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弘一大师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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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三山行脚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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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忌盛。才,忌露。

穷天下之辩者,不在辩在讷。伏天下之勇者,不在勇而在怯。

古人得祸,精明人十居其九,未有浑厚而得祸者。

意粗,性躁,一事无成。心平、气和,千祥骈集。

人当变故来时只宜静守,不宜躁动,即使万无解救,而志正守确:虽事不可为,而心终可白;否则必致身败名亦不保,非所以处变之道。

心志要苦。意趣要乐。气度要宏。言动要谨。

聪明者,戒太察。刚强者,戒太暴。

事能常足,心常惬。人到无求,品自高。

静能制动。沉能制浮。宽能制褊。缓能制急。

人好刚我以柔胜之。人好术我以诚感之。

临事须替别人想。论人先将自己想。

无事时戒一偷字。有事时戒一乱字。

见事贵于理明。处事贵乎心公。

大着肚皮,容物。立定脚跟,做人。

仅前行者,地步窄。向后看者,眼界宽。

处事大忌急躁;急躁则自处不暇,何暇治事?

必有容,德乃大。必有忍,事乃济。

林退齐临终,子孙环跪请训。曰:“无它言!尔等只要学吃亏。”

知足常足,终生不耻。知止常止,终生不辱。

宜静默。宜从容。宜谨严。宜俭约。

谦是保身第一法。安祥是处事第一法。涵容是待人第一法。恬淡是养心第一法。

心术,以光明笃实为一。容貌,以正大老成为第一。言语,以简重真切为第一。平生无一事可瞒人,此是大快。

修已,以清心为要。涉世,以慎言为先。

恶,莫大于纵已之欲。祸,莫大于言人之非;施之君子,则丧吾德,施之小人,则杀吾身。

律已,宜带秋气。处世,须带春风。

盛喜中,勿许人物。盛怒中,勿答人书。喜时之言,多失信。怒时之言,多失体。

闲谈,莫论人非。

心不妄念,身不妄动,口不妄言,君子所以存诚。内不欺已,外不欺人,上不欺天,君子所以慎独。

物。忌全胜。事,忌全美。人,忌全盛。

安莫安于知足。危莫危于多言。

富贵,怨之府也。才能,身之灾也。声名,谤之媒也。欢乐,悲之渐也。

知足常有惧心,退一步做见益而思损,持满而思溢,则免于祸。

人生最不幸处,是偶一失言而祸不及;偶一失谋而事幸成;偶一恣行而获小利;后乃视为故常,而恬不为意。则莫大之患,由此生矣。

学一分退让,讨一分便宜。增一分享用,减一分福泽。

不自重者,取辱。不自畏者,招祸。

事当快意处,须转。言到快意时,须住。殃咎之来,未有不始于快心者。故君子得意而忧,逢喜而惧。

盖世功劳,当不得一个矜字。弥天罪恶,当不得一个悔字。

处难处之事愈宜宽。处难处之人愈宜厚。处至急之事愈宜缓。

缓字,可以免悔。退字,可以免祸。

持已,当从无过中求有过,非独进德,亦且免患。待人,当于有过中求无过,非但存厚,亦且解怨。

何以息谤?曰:“无辩”。何以止怨?曰:“不争”。人之谤我也,与其能辩,不如能宽。人之侮我也,与其能防,不如能化。

恩,怕先益后损。威,怕先松后紧。先益后损,则恩反为仇,前功尽弃。先松后紧,则管束不下,反招怨怒。善用威者,不轻怒。善用恩者,不妄施。

张梦复云:“受得小气,则不至于受大气。吃得小亏,则不至于吃大亏。”又云:“凡事最不可想占便宜。便宜者,天下人之所共争也。我一人据之,则怨萃于我矣;我失便宜,则众怨消矣;故终身失便宜,乃终身得便宜也。此余数十年有得之言,其遵守之!毋忽!”

恶,莫大于无耻。过,莫大于多言。

有才而性缓,定属大才。有智而气和,斯为大智。

缓事宜急于敏则有功。急事宜缓办忙则多错。

以恕已之心恕人则全交。以责人之心责已则寡过。

有作用者,器宇定是不凡。有智慧者,才情决然不露。

在事者,当置身利害之外。建言者,当设身利害之中。

处逆境,必须用开拓法。处顺境,心要用收敛法。

对失意人,莫谈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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