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S-范围
标准原文“本标准为下列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16》标准所适用的组织,即标准的适用范围。
“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及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这句话用我个人的话表述出来就是“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及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的组织”,解释就是《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16》适用于“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及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的组织”。进一步解释就是,这个组织首先要有“证实其具有稳定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及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需求;另外,《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16》可证实这个组织具有“稳定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及适用法律法规要求”、“产品和服务的能力”。这句话有三层意思:第一层,要稳定提供,不是波动,即质量不稳定和供货能力不稳定;第二层,既要满足顾客要求也要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合规性);第三层,既适用产品,也适用于服务,将标准的在服务行业适用性进一步提高。
“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明确了标准的要求“体系的有效应用”。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包括体系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另外,关于“有效性”,《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属于GB/T 19000-2016》中的定义为“有效性-完成策划的活动并得到策划结果的程度”,关于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会在后面进行专门分享。明确了组织应用《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16》的目的就是“增强顾客满意”,即应用《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16》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顾客满意,进而达到顾客忠诚。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和服务的组织”。即《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16》是最基本、最基础的标准,适用范围很广。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和服务的组织都可以用。《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16》中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所有的输出类别(硬件、服务、软件和流程性材料)。新版标准特别包含“服务”,旨在强调在某些要求的应用方面,产品和服务之间存在的差异,服务的特性表明,至少有一部分输出是在与顾客的接触面上实现的,这意味着在提供服务之前不一定能够确认其是否符合要求。在大多数情况下,“产品和服务”一起使用,由组织向顾客提供的或外部供方提供的大多数输出包括产品和服务两方面。例如:有形或无形产品可能涉及相关的服务,而服务也可能涉及相关的有形或无形产品。
总结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16标准的条款1范围》在组织日常工作中,作用不大。这一条款,就是组织决定是否应用本标准进行管理时,应考虑的。当然,组织在选择是否应用本标准时,应该明白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潜在益处有:稳定提供满足顾客要求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促成增强顾客满意的机会;应对与组织环境和目标相关的风险和机遇;证实符合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能力。当然,组织应用本标准时,既可通过自我声明达到本标准的要求,也可通过第三方认证公司认证达到本标准的要求。
组织有没有必要进行体系认证,需要组织管理层从多角度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