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好人有好报 《海口市志愿者礼遇办法(试行)》实施海口文明网

  7月1日,《海口市志愿者礼遇办法(试行)》出台实施。半个多月来,《礼遇办法》的正式实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日,记者先后走访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共青团海口市委、部分志愿者代表、市民及专家学者等,深入解读《礼遇办法》的出台实施,如何为海口市志愿城市建设添砖加瓦。

爱心人士为志愿者送去慰问品。通讯员王玲玲 摄

  引导全社会参与志愿服务

  “希望引导全社会都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谈到出台实施《礼遇办法》的初衷,海口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科科长杜秀美表示,《礼遇办法》是海口市根据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海口市志愿服务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海口实际,参照外省比较先进的经验做法而制定。《礼遇办法》的出台实施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志愿者激励机制,鼓励志愿服务, 弘扬志愿精神,推动志愿服务持久健康规范发展,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杜秀美介绍,海口市曾印发《海口市志愿者星级评定以及暂行办法》,从宏观方面明确规定对志愿者嘉许激励、星级评定等。此次出台实施的《礼遇办法》则细化了对志愿者的激励机制、礼遇条件,可操作性强。

  《礼遇办法》详细规定了志愿者受礼遇的条件、要求。针对在公益海口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志愿者,以及在其他志愿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登记且志愿服务时长等信息在公益海口服务平台进行记录的志愿者,从2019年7月1日开始,相关机构按规定要求给予相应礼遇。

  同时,《礼遇办法》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赠、无偿提供社会服务等方式,参与、支持志愿者礼遇工作,并明确规定市、区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合理安排资金,为志愿者享受相关礼遇提供保障,提升市民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

海口琼山区开展为文明交通志愿者送清凉活动。记者赵汶 摄

  规范海口志愿者日常管理

  海口市志愿服务联合会活动部部长冯家宁介绍,近年来,海口市志愿服务氛围浓厚,参与志愿服务的市民、志愿者越来越多,《礼遇办法》的出台实施,将对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和市民,起到激励、回馈的积极作用。同时,《礼遇办法》细化的激励措施,也能更好地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志愿服务的行列中。

  冯家宁认为,《礼遇办法》对于志愿者有一定要求,如必须是在公益海口服务平台或在其他志愿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登记,志愿服务时长等信息在公益海口服务平台进行记录的志愿者以及年内服务时长累计要达到100个小时以上等条件。而在日常进行志愿服务活动时,志愿组织要做好志愿者时长记录等工作,这也推动了海口市志愿者的规范化管理。

  为了更好地推动《礼遇办法》实施,让广大志愿者能够充分享受到礼遇政策,目前,海口市也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时长录入平台的打造与完善、志愿服务项目完善等工作。

  “为了让志愿者更公平地享受礼遇,我们对公益海口平台进行了优化。”冯家宁说,公益海口平台优化之后,设有定位打卡功能。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的志愿者,可以在志愿服务活动项目开始前,在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地或其附近,通过椰城市民云上的公益海口平台或公益海口APP点击参与的志愿服务项目,开始打卡记录志愿服务时长。

  冯家宁解释,通过定位打卡的方式,便于对志愿者服务时长进行管理,同时,也将避免各志愿服务社团虚报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时长。

琼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大队暨法律专业志愿服务队授旗仪式在红旗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举行。记者苏弼坤 摄

  专项资金助推志愿服务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发展,我们专门设立了海口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慈善专项资金。” 杜秀美说。

  海口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口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慈善专项资金是市慈善总会根据海口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意愿共同设立,主要是为了支持和推动海口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建立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帮扶礼遇的长效机制,体现党和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关爱,弘扬社会正气,更好地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榜样示范作用。

  为更好地促进农村养老、托幼、助残等方面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开展,积极为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志愿者提供礼遇,进一步推动扶持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组织的孵化,该专项资金中特设有该部分专用款,通过完善现有的志愿服务规模以达到良好长效机制,把慈善理念更好地融入到精神文明活动中,更大程度激发社会志愿服务热情,共同营造一个“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慈善氛围。

医护人员为文明交通志愿者量血压。记者赵汶 摄

  提升志愿服务的社会认同感

  海南阳光义工社副秘书长李照佳认为,海口市出台实施《礼遇办法》,将会在海口掀起一股志愿服务风尚潮流,引导更多的市民和广大学生群体加入到志愿服务的行列当中,一起弘扬海口市志愿奉献精神,倡导社会文明风尚,同时也提升了志愿服务的社会认同感,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观念。

  李照佳解释,《礼遇办法》从不同的角度给予了志愿者各种激励,是对志愿者善意的呵护,实现志愿者价值回馈,营造了“人人志愿,人人受益”的志愿服务氛围,形成了“福来者福往,爱出者爱返”的爱的双向流动,从而促进了海口市志愿服务的良性发展。

  海口市120急救志愿服务队执行队长付杰表示,《礼遇办法》是对志愿者做志愿服务的鼓励和尊重,可操作性强。此外,《礼遇办法》的内容包括赠送雨伞、公交卡以及景点门票等,适用于志愿者,很有意义。

  琼山区志愿服务联合会活动部部长冯和麟认为,《礼遇办法》是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有力保障。同时,他建议,《礼遇办法》的奖励与当前海口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更紧密结合起来,扩大奖励内容范围,如奖励青菜、鸡蛋等符合当地实际的实物,让乡镇志愿者得到实惠,同时,也能吸引乡村老百姓参与到志愿者服务当中。

    学生志愿者假期到美兰机场开展志愿服务。记者苏弼坤 摄

  为市民树立好人好报价值观

  “让我们老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候鸟老人陈旭认为,《礼遇办法》明确了一条条具体的激励措施,让老百姓切切实实地感受到政府部门对于志愿服务的重视和人文关怀。

  在退休职工王德看来,《礼遇办法》的出台实施,为海口市民树立了好人好报的价值观,让市民感受到善有善报,对于激发市民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礼遇办法》的激励举措很具体,很实用。”市民吴铭称,《礼遇办法》中对于累计服务时长达到100个小时至1000个小时的志愿者,分不同时长享受相应礼遇,礼遇内容包括公交卡、报纸赠阅、景点门票、雨伞、水杯等实物,贴近生活,十分“接地气”。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裴子微说,《礼遇办法》的出台实施,与7月1日同期施行的《海口市志愿者条例》紧密结合,充分保障了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良性开展。《礼遇办法》详细规定了志愿者享受礼遇的条件、要求,对于志愿者来说,具有约束性,能够更加规范志愿服务项目管理,同时,志愿者在约束下,也会减少“浑水摸鱼”的行为,有利于海口市志愿者的良性发展,推动了志愿服务项目更规范地开展。

  将推动海口市精神文明建设

  海口市社科联主席、学者詹长智认为,《礼遇办法》规定得很具体,更具有操作性,更容易落实,可以让更多的人受益,可以让更多的公民和机构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达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全社会齐心协力发展志愿服务的良好局面。但是,《礼遇办法》也需要通过实践的检验和不断完善。尤其是当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和社会结构的变化,以及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导致志愿服务的形式和内容不断变化和更新时,《礼遇办法》也应根据时代发展不断完善。

  北京德和衡(海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朱德凤认为,《礼遇办法》的实施,将推动海口市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的管理更加规范化,使志愿服务更有组织性。《礼遇办法》根据志愿服务数量和质量进行不同类型的嘉奖,同时也不缺乏对弄虚作假申请礼遇的行为制定惩罚措施,有奖有罚,具有行为引导性。

  《礼遇办法》的出台实施从精神和物质层面给予志愿者及志愿服务以制度保障,提升了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的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对推动海口市精神文明建设及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海口日报记者 赵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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