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这些药千万不能用!最新「全程禁用」药物清单!

每位养殖户在从事养殖过程中,为了保持生产的正常开展,不可避免的使用各种药物进行病害防治,而市场上的药物哪些是国家明令禁用的呢?这是每位养殖户在开始养殖时必须要了解的,这样才能避免因违法而受到处罚,减少损失。

根据农业部有关公告,下面简单罗列出畜禽水产养殖禁用药物清单,供各位养殖户在实际生产中参考。

⒈ 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的兽药(11类)

兴奋剂类: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

性激素类: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

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

氯霉素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及制剂;

氨苯砜及制剂;

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和呋喃妥因及其盐、酯及制剂;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苯烯酸钠及制剂;

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及制剂;

催眠、镇静类:安眠酮及制剂;

硝基咪唑类:替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喹噁啉类:卡巴氧及其盐、酯及制剂;

抗生素类:万古霉素及其盐、酯及制剂。

通常所说的“瘦肉精”的主要成份,就是兴奋剂类中 “克仑特罗”。

⒉ 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用作杀虫剂、清塘剂、抗菌或杀螺剂的兽药(9类)

林丹(丙体六六六);

毒杀芬(氯化烯);

呋喃丹(克百威);

杀虫脒(克死螨);

酒石酸锑钾;

锥虫胂胺;

孔雀石绿;

五氯酚酸钠;

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吡啶基醋酸汞。

这类中的 “孔雀石绿”,以前在水产养殖中使用较广,孔雀石绿是人工合成的有机化合物,具有高残留和致癌等副作用,是无公害水产养殖领域国家明令禁止添加。

⒊ 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用作促生长的兽药(3类)

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酯及制剂;

催眠、镇静类:氯丙嗪、地西泮(安定)及其盐、酯及其制剂;

硝基咪唑类:甲硝唑、地美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这类促生长剂残留的毒性主要表现为致癌,大都具有潜在的致癌性质,过多食用会造成发育毒性,女性化或男性化等。

⒋ 禁用于水生食品动物用作杀虫剂的兽药(1类)

双甲脒。

双甲脒溶液是一种接触性广普杀虫剂,对鱼类有剧毒。

⒌ 禁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脂及其各种制剂。

这类是农业部经安全性评价,认为可能对养殖业、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者存在潜在风险。,明确规定上述药物在2016年12月31日后禁止使用。

那么,了解以上禁用药物清单后,

养殖户如何避免误用呢?

下面列出几点建议供参考:

⒈ 首先对原先使用的药品进行检查,有被列入禁用药物清单的,向咨询兽医部门,替换成可合法使用的药品;

⒉ 决定用药前,先了解清楚养殖对象的病情症状,及时向兽医部门寻求帮助,对症下药;

⒊ 向兽药店购买药品时,先查看产品标签是否包含有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等,然后查看药品中是否含有禁用药物清单中的成分,再确定购买;

⒋ 严格按照兽医部门或药物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药物。如有疑问,可向兽医部门咨询,防止用错药品。

附上农业部对畜禽水产养殖禁用药物清单的相关公告的链接

1. 农业部关于决定禁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洛美沙星等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脂及其各种制剂的公告,农业部公告2292号。

http://www.moa.gov.cn/zwllm/tzgg/gg/201509/t20150907_4819267.htm

2.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农业部公告1519号。

http://www.moa.gov.cn/zwllm/tzgg/gg/201104/t20110422_1976294.htm

3.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193号。

http://www.moa.gov.cn/zwllm/tzgg/gg/201104/t20110422_1976324.htm

4.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176号。

http://www.moa.gov.cn/zwllm/tzgg/gg/201104/t20110422_1976307.htm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