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犯罪之后宁愿自行了断,也不愿去监狱坐牢
古代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连自己的姓氏也是随夫姓的,是根本没有任何社会地位可言的!不过她们一般都是足不出户,在家相夫教子,要不是迫不得已,也不会做出这种违法犯罪的事情来,估计也有不得已的苦衷,或者是被冤枉的吧!
因为她们犯罪以后,即使不进监狱,也会遭受浸猪笼等各种处罚。在古代,一个家庭里假如出了一个犯罪的女子,那么家里是不允许这种女子存在的,如果不想搞得满城风雨,就会自己家族里采取侵猪笼等方式处罚!
如果进了监狱,那各种刑罚,还要惨不忍睹一万倍,令人生不如死,无法忍受!那具体是哪些非人的折磨,让这些女子宁愿自杀,也不愿去那坐牢呢!例如为处女破身,其实就是一种针对未婚女子的酷刑。大致就是指行刑者强奸、轮奸女犯人,或者指使几个粗壮女人捉住女犯人,剥掉她的裤子,用一根小木棍插进女犯下身,强行使女犯处女膜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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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在众目睽睽之下,而且古代女子视贞操为自己的生命,即使受得了疼痛没有当场毙命,但这种羞辱也是生不如死啊!
还有一种是骑木驴,和处女破身相比,有过之而不及,也是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所谓骑木驴,就是木头做成的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然后把女犯人强行按坐下去,那根尖木桩就刺进了她的下身。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女犯人下身鲜血直流,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人就这样活活惨死在木驴上。
在古代为了惩罚犯人,发明了很多残酷的刑法,不仅仅是为了对付男犯人,而且还有很多是专门为对付女犯人而设计的。女犯人在监狱里面受的苦还要更多,由此可见女人的地位就像一根草一样,随风飘零,被随意践踏!
在监狱这个暗无天日,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地方,一个弱女子,不管怎么喊也不会有人来搭救的!所以在古代,一些女子在犯罪之后,宁愿自行了断也不愿意去监狱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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