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则经济学》| 如何为经济“立宪”?
欢迎来到“只啃硬书”的智本社读书会,我是清和。本期,我给各位社友解读的硬书是,詹姆斯·布坎南的开创性著作《宪则经济学》。
我们知道,通过大规模的协作,人类才最终立足于这个黑风孽海般的星球。从皇帝部落到玛雅城邦,从秦国帝制到美国联邦,人类一直在孜孜不倦地探索集体行动的机制。
人类大规模协作的难度极高,这个难题一直在考验先人们的智慧。工业时代之前,耶稣的基督神学、释迦牟尼的佛学、孔子的儒学、苏格拉底的美德学说、斯密的伦理学、董仲舒的纲常学说、孟德斯鸠的政治美德、霍布斯的国家学说等,这些理论都促进了人类的大规模协作。在这些理论基础上,人类逐渐形成了教会、政教、国家机制、宗族等协作机制。
这些协作机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控制自由,控制思想自由、经济自由、迁徙自由、言论自由等。只有严格控制自由,才能维持社会稳定。但是,这反过来说明,这些机制并不支持大规模的、高频的陌生人之间的协作。
到了工业时代,商品经济逐渐瓦解了领主庄园经济,陌生人之间的大规模协作兴起。到底是什么力量,支持国际性、大规模的工业化协作呢?
亚当·斯密从伦理学转投政治经济学,最终发现了这一奥秘,那就是自利之心驱动下的“无形之手”,后来被界定为市场机制。
无形之手就像手握指挥棒,指挥着全世界不同国家、不同领域、不同年龄的相互不认识的人,一起协作,完成生产、交易、分配,然后各得其利、各自安好。很多人甚至不知道他们在参与什么样的协作工程。
比如,中国四川的伐木工人不知道他砍下的木头最终用在了日本某家餐厅的木筷子里。但在自由市场中,他其实并不需要知道木头的最终去向,他只要做好伐木工作,自己就能够获得满意的收益,而社会的福利也会增加。
所以,长久以来,经济学家们极度推崇市场调节中的个人选择,而否定集体行动。认为集体行动是多余的、低效的,容易形成合谋、串谋或垄断,对市场具有伤害性。
直到布坎南的发现,人们才意识到在市场机制中探索集体行动的重要性。所以,这本书《宪则经济学》主要探索的是与个人选择相对的集体行动,或者叫公共选择。
它开创了经济学一个全新的领域——公共选择学派。布坎南也自然成为公共选择学派的创始人,并因此获得了1986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瑞典皇家科学院这样评价布坎南:“他将经济学中个人间相互交换的概念移植到了政治决策的领域中。于是,政治过程便成为一种旨在达到互利的合作手段。但政治秩序的形成要求人们接受一套规则、一种宪法。这反过来又强调了规则形成的极端重要性和宪法改革的可能性。”
所以,这本书有时也会翻译为《宪政经济学》或《立宪经济学》。
但实际上,布坎南强调的公共选择并非局限于立宪或政府行为,而是除了个人选择之外的所有公共选择,例如小区业委会的公共决策等。所以,本书叫“宪则经济学”更加贴切,德文翻译为“秩序经济学”,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们在《经济政策的原则》一书的解读中,介绍过德国弗莱堡学派创始人欧肯的竞争秩序。德文中“秩序经济学”中的秩序,与欧肯的秩序有着同源关系。
欧肯认为,政府公权和市场私权都可能被滥用,因此必须构建一套“经济宪法”来制约这两种权力。事实上,欧肯原本计划写作一部“经济宪法”,可惜因早逝未能如愿。布坎南的宪则经济学,正是通过完善规则、宪法来促进公共决策的高效。
1962年,布坎南与塔里克共同出版了《赞同的计算:宪法民主的逻辑基础》。这本书使用了经济学的成本效应分析方法来评估不同权力结构及制度安排的效率。
这本书指出,专制者一人决策,成本最低,但是背离公益最远;民主人人参与,决策势必就是公益,但是成本巨大;在这两个极端之间,综合成本最小的决策机制就是规模适当的代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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