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余元!合肥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资金清退7月12日开始
何伟等十九人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对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信息核实等重点工作。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受害人信息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资金清退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时间
本次清退自2021年7月12日开始。
二、清退对象
资金清退对象为何伟等十九人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一案中,经生效刑事判决书确认的受害人。
三、清退金额
本次清退资金共9545656.80元。
四、清退方式
本次资金清退采取银行开立电子存单方式,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完成。受害人在清退开始日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案款返还信息查询系统”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核实,信息登记核实无误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中国工商银行将为受害人开立电子银行账户,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受害人在收到银行短信提示或信息登记核实后,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领取清退的资金。
五、特别提示
本次资金清退按照“应发尽发”的原则全部清退,领取清退资金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领取清退资金通知》。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避免因资金清退造成的人员聚集,受害人对资金清退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反映,谢绝受害人来院咨询。
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七月二日
(来源: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吕维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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