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人物传记写作一点体会
人物传记是通过对典型人物的生平、生活、精神等领域进行系统描述、介绍的一种文学作品形式,通常有两种写作方法,一种称为志传体。作品以“真、信、活”为特征,使描写的人物,用故事达到人物的精神层面。一种为纪传体,
志传体是一种方志的写法,能常较为简单,特点是志传不议论。
纪传体,简单的说就是用为某人立传的形式来写,以一个人为主线。比如说,某某,生于多少年,哪一年干了什么,哪一年又干了些什么,一直写下去,最后要对人物有一个评述。
志传和纪传所不同的是。“纪传”注重在文采方面,特别是在“词藻”上下功夫,写作时有大量的形容词和修饰语,以增强传记的文学性,“纪传”在撰写人物时虽然也是以事实为根据,但在描写时又偏重于文学形象的刻划。可以这样说:纪传体是一个将历史文学化的一种写法,但有一个大的原则是不能突破的,就是所有的描写,都不能影响人物的历史真实性。
评赞是纪传体的一个特点,这是有传统的,比如,我们在读《史记》时就会发现,在文章的最后都要加上一段评语,如“太史公曰”、“赞曰”等等语句。这是作者对人物进行评价和总结。
无论是志传体还是纪传体,都要遵循以下原则,即“真、信、活”。
“真”
就是根据历史的事实,在描述时据事“直书”,做到人真、事真、言真、情真、形象真,以真取信,以真感人。“真”是人物立信标准,只有“真”才能让人信服,为此建议在写时,要对人物的记述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一是一,二是二,功是功,过是过,不虚构渲染,不隐恶扬善,不拔高溢美,不贬责降低,
“信”
就是要使文章真实可信,要做到人物的“信”,就要从几个方面进行基础准备,一是全面搜集、占有丰富翔实的资料,这包括历史记载,历史文物,有关传说的考证等等,这样使人物描写才能游刃有余,同时笔下的人物生平事迹才能准确无误,完整无缺。
一个人物的基础资料都搜集哪些:一般来说要有五个基本方面的内容:
1.人物的姓名、性别、籍贯、民族。
2.人物的生卒年月。
3.人物的学历、简历、党派、职务。
4.人物的贡献功绩、科技成果、著作。
5.反映人物的典型事件。
对于历史人物,我们通常的写法是:
1.人物传记的基本内容包括:姓名、生卒时间、首句、又名、籍贯、事绩(含官职)、著述等。
关于生卒时间,在括号内,用公元阿拉伯数字,但前不加公元,后不加年字,中间加波折号。生卒两项中,有一项不清的,用?号代替。两项都不清的,用生卒时间不详表述。
关于首句。首句就是给人物定性,包括时代和社会定位,必须准确、明确。一些人物定位不甚准确,或不太好表述的,可以移到籍贯之后表述,或者不明写,在行文中揭示。
关于又名:包括又名,亦名、字、别名、代名、俗名、原名、化名等等。
关于籍贯表述:古代人物先写古地名,后用括号注以今地名。近现代人物直接注明今地名即可。
关于时间表述:古代人物中一般先用朝代加年号表示,数字是汉字,后用括号加公元年号。公元二字可省略,但少于1000的年号加公元,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后面加年。如:唐开元十八年(公元730年),明崇祯三年(1630年)。民国年号也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般可直接用公元表示。
关于传记的字数,原则上每个人物以一万字到1.5万字之间。特别人物可适当增加字数。
对于收集上来的资料,要进行细心鉴别,严格选材,进行“弃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分析、研究和考证工作,严格坚持史实的可靠性、准确性。这样,才能为社会所公认,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如果史实错了,立论也就不正确了。
“活”
就是要讲究写作的文采。人物传记有着自己的特色性,不能象小说一样,去用华丽的语言,繁琐场景的叙述,复杂曲折的情节去描写。但是语言一定要生动形象,用词精当贴切,句子流畅,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关于这一点我不多说,因为在座的很多人是这方面的能手,是大家,是我的老师。
总之,一个人物,在写作时一定要根据历史的事实,不允许去虚构。古人说:“记一方之言,激千秋之爱憎”,人物的志传,就是要把人物传下去,《史通》说:“夫史之称美者,以叙事为先,至若书功过,记善恶,文而不丽,质而非野,使人味其滋旨,怀其德音,三复忘返,百遍无致”。
因此,在写人物传记时,应该:以“真”立传,以“信”感人,以“活”传美。
因为时代的变迁,我们的读物要面向大众,面向学生,面向基层,为此我建议写作的语言要求,应使用标准的现代语言,即白话文。古代人物部分,尽量不使用原著引文。其标点、简化字符合当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