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财会】英国VAT宝典又一发: 跨境服务贸易的服务供应地!
丽莎知道,
之前和大家讨论了关于跨境货物贸易的一些规定,本期来说一下服务贸易。
关于跨境服务贸易的法律规定历来是非常让人头疼的一件事情。
因为服务贸易的复杂性,税局对于服务贸易中的VAT也是根据情况的不同而做出了针对性的规定。
在您向英国海外供应服务的时候,确定服务供应地(Place of Supply)对于理解跨境服务贸易的VAT至关重要。
今天丽莎帮大家简单梳理一下税局关于服务贸易中服务供应地(Place of Supply)的相关规定,希望能对您理解英国跨境服务贸易的VAT有所帮助。
Part I 案例分享
某A公司为英国本地注册公司,在其他国家没有分支机构,主要从事的业务是为中国大陆的行业内公司客户提供在英培训。
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国际货物运输的法律规定和业务知识,培训人由A公司在英国聘请的国际货物运输法律专家和学者。
为方便客户培训,A公司将全权负责中国大陆客户在英培训期间所有的饮食以及培训期间的交通和游玩活动。
我们假定以下情况:
1)A公司向客户提供的餐饮是由英国本地已经注册VAT的第三方提供,由A公司全部支付该费用;
2)A公司用自己公司的车安排大陆客户在英期间的交通,大陆客户在英期间参观了大英博物馆,并且在A公司的安排下,出席了英国某组织举办的海运论坛活动,论坛的活动费用由A公司负责;
3)A公司另有一部分培训是通过网络视频和在线学习的形式提供给没有亲自来英国的中国大陆客户的。
问题来了,A公司为中国大陆的客户提供以上服务的时候,应该收VAT吗?案例分析在文末揭晓,先来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Part II 规则介绍
Ø 问:出口服务到欧盟国家和非欧盟国家有什么区别?
答:就服务贸易而言,如果您在英国,并且您的服务的Place of Supply也在英国,那么您就应该遵守英国的VAT规则。
如果您在英国,您的服务的Place of Supply在其他欧盟国家,您不需要收取英国VAT。
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服务供应来说,您可能需要在当地欧盟国家注册和申报VAT,具体要根据当地欧盟国家的规定来决定。
如果您服务的Place of Supply不在欧盟境内,您不需要收取EU VAT。
但是在申报VAT 的时候,您应当把这笔销售包含在VAT申报表格的Box 6(Total Value of Sales/Supply excluding VAT)里面。
Ø 问:什么是Place of Supply?
答:Place of Supply指的是服务的供应地,以及由此确定的VAT征收的规则适用,即是否需要征收VAT,按照哪个国家的规定和多少的税率征收VAT等。
服务的供应地并不是以感官上认为的服务供应的发生地来作为评判标准的。
确定服务的供应地的标准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您生意的营业场所的数量;
2)您提供的服务的类型;
3)您的生意或者您的生意客户的所在地。
Ø 问:怎么确定您的生意所在地或者您客户的所在地(Place of Belonging)呢?
答:举例说明,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认定为您的生意所在地是英国:
1)您的business establishment(head office or only office)在英国,您在其他国家没有fixed establishments(subsidiary offices or agencies);
2)您的business establishment(head office or only office)在英国,您在其他国家有fixed establishments(subsidiary offices or agencies),但是英国的办公室主要负责供应服务;
3)您的business establishment不在英国,但是您在英国有一个fixed establishment,并且该fixed establishment是服务的供应方;
4)您在英国和其他地方既没有business establishment也没有fixed establishment,但是您的公司是在英国注册成立的;
5)您在英国和其他地方既没有business establishment也没有fixed establishment,但是英国是您的通常居所地(usual place of residence)。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税局的规定:
您只可以有一个business establishment,但可以同时有多个fixed establishments。
(为了帮助大家更精准地理解对于某些规定的含义,避免误解,此处会直接引用官方的英文原文,下同。)
Ø 问:确定Place of Supply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答:对于大部分的服务供应来说,Place of Supply是由以下基本原则来确定的:
1)如果您向business customer提供服务,那么Place of Supply就是顾客的所在地;
2)如果您向non-business customer提供服务,那么Place of Supply 就是您的所在地。
在确定Place of Supply的时候,应当首先考虑自己的服务是不是属于税局规定的特殊服务(参考下问),如果不是的话就按照以上的一般原则来认定Place of Supply。
Ø 问:确定Place of Supply的特别原则是什么?
答:特别情况下,Place of Supply不是由供应商或者顾客的所在地决定的,而是由提供的服务是什么服务决定的,税局特别列出了以下几种特别服务:
1)Land related 土地相关服务;
2)Hire of means of transport 出租交通工具的服务;
3)Services, including admission, linked to physical performance
例如:artistic, cultur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sporting, entertainment services, exhibitions, conferences, meetings;
4)Ancillary transport services, valuation of and work on goods 辅助运输服务,物品估值和加工服务;
5)Restaurant and catering services 饭店和餐饮服务;
6)Passenger and freight transport 乘客和货物运输;
7)Intermediary services 中介服务;
8)B2C supplies of certain services supplied to customers belonging outside the EU 提供给欧盟境外顾客的某些特定的B2C服务;
9)Use and enjoyment of
- digital services
- the lettingon hire of goods (Including means of transport);
10)B2C supplies of digital services (from 1 Jan 2015) 始于2015年1月1日的B2C数码服务。
针对以上所述服务,认定Place of Supply的原则会根据具体服务的不同种类有所不同。
Ø 问:如果您有多个Place of Supply怎么确定?
答:如果您在英国有business establishment,也在其他国家有establishments,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看一下每一个establishment在供应服务方面的作用。
比如说,您的公司总部在英国,但是有一个法国的子公司,法国的子公司给本地企业提供服务,那么法国的子公司应遵守法国VAT的规定。
Part III 案例解析
根据问答介绍,首先可以确定A公司的生意所在地(Place of Belonging)是英国;
其次,需要根据A公司提供的服务的种类不同来确定Place of Supply。
如果A公司的服务不属于税局规定的特别服务,就按照一般原则来确定Place of Supply。
A公司提供的服务有:
一)国际货物运输法律规定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二)中国大陆客户在英期间的餐饮服务;
三)中国大陆客户在英培训期间的交通服务;
四)中国大陆客户参与海运论坛的活动;
五)A公司通过网络视频和在线学习形式向中国大陆客户提供的培训。
对于服务一来说,国际货物运输法律规定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属于特殊服务。
根据一般原则,那么Place of Supply就是顾客的所在地。因为顾客来自中国大陆,所以不需要收取VAT,也不用向税局申报VAT;
对于服务二/三/四来说,A公司以自己名义购买的这些服务,需要按照英国本地的规则来缴纳VAT,因为该部分VAT属进项VAT,A公司还可以就此部分VAT申请税局返还。
对于服务五来说,A公司为中国大陆公司客户提供的该服务也不属于特殊服务,根据一般原则,Place of Supply是顾客的所在地,所以不需要收取VAT。
综上所述,A公司向中国大陆公司客户提供的服务如果以统一的形式报价的话,可以不征收VAT。
此外,A公司以自己名义购买的服务需要按照英国本地的规则来缴纳VAT,因为该部分VAT属进项VAT,A公司还可以就此部分VAT申请税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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