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不应成为色情擦边球的代名词

今日,一名女子在南宁地铁上进行淫秽视频直播。目前她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该事件迅速引起网友的关注。(7月17日 广西新闻网)

据了解,该女主播的作案过程比较隐晦,当旁边没有人看她的时候,就扯下衣服,露出自己一些隐私部位,来进行直播。经过直播平台的“洗礼”,“女主播”已经成为色情擦边球的代名词。笔者认为,色情擦边球不可取,还网络一个清净的环境。

直播玩法各式各样,但是没有哪种玩法可以无法无天。在一些人看来,网络直播就是一块“无主之地”,谁都可以肆意耕种。显而易见,该女主播在直播中露出自己的隐私部位来引诱网友观看、打赏,已经触碰到法律的底线。《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早就明确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以及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从事传播淫秽色情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通过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等提供网络直播服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中,都对网络传播淫秽色情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色情直播可能会污染未成年人纯净的世界。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女主播将自己的隐私暴露在网络上,本身就是对自己的不尊重,更是对网友的侮辱,由此形成“色情直播产业”,造成的社会危害更是不可低估。未成年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还未稳固,容易使其误入其中,难以自拔。《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32.9%的小学生网民在学龄前就开始使用互联网,且2019年未成年网民在互联网上经常收看短视频的比例达到46.2%。毋庸置疑,直播中的有害信息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不良影响难以想象。

出现色情直播,直播平台难辞其咎。近年来,色情直播乱象频发,究其原因,既有主播个人法律意识不强的因素,也反映出直播平台监管不到位。笔者觉得,作为平台方,应该承担起监管的责任,这位女主播在直播中进行淫秽表演已经不是一次两次,直播平台却迟迟没有处理这类直播账号,难道不就是藏污纳垢者的保护伞吗?

互联网不容藏污纳垢,更不是容忍邪恶之所。各大直播平台应该以此为契机,全面反思、整改,承担起监管的责任。而相关部门也应该出台相应的法律,健全法规,还互联网一个纯净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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