍卫自由的思想武士。他的这种精神被无数大咖所推崇。

弗里德曼的“粉丝”,可以列出一长串:两位诺奖得主萨缪尔森和加里·贝克尔、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里根总统、撒切尔夫人、两位布什总统、彭斯副总统等均是他的拥趸。

撒切尔夫人说:弗里德曼重振了自由经济学,在它即将被世人遗忘的时候。

为此,李强好书伴读诚荐弗里德曼《自由选择》珍藏版,本书是弗里德曼的代表作,也是自由思想经典中的经典,出版当年就登上了美国非虚构类作品销量榜首,常年保持全球销量过百万的记录。

弗里德曼告诫我们:潮流已经转变,但要想使人类自由有一个更加光明的未来,还需要一股更加势不可挡的滔滔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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