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小学生在校内完成“家庭作业”还须商榷

安徽宁国市 高维公

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邵志豪接受采访时表示,学校应该统筹家庭作业时长。“现在教育部发布中小学要做课后服务,对小学生来讲,作业在校内就可以完成。对于初中生高中生来讲,(课后服务)时长够长的话,在校内也可以完成,回家可以自主选择一些拓展性、补充性作业。”

当前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三点半难题”,减轻了家长身心负担。从一些自媒体上可以了解到,在一些地方延时服务已经上升为作业辅导,甚至变成了教学的延伸,已经偏离了“延时”初衷,本应立足学校实际和特色,利用校内资源,促进学生兴趣特长培养而开设各种兴趣服务项目,正变相成为以作业辅导为主的服务形态。

从作业目的来看,让小学生在校内完成“家庭作业”,是把当堂训练、课后作业(课堂作业)与课前预习、课后复习训练(一般性家庭作业)实施意义相混淆。强化当堂训练设计和课后作业校内完成并及时批改,是学校作业常规管理的硬性要求。但近年来,有的学校削弱了常规管理,致使课堂作业与家庭作业的界限不清,家长产生抱怨情绪,学生作业压力加大,家长焦虑情绪增加,给义务阶段学校办学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做作业既是做学生的权利,也是做学生应尽的义务。家庭作业是学校科任老师布置给学生的,要求在学校以外的时间内完成的任务,笔者以为不宜与校内课堂作业混为一谈。因此将“延时服务”时间用于“家庭作业”或规定在校内完成家庭作业的做法尚有待商榷。

第一,将延时服务时间用于“家庭作业”,不利于厘清学校与家长的责任,不利于孩子的差异尊重。从儿童发展差异上看,同样的作业不同的学生所花的时间不同、质量不同。如果学校统筹家庭作业时长,强调在学校里完成“家庭作业”,势必将“家庭作业”的本义完全曲解:

从“家庭作业”的目的和意义来看,教师依据减负要求,坚持给学生布置相应的家庭作业,既可巩固学生当天所学教学内容,培养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对于教师也可通过检查家庭作业了解学生的新知预习、旧知巩固情况,调整教师的教学方式,改进课堂的教学;对于家长,也有义务担负起教育孩子的责任,对孩子对学习、作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动态了解孩子的学习过程,并通过亲子交流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第二,将延时服务时间用于“家庭作业”,不利于孩子自觉性和行动意志的培养,更不利于实践性、探究性家庭作业的落实。随着学习的内容的增加,知识的难度增大,课后学生需要一定的时间练习、巩固,也是家庭作业存在的理由。对于孩子而言,“今日所做之事勿候明天,自己所做之事勿候他人”是极其难得的习惯培养,“家庭作业”的存在,便是对孩子自觉性和行动意志相统一的养成教育。

将延时服务时间用于“家庭作业”,实质上会让学生产生没有“家庭作业”的意识。而一些实践性作业和探究性作业,其难度远高于一般性书面作业。比如依据课堂外延结合当地实际进行小组调研活动,开展撰写小论文、小报告等拓展性、补充性作业,其落实必然流于形式。

当前,加强作业管理是规范办学行为和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的必要措施,辩证看待延时服务与“家庭作业”的联系,笔者兹以为:首先,广大教师要自觉提升职业道德修养,严格执行作业常规管理要求,及时批改课堂作业,规范执教行为,更好的服务教学。其次,教研部门要加强加大作业研究的力度,规范校内作业检查考核力度;对家庭作业进行深入的探讨,从儿童睡眠、用眼、学习压力等方面规范作业量,辩证看待义务教育阶段作业在学习过程中的价值。其三,要科学对待“延时服务”,解决好“特别”学生的差异辅导,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从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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