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编修实务【之三十三】
续修家谱必须研读和承续老谱,而老谱中的一些名词已经与今天的用此习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些家谱中的专用名词甚至已经失去了日常使用功能,所以,这里专门对一些家谱专用名词做一点解释,以供参考。
一、名、字、号。
名 即谱名。宗谱中亦称“讳”,也就是说人们在交往中不能直呼其名,即避讳,否则就是对人不尊重。有的宗谱谱名以字辈排列,如孔氏宗谱从七十一世至八十世字辈为“昭宪庆繁祥令德继垂佑”,所以孔祥熙为七十五世,孔令辉为七十六世。
字 即人的表字。一般为人们平时习惯称呼的名字,如刘备字玄德,岳飞字鹏举。
号 指名和字以外另起的别号。古时,一般为年长者或有名望者的自称,如恽格字寿平号南田,苏轼字子瞻号东坡。
现在人们一般不分名和字了,名字为一整体,即现在的谱名,我们对旧谱中的名和字不必去改动,应维持原貌,如果现在用的名字与旧谱中的字不一致,可用“又字某某”来弥补不足。现在人一般不另起号,我们不要把几岁小孩的小名写成号,那是对号的一种曲解。
二、配、继配、娶、聘
配 指婚配、元配,配偶。配偶多指妻子。故宗谱中的“配”是男子结婚的专用词。
继配 指前任妻子已死亡或离异,又与后任妻子结婚。
娶 娶妻。“未娶”即未结婚。
大多数宗谱中男子结婚“配”和“娶”并用,但意思是有区别的。配、继配都指女子是初婚,娶、继娶都指女子为再婚(即再醮者),所以不能把宗谱中“配”改为“娶”。少数宗谱只写娶,不写配,这种情况另当别论。
聘 旧式婚礼中的文定,宗谱中指男子定亲,即男女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定,但未完婚。旧时风俗为先定亲,后结婚,一旦定亲,女方即为夫家人,故有“聘某氏,未婚卒,葬某地”的表述。
现在修谱,一般不写聘,而以正式结婚为准。旧谱中的“聘”,即当时只是定亲,现在已经结婚生子,则应把“聘”改为“配”。
三、妾、侧室
妾 古时女子对自己的谦称,也指男子在正室以外娶的妻子。
侧室 旧时指偏房,与“妾”同。
四、适、字、未字、待字
适 即女子出嫁。宗谱中“适”为女子结婚的专用词,与男子结婚的“配”相对应,也有少量宗谱写女子结婚为“嫁”。
现在修谱,一般应该保持与旧谱写法一致,故“适”不必改为“嫁”。
字 即许配,宗谱中“字”为女子定亲,与男子定亲的“聘”相对应。
未字 即还未定亲。
待字 即已经介绍了对象,等待定亲。
现在修谱,一般不写“未字”,而直接写“适某某”,旧谱中的“未字”也应改为“适何地何人”或“适不详”。
五、出赘、入赘、招赘、孀赘
出赘 指本姓男子招女婿出去,宗谱中表述为“出赘某地某姓”。
入赘 指外姓男子招女婿进来。出赘、入赘都是指男子招为女婿。
招赘 旧时修谱,本姓女子招女婿都以女婿挂线,故表述为“某某赘婿,本姓某”。
现时修谱,招女婿多数以本姓女子挂线,这里主语变成了女性,故应用“招赘”,也可用“赘”或“招”。
孀赘 即丈夫去世后,妻子再招一个丈夫进来。
六、出继、继子
出继 指本姓男子被外姓领养。
继子 指外姓男子被本姓领养。有的宗谱把继子写为“螟蛉子”。旧时对继子入谱都有严格规定,一般都要得到宗族同意,并要交一定的田产或财产给本姓宗祠,有的把继子编入另谱。
现在修谱,继子和亲生子都一视同仁,不再编入另谱,但为了区别亲生还是领养,仍写“继子”为宜。
七、离异、改嫁
离异 指夫妻双方在世而离婚。
改嫁 指丈夫去世而妻子另嫁他人,至于改嫁何地何人一般可不写。
旧时修谱,一般没有离异情况,只有“休妻”;也有丈夫去世后妻子另嫁的情况,宗谱中一般用“曾娶某氏”来表述。现在提倡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离异和改嫁现象不足为怪,但必须如实表述,一是尊重历史事实,二是下次修谱时不必再去查考其死亡年月,三是对子孙负责。
八、出嗣、入嗣、兼嗣
出嗣 本宗族由多子方承嗣无子方
入嗣 本宗族无子方由多子方来承嗣(俗称顶嗣)。嗣即继承。旧时承嗣都有严格规定,一是必须得到宗族同意,二是在辈份上必须一致,三是亲疏上应该由近及远。承嗣的目的,主要是延续香火,同时也继承财产。
世表一般在入嗣方详述,在出嗣方略述。现在生男生女都一样,也就不存在出嗣和入嗣了。
兼嗣 也称兼祧。世表的详述仍在出兼方。
九、无传、无出
无传 即未生儿子。
无出 即未生子女。
十、殇、合兆、昭穆
殇 未到成年就去世,一般称“早殇”,也称“早卒”、“早亡”。
合兆 即合葬。合兆应为夫妻双方均去世,且有葬地和方位。
昭穆 古代宗庙排列的次序,始祖庙居中,以下按父子辈份排列为昭穆,左为昭,右为穆。
十一、从释
从释 即当和尚。
十二、氏
氏 古代贵族标志宗族系统的称号,为姓的支系,用以区别子孙之所由出生。古时女子称姓,男子称氏。对已婚妇女称呼亦为氏,常于其父姓之后系“氏”。如姓张男子与姓周女子结婚,写成“配周氏”,实际上应为“配张周氏”,这里的“张”字已省略不写,表明姓周女子已成为姓张人家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