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对“无为而治”的研究,提高了人们对“道”的整体认知水平

曹魏正始时期,我国的北方虽然取得了局部的统一和相对的安定,但全国尚未实现统一,曹魏政权的内部矛盾也日益尖锐。面对复杂多变的政治局势,王弼进行了认真的观察和深刻的思考,提出了如何理顺各种关系,以达到大治的政治谋略思想。这是时代的需要,也是王弼得以显示才华的难得机会。

王弼认为:“处困之极,行无通路,居无所安,困之至也。凡物,穷则思变,困则谋通,处至困之地,用谋之时也。”(《周易·困卦》注)处于困境之时,正是有识之士出谋划策的好时机。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自然的变化有相通之处,所以,“观天之文,则时变可知也,观人之文,则化成可为也。”(《周易·黄卦》注)要掌握自然和社会的变化规律,了解它们的内在联系,采取正确的治国方法。“以道治国则国平,以正(政)治国则奇兵起也。……以道治国,崇本以息末;以正(政)治国,立辟(法)以攻末。”(《老子》第五十七章注)这里的“道”和“本”都是指“无”。这个“无”,是哲学概念“无”的具体运用,在治国问题上,就是要抓住根本,而不纠缠枝节,国家就能大治。相反,只注重政权的威势、刑法的苛烦,只能导致频繁用兵,结果不仅不能治理好国家,而且可能导致失去天下。

那到底该如何处理“本”“末”,这个是事关大局的关键问题呢?

天才少年王弼,易道皆通之大贤

王弼多次提到“崇本息未”、“崇本举末”、“崇本统未”几个说法。“息”与“举”“统”似乎矛盾而令人不解。实际上,“统”“举”,是就“本”与“末”的关系而言的。本,是本原、根本。它可以在社会政治中起主导作用,它统摄各种表象,所以,应当“崇”或“举”。“举本统末,而示物于极者也。”(《论语·阳货》皇侃疏引王弼《论语释疑》)抓住了“本”,即“无”这个纲,对具体问题就能处理恰当。“以其无能受物之故,故能以寡统众也。”(《老子》第十一章注)“息”是对“本”“末”的具体处理而言。把握住了“本”,对各种具体现象可以采取不同办法。有的要掌握它,所以要“举”,有的则应取消或限制,所以要“息”。

只有了解它们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关系,抓住问题的关键、根本,才能治理好国家。他说:“崇本以息末,守母以存子。”(《老子指略》)“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老子》第三十八章注)以母子的关系来比喻本与末。所以,他在《老子》第五十二章注道:“母,本也;子,末也。得本以知末,不舍本以逐末也。”不能抓住问题的根本,治末不治本,舍本逐末,“皆舍本以治末”(《老子》第五十七章注)。就只能导致国家的混乱和衰败。抓住“本”这个治国根本,最终实现“无为而治”。在实施过程中,它并不是僵死的教条。针对复杂多变的具体情况,王弼认为还应有灵活性,要有应变的能力。

处于乱世(或各种制度尚未完善)而急需变革的创始时期,一国的君臣、有为之士还应奋发有为、刚健积极,发挥高度的主观能动性,应天顺民。“夫能辉光日新其德者,唯刚健笃实也”(《周易·大畜》注)。“成大事者,必在刚也”(《周易·小过》注)。修德而成大事,也要刚健有为,创立新制。“革去故而鼎取新,取新而当其人,易故而法制齐明。……鼎者,成变之卦也。革既变矣,则制器立法以成之焉。变而无制,乱可待也。法制应时,然后乃吉。贤愚有别,尊卑有序,然后乃亨。”(《周易·鼎卦》注)新的制度也应顺应时势合理制定,这才能走向“无为而治”的理想境界。

“是故用无常道,事无轨度,动静屈伸,唯变所适。”(《周易略例·明卦造变通爻》)对各种具体情况采取恰当的方法灵活处理,这并不是容易的事。“权者,道之变。变无常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不可豫设,尤至难者也。”(《论语·子罕》皇侃疏引王弼《论语释疑》)权力的运用要适应时代的要求,要合乎“道”,所以应把握和顺应社会发展的规律。“为随而令大通利贞,得于时也;得时则天下随之矣。随之所施,唯在于时也。时异而不随,否之道也,故随时之义大矣哉!”(《周易·随卦》注)不能审时度势,顺应时代潮流,必然自取灭亡。“为随而不大通,逆于时也。相随而不为利正,灾之道也。”(同上)可见正确估计形势,正视现实,而采取正确的措施治国,是至关重要的。

一阴一阳之谓道,故用无常道

创始阶段,需要确立制度,包括名分等级。“始制,谓朴散始为官长之时也。始制官长,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故始制有名也。”(《老子》第三十二章注)这样,“上守其尊,下安其卑,自然之质,各定其分。”(《周易·揭卦》注)上古朴散之时如此,变革时期也是这样,一执古之道,可以彻今,虽处于今,可以知古始”(《老子‘第四十七章注)。借鉴古制,根据时代需要创建新制,“创制不可责之以旧”(《周易·蛊卦》注)。不能死搬硬套,而要有创新,这是君王有为之时。

制度确立之后,就应该“无为而治”。顺应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万物以自然为性,故可因而不可为也,可通而不可执也。物有常性,而造为之,故必败也”(《老子》第二十九章注)。“圣人达自然之性,杨万物之情,故因而不为,顺而不施”(同上)。“明物之性,因之而已,故虽不为,而使之成矣一(《老子》第四十七章注)。只要真正认识和了解人类社会,就不会把个人意志强加给社会,社会就会得到治理和发展。相反,只会失败。所以,“善治政者,无形、无名、无事,无政可举,闷闷然,卒至于大治”(《老子》第五十八章注)。“以无为为居,以不言为教,以恬淡为味,治之极也”(《老子》第六十三章注)。无为与顺应自然是一致的,它可以使天下大治。
治理得法可以使国家局势稳定。安定可以使社会得到更快的发展。所以,“国之所以安,谓之母”(《老子》第五十九章注)。作为国君,首先要能胸怀全局,高瞻远瞩,而不能鼠目寸光,固步自封。“夫执一家之量者,不能全家;执一国之量者,不能成国,穷力举重,不能为用”(《老子》第四章注)。要有远见卓识,而又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尤需“以清廉导民,令去其污”(《老子》第五十八章注)。不刻意追求好名声,如果“尚名好高,其身必疏”(《老子》第四十四章注)。

“无为而治”可以使社会各方面处于自然的和谐和系统的稳定。权力和刑罚的使用要有限度,不能破坏社会的自然和谐。人们的利与欲的思想是实际存在的,必须正视这个事实。只是人们不能过分追求。因为物极必反,走到极端就有害了。“求之多者,攻之者众,为物所病,故大费、厚亡也”(《老子》第四十四章注)。想得多反而会失去更多。“贪货无厌,其身必少”(同上)。要顺其自然引导人民。如果统治者利用权力,使自己的欲望得到满足,穷奢极侈,“离其清静,行其躁欲,弃其谦后,任其威权,则物扰而民僻(邪),威不能复制民。民不能堪其威,则上下大溃矣”(《老子》第七十二章注)。国君自己丧失威信。滥用权力只会使整个社会不自然和谐。“若乃多其法网,烦其刑罚,塞其径路,攻其幽宅,则万物失其自然,百姓丧其手足。鸟乱于上,鱼乱于下”(《老子》第四十九章注)。只会弄得社会动荡不安。

因此,不要为名利而亡其身。要做到“威而不猛,不恶而严”(《周易·颐卦》注)。“既公且信,何难何备?不言而教行,何为而不威如?”(《周易·大有卦》注)国君的形象和威信是靠自己的行为树立起来的。如果用人得当,国家自然大治。国君用人,先无要大公无私,“夫无私于物,唯贤是与(举),则去之与(举)来皆无失也”(《周易·比卦》注)。罢免和提拔都以贤能为标准,“不以物累心,高尚其志”(《周易·大有卦》注)。就不会出差错。“故人用其力,事竭其功,智者虑能,明者虑策,弗能违也,刚众才之用尽矣”(《周易·损卦》注)!上下齐心协力,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国君无为而国大治。

应该“因物之性,不假刑以物”(《老子》第三十六章注)。“不以刑制使物,而以观感化物者也……不见圣人使百姓,而百姓自服也。”(《周易·观卦》注)。所以,国君所为,影响一国风气,上行下效,“上之所欲,民从之速也”(《老子》第五十七章注)。倘若“我之所欲为无欲,而民亦无欲而自朴也”(同上)。统治者无为,不多欲兴事,百姓自然纯朴而安乐,社会自然安定。一民之所以僻(邪),治之所以乱,皆由上,不由其下也”(《老子》第七十五章注)。因此,社会的混乱是由统治者们引起的。“夫恃威网以使物者,治之衰也”(《老子》第六十章注)。仅靠威权来治国的,正是虚弱的表现,是一个国家走下坡路的时候。当然,必要的制度和刑罚还是不可少的。但必须赏罚分明,辅之以仁德,才能更好地引导人民和治理好国家。“囗者,明法断严,不可以慢,故居德以明禁也。施而能严,严而能施,健而能说,美之道也”(《周易·夫卦》注)。德与刑并不是对立的,都是治国中必需的手段,只是要处置恰当。“刚柔正而位当,则邪不可以行矣”(《周易·既济卦》注)。一切邪恶的现象都不会再出现。

用义理来分析各种社会现象,用注经的方法来阐述自己的哲学观点、政治谋略。这是王弼结合新时代的特点,利用儒家经学传统的影响,把自己的思想体系巧妙地贯串在注文之中,他打破了汉以来僵化的思维模式,可说是追求思想解放的先锋。他以儒道兼采、以道为主,创立了魏晋玄学的思想体系,对儒学研究的转变起了功不可灭的积极作用。汉以来的名教(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儒家道德思想)之治,随著社会的变革,经学的衰微,已经暴露出严重的缺陷,曹操的刑名之治也暴露出不少的问题。此时,必须要有新的理论来纠正名教的弊端,才能维护封建等级秩序。

王弼认为,自然是名教之本,名教出于自然。本,即是“无”,所以要无为而治。名教对维护国家的等级制度、封建秩序,有著重要的作用。所以,名教是要讲的,但它毕竟是具体表象,是“有”,它出自于自然这个本,所以更要注重自然。“万物以自然为性。”“圣人达自然之性,畅万物之情,故因而不为,顺而不施”(《老子》第二十九章注)。国君如果抓住了这个根本,人们友好相处,六亲和睦,尊卑有序。不强调名教这个“有”,也能理顺名分等级秩序。他说:“居于尊位,而明于家道,则下莫不化矣。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六亲和睦,交相爱乐,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周易·家人》注)。这里,透露出一点消息,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履行在封建制度规定下的基本权利。人,以及他们的行为,都从自然之本产生,忽略这个“本”的事实,是违背自然的。他在儒家传统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中加上了道家的“无”,把家庭这个社会细胞的内部关系首先理顺,家治则国治。“若六亲自和,国家自治,则孝慈、忠臣不知其所在矣”(《老子》第十八章注)。家和国治,没有件送、暴虐,没有奸邪,国家回归自然之本,也就无所谓孝慈、忠臣,名教也不必过分注重了。

六亲生克,家和万事兴

六亲和睦,上下相安。人生来是无善无恶的。它是“无”在人身上的体现。圣人也是人,只是圣人与几人对“无”禀受的深浅不同而产生了差异。圣人与凡人一样,也有“五情”。他认为:“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五情同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然而圣人之情,应物而无累于物者也。”(《三国志·魏志·钟会传》裴注引何劭《王弼传》)圣人不是无情的木石,他们也一往情深,有喜怒哀乐怨。这是人生来不学就会的自然之性。只是他们的智慧高于常人,能够深刻地领悟“无”,又不至于沉溺于情欲而不能自拔,不为“情”和“物”所累,·这才是他们与凡人的不同之处。这就把神化了的圣人变成了真正的人,填平了圣人与凡人之间的鸿沟。这就使人们对人类社会、以及人本身的认识,提高到了理性的高度。

王弼研究所涉及的内容广泛而深刻,从哲学的“无”与“有”的关系,深入到各种现象与本质的关系,诸如言、意与象的关系、动与静的关系、一与多的关系等,无不细致地加以探讨。还包容了创作、欣赏、伦理、美学等众多的领域。他不仅在魏晋时期的哲学、经学、思想界占统治地位,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且影响到文学创作、以及佛道两教在内的宗教界。其后文学上的玄言诗、山水诗及田园诗,不能说与王弼的玄学思想和崇尚自然无关。而宋明理学则是在王弼重义理、善思辩的基础上发展的结果。少年奇才为时人和后人所重,是与他所做出的贡献分不开的。

然王弼本是思想深刻、才识卓出、善谈玄理之人,而对做官的具体事务既不关心,也不是他的长处,所以他在官场上并不得意。王弼刚补职位很低的台郎时,曾经拜见曹爽,在这次难得的单独会谈中,他只是大谈了一通抽象的玄理,一点儿也未涉及其它方面的事。结果遭到曹爽的嗤笑,也失去了一次晋升的机会。曹爽在思想上显然与王弼不属同一层次的人,王弼那些高深的理论,曹爽哪里懂得它的价值?此时的曹爽,关心的是如何巩固自己的地位,如何在与司马氏争权的斗争中占上风。而王弼却不能察颜观色,对手握大权的曹爽见机行事,反而口若悬河地去谈一些在曹爽看来一钱不值的废话,他遭到曹爽的冷落当然是很自然的了。

王弼在世俗的为人处世事方面确实存在很多毛病,他“为人浅而不识物情”,缺乏在官场应变的能力。又“颇以所长笑人”,清高自负而瞧不起别人。他善于论辩,论辩时不留余地,不留情面。淮南人刘陶善谈纵横,为大家公认,他却常常弄得刘陶下不了台。所以,他也得罪了不少人。王黎、荀融当初与他都很友好,后来都把关系搞僵了。正因为他不善做具体事务,而把全副精力放在哲学的研究中,所以,在魏正始十年,他那小小的台郎的位置也弄丢了。当年秋天,年仅24岁的王弼,被时疫夺去了生命。一代奇才、一颗智慧之星从此消失了。

王弼人虽死,译著永存

王弼人虽死,但他在有限的时间内,写了很多著作。据史载,有:《老子注》、《老子指略》、《周易注》、《周易略例》、《论语释疑》。还有早已佚失的《王弼集》5卷。他创建了自成一家的哲学体系,在经学、哲学领域内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在当时,以至后来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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