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谈婚姻(法)

我朋友圈里的法律界大咖很多,所以,在朋友圈讲基础性的法律事务,我真的是在班门弄斧。

好在,我脸皮厚,今晚稍微谈谈婚姻及婚姻法。

很多人讲,在财产方面,中国的婚姻法对女性不公平,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中国的婚姻法,是偏向于保护“买房子”的一方。

中国的现状就是:1、房子是大多数家庭最大宗的资产;2、男性想要结婚,就要买个房子,但是,也不是所有的男性都买得起房子,也有女性买房子的;3、房子一直在升值,车子、家电、家具、装修是买了就开始贬值的;4、比较多的情况是男方出房子,甚至只是出房子的首付,女方出房子以外的车子、家电、家具等。

这就导致一个比较失衡的分配:假如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家具、家电、车子不值钱了,女方能够分得的财产,不多,或者说“看起来不公平”。

市面上关于“出轨即须净身出户”的法盲观点也很多,我为了矫枉过正,我要讲一句:对于不爱惜名誉的人而言,法律是“变相”的鼓励出轨,因为出轨的代价非常非常小,法律对出轨的制裁很不到位。

出轨的事情,蛮多人是“打死也不承认”,这使得出轨的事实很难查明,换言之,一旦需要通过诉讼离婚,如何搜集证据证明对方出轨非常难。另外,出轨到什么程度才符合法定的“可以判决离婚”、“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情节,我也说不好,实践中的法院判决,看的我眼花缭乱。

当然了,大部分结婚不是为了离婚,好好过日子,多好。不过,日常生活,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更何况是离婚呢?

婚姻出现问题,我的总结是:不合适、人不行

大部分的离婚,其实和法律的边界没什么关系,不涉及出轨、家暴、赌博、吸毒、遗弃等恶劣的情况。

就是“不合适”,两个人的价值观念严重冲突、不可调和,还有就是不能适应对方的原生家庭及原生家庭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不合适会导致家庭生活矛盾的增多、激化,甚至是仇恨。人的内心是一直被打磨的,一旦棱角对棱角,那只能走向毁灭。

就是“人不行”,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渣。不过,人不行也不能一概而论的说“渣”,人不行,很多时候是平庸、没什么优点、缺点太多,谈恋爱、相亲的时候没发现,接触多了之后,才发觉这个“人”真的“不行”,这个“人”配不上“我”,这个“人”满足不了我对婚姻的期待。

婚姻,是一个很奇特的存在,婚姻不等于爱情,婚姻也不等于“合法的性”,我对婚姻的看法,比较虚无。

但是,生活告诉我:婚姻是搭伙过日子,婚姻是相互的支持和陪伴,婚姻是相互的理解和需要。

我们都不是“超”人,生活有伴,心有所托,是我对婚姻的理解。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