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夫妻相约旅行换配偶被判1年,六人不服:都是自愿的凭什么判刑?
朱某(男)和牛某(女)是一对夫妻,两人结婚已经17年,他们都有正式工作,生活还算优越,唯一的儿子上大学后,没有共同爱好的两人冷淡无比。
朱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加入了某夫妻结伴旅游群,群里的都是中年男女,他们讨论结伴旅行,顺便玩玩换配偶的游戏。
朱某和牛某商量好一起玩一次,一起加入的还有40多岁的苟某(男)和杨某(女)、马某(男)和吕某(女)。三对夫妻到三亚旅行3天,夜里相互发生性关系,玩得不亦乐乎。
谁知道,公安机关的一次查房将6人都带到了派出所。
法院判定:
三对夫妻涉嫌聚众淫乱罪
法院认为,这3对夫妻为了满足自己不耻的性欲,聚众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了聚众淫乱罪,分别判处1年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是6人均不认罪,他们认为在宾馆做这些事并没有侵害聚众淫乱罪的法益:公众对于性行为非公开化的秩序。因为他们的活动是秘密进行的,所以并不构成犯罪。
那么
这三对夫妻的辩解到底在不在理?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的陆程律师:聚众淫乱罪是从1979年刑法的“流氓罪”中拆分出来的一个罪名,保护的是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虽然你们都是自愿的,但你们的行为对公共秩序造成了破坏,所以仍然要受到法律制裁。
根据法律规定,对组织三人以上淫乱的首要分子或者参加三次以上聚众淫乱活动的参与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以,如果你们是三对人同处一室淫乱三次以上,那聚众淫乱罪没跑了,但如果是两人在一个房间,就不构成犯罪。
看了这个“奇葩”案例之后
不少网友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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