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元的大虾 31米的蟹绳

听说浙江出现了31米长的蟹绳,我吓了一跳,就像听说发现了31米的螃蟹。我对蟹绳的想像力是1米,最多3米,甚至10米还可以理解,但长31米,用台湾人的话来说,实在“太超过”了。用31米长绳子捆绑的螃蟹,大概是所谓的“螃蟹精”吧。

我有过被螃蟹夹住的惨痛教训,痛得几乎晕过去。估计最早发明拶子的人,也曾经被螃蟹夹过。但据“业内人士”说,不让螃蟹夹人,1米的绳子已经足够,而且我相信不需要像苏童《黄雀记》里主人公保润那么高超的捆人技艺。还有种说法,用这么长的绳子是为了保湿,防止螃蟹脱水死掉。我知道螃蟹不宜脱水,但这种说法有点侮辱智商,要给螃蟹保湿,就像“叶良辰”一样,有“一百种办法”,而且不需要花什么钱。

因为捆螃蟹的绳子,我想起很久以前的一件往事:我一位熟人到市场买米,他称好后,米店老板给了他一小袋沙子,告诉他现在卖米的普遍掺沙子,一般的比例是百分之十,掺到米里,淘起来很麻烦,店主替买主着想,事先搭配好装在袋子里一并计数。

那位熟人当场就惊呆了,最后还是乖乖接了那袋沙子。这件事称得上是经济学“劣币驱逐良币”最好的例子,诚实做生意的,不得不同流合污向搞欺诈的屈服。当然,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缺德。卖米不能卖沙子,这是卖米的“底线”,就像吃饭的“底线”是“饭”,不是屎。因为大家都不讲底线,往米里掺沙子,五十步笑一百步,这位把米和沙子分开卖的,俨然成了好人。评判道德水准高低,应该在“底线”之上,如果大家都在“底线”下行事,就不再是“比好”,而是“比烂”了。回到卖螃蟹这件事,大家都通过蟹绳来宰客,“行业惯例”绳重一般占到20%左右,在31米长绳子成为众矢之的的同时,那些绳重少于20%的,就变成了“好人”。

青岛闹出38元大虾风波时,一位自称“青岛人”发贴,给到青岛的游客提出种种告诫:不要在火车站搭出租车;不要相信出租车司机的推荐去吃海鲜;不要在啤酒街吃饭;不要相信八大关景区下午六点关门的“好心提醒”,因为那里并没有门;不要在景区照相冲印;不要在机场航站楼外搭出租车;不要相信崂山景区工作人员低价票领你进山;不要相信崂山有“山鸡山南瓜山黄瓜”卖;不要乘坐少于四个轮子的车。

如此之多的这不要那不要,让到青岛旅游有一种进入“伏击圈”的感觉。但像这些宰客的把戏,哪个地方没有呢?“风光无限好,处处有斧头”,旅游意味着可能挨宰,这是每个游客出门时的“预怕”。青岛是我到过的最美丽的城市,街道很干净,市容很整洁,看得出城市管理下了本钱和工夫,却“潜藏”着这么多让游客担惊受怕的陷阱,除了“精神文明建设”有待加强,有没有更深的社会原因呢?

一种现象的普遍性,必定有其必然性。38元一只的大虾也好,31米的蟹绳也好,这样一些乱象,按照“物质决定精神”的基本原理,以社会发展的阶段论来认识,也许更加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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