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家人身份: 千万别急着加入英籍?!

几天前,一位莎粉向丽莎咨询了这样一个问题:

“丽莎你好,我的男朋友是葡萄牙籍,他在今年7月可以申请英国籍。

那么,我跟他结婚以后,也可以拿到身份吗?”

上面这个问题事实上牵涉了另外两个延伸的问题:

1. 这位莎粉在英国是否具有合法身份?

2. 假设这位莎粉在英国持有合法签证,那她的签证是属于短期签证,像是探亲、旅游等访问签证吗?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

如果这位莎粉,在英国是没有身份的,或者仅持有短期签证;

那么,她最好是不要让欧盟国籍的男友申请加入英籍。

一旦他成为了英国公民,莎粉除非是将来和他有了孩子;

比如说,孩子因为父亲的英籍身份,出生后也自动获得英籍身份,莎粉再凭借孩子的英籍身份来申请自己的身份(特许签证);

否则,就必须回到国内去申请自己的身份(配偶签证)。

而男友如果不加入英籍,他就是欧盟公民;

这样俩人结婚后,莎粉就可以直接依靠男友的欧盟身份,来申请自己的身份(欧盟家属签证),免去了回国申请的困扰。

事实上,在英国还未正式脱欧,相关的法律也还没有被修改之前,

欧盟籍的赞助人,比起英籍赞助人,依然存在着以下这些好处:

1. 收入要求

欧盟籍赞助人如果想要申请家人过来,并没有明确的收入要求,只要证明自己在英国工作或学习就可以了。

(甚至有些时候,只要可以证明自己正在寻找工作也行),而且,也没有一定的收入金额的门槛要求。

英籍(或永居)赞助人就不是这样的了,必须证明自己至少满足18,600镑的年收入要求。

而且,随着要赞助的人数,比如说,同时要赞助一位非欧盟籍配偶,以及一位非欧盟籍小孩;

那么,所依靠的英籍(或永居)赞助人的最低薪资要求就上升到22,400镑

然后是每增加一名申请人,英籍(或永居)赞助人的最低收入要求就再增加2400镑。

2. 英语成绩

欧盟籍赞助人的配偶,也就是申请人(像是上面那位莎粉),是没有英语要求的。

但若是英籍(或永居)赞助人的配偶想要申请身份(这里皆指配偶签证),则必须递交A1的英语成绩(首次申请)

3. 住宿证明

欧盟家属(申请人)不需要提供任何住房证明;

但是,英籍(或永居)家属申请签证就必须提供住房证明,来证明自己确实会有地方住了。

4. 境内申请

欧盟家属(申请人)不论在英国有没有合法身份,或者是持有哪种签证,都可以直接在英国境内申请身份。

反观英籍(或永居)家属,如果在英国没有身份;

或者仅持有探亲、旅游等短期签证的话,就必须离开英国,在境外递交签证申请。

5. 欧盟家属一次性可获5年签证

欧盟家属(申请人)直接就可以拿到5年的签证,等于是变相拿到永居的入场券。

不像英籍(或永居)家属,会先拿到第一个2.5年签证,之后还得再续签一次2.5年签证,总共满了5年之后,才能申请永居。

而且,续签的时候,申请人基本上还得再次准备所有在首次签证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据;

并且,申请人在续签时,还必须通过A2的英语考试才可以。

综合以上这些“好处”我们可以知道,

“英籍”身份虽然对于许多想要移民英国的人来说,似乎是自己移民之路的“终极追求”;

但事实上,英籍身份并不是无敌的。

尤其是在赞助自己亲人申请身份的时候,英籍赞助人是“不完全”会更吃香的。

目前来说,由于欧盟家属签证受到的是欧盟法的管辖,所以不像配偶签证是跟着英国移民法走的;

简单的说就是要求更加人性化、更宽松一些。

所以如果你的配偶是欧盟公民身份的话,一般不应该盲目加入英籍;

并且你也尽量要赶在英国正式脱离欧盟以前,把自己的签证申请递交上去的。

进一步延伸:英籍身份 V.S. 永居身份?

我们这边同样着重在“赞助家人”申请身份上的比较:

丽莎经常会收到莎粉的询问,像是把自己永居的身份,转成英籍身份,是不是会更有利于家人签证的申请?

一般来说,在多数情况下,无论是申请子女、配偶、父母,或者亲戚和朋友;

也无论是申请探亲等短期访问签证,或者是有限期居留(包括特许居留等);

赞助人的永居身份和英籍身份,几乎是没有什么差别的。

移民法中,在提到这方面的要求,以及用到的只有一个词,那就是“Settled”的赞助人。

而“Settled”的人既包括永居的人,也包括英籍身份的人。

因此,除非是你真正有意加入英籍,否则不应该为了赞助家人申请身份就刻意加入。

只不过,在申请未成年孩子的入籍方面,父母拥有永居身份还是英籍身份,对于孩子的申请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一般来说,如果孩子不是在英国出生,而且在英国生活的时间不到5年的话;

父母如果想提前替孩子申请身份,父母的英籍身份就会对孩子的入籍申请带来很大帮助。

1. 孩子在英国境外出生:

1) 孩子出生时,父母其中一方是英籍身份,孩子可以自动获得英国国籍

2) 孩子出生时,父母皆不是英籍身份,或者只有永居身份;

那么,孩子并不能获得英籍身份(即便父母之中有人是永居身份);

并且,孩子需要申请相关签证进入英国,例如:家庭团聚签证、学生签证等等。

2. 孩子在英国境内出生:

1) 孩子出生前,父母任何一方为永居身份,或者英籍身份;

孩子出生后,自动就是英国公民,不需要申请入籍。

2) 孩子出生时,父母没有任何一方是永居或英籍身份;

但是孩子在满18岁之前,只要父母其中一方获得了永居或英籍身份,孩子也可以申请入籍。

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孩子是在英国出生的,不论孩子之后在哪国生活都没有关系。

也就是说,哪怕孩子在英国出生以后,就回到国内、一直生活在国内也没有问题;因为这是孩子的一种权利。

再延伸一步:英籍身份 V.S. 难民身份?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难民是指那些持有5年或者永居的真正获得难民身份的人,而不是申报过难民被移民局拒绝而只持有难民卡的人。

还是同样一个老问题,被莎粉反复问了无数遍:我现在持有难民身份,如果我申请加入英籍的话,是否更加有利于我申请国内的爱人或者孩子来英国定居?

非常不幸的是,对于这个问题一般的答案仍然是:

不是的。英籍身份在赞助家人来英国定居这样的申请中,远远不如难民身份。

这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难民身份是受国际难民公约保护的。

英国政府一旦承认了一个人的难民身份,不但不可以轻易要求这个人回到他/她有可能会受到迫害的地方去,而且还必须创造一切有利的条件,允许他/她的家人来英国和他/她定居。

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持有难民身份的人在申请家人过来定居时:

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不需要提供住房证明。同样,申请人也不需要提供相应的语言成绩。

简单地说,只要申请人可以证明自己和赞助人的真实关系,移民局就必须允许当事人来到英国定居。

当然了,我们上面所说的申请人和持有难民身份的人之间的关系,无论是夫妻关系,还是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都必须是在持有难民身份的人“申报难民之前就已经存在的。

这比如说,夫妻必须是在持有难民身份的人申报难民前就已经结婚的,孩子也必须是在持有难民身份的人在申报难民前就已经出生的。

不过,就是对于那些在赞助人申报难民之后所出生的孩子或者所发生的婚姻,移民法的要求也是比对持有英籍身份的赞助人更加宽松。

在很多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满足不了移民法的要求,申请人都是可以按照人权法来申请特许签证或者居留的。

这一点对于持有英籍身份的赞助人来说就会很困难,因为申请人如果满足不了申请条件,

移民局可以说,如果赞助人想和申请人一起生活的话,赞助人可以搬到申请人的国家一起生活。

但是,对于持有难民身份的赞助人来说,移民局一般是不可以这样说的,因为赞助人是不可以回到他曾经或者有可能受到迫害的国家去的。

最后,针对今天的文章,不论你是哪种身份,或者你的另一半是哪种身份;

如果你们对于移民英国、申请英国签证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直接在《丽莎知道》留言咨询。

丽莎律师行希望尽力为所有莎粉和莎粉的朋友们分忧解惑!扫一扫,丽莎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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