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素之问 | 六经改构《伤寒论》

原创忆忘 腔调中医 昨天
灵素之问
还原古人观察视角和中医经验理法的演进。
栏主简介
忆忘先生,从事临床工作,研习传统文化和中医经典,索求源流,力图还原古人的观察视角和经验及理法的演进。

-----

-----

三阴三阳“六经”理论起源于外治法经脉理论。汉代华佗、张仲景论时行(天行)五日治法,改为六日,以便用六日匹配“六经”经脉三阴三阳,构成“六日六经”的“热病”刺法。
《甲乙经》卷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上篇云“治之各通其脏脉,病日衰已矣。其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
这是源于对内治法“汗吐下”的改写而用于外治法针刺,没有提到吐法,也没有提到攻下。而“泄”虽然有“泻”的含义,但“治之各通其脏脉”,通篇都是讨论刺法而不是药法。
《甲乙经》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上篇同样内容在《素问》中分为“热论篇”与“刺热篇”两篇,并同样未提到吐法与攻下,而且有同一句“治之各通其脏脉(脉一作腑)”显示热论六经概念依然是为针刺做准备的理论,只不过针刺大部分内容都分割在“刺热篇”。
《外台秘要》卷三“时行病始得,一日在皮,二日在肤,三日在肌,四日在胸,五日入胃,入胃乃可下也。”又云“若食不消病,亦如时行病,俱发热头痛。食病当速下之,时行病当待六七日下之。”
也就是说,早期的文本,是五日入胃可下,五六七日都是可能用下法的。当然也不是唯一标准,可能例外:“夫得病四日,毒在胸膈,故宜取吐。有得病二三日,便心胸烦满,此为毒气已入。或有五六日以上,毒气犹在上焦者,其人有痰实故也,所以复宜取吐也。”不是说数着日子就可以滥用治法。
同样在卷三里的一段:“然得时行病,一日在皮毛,当摩膏火灸愈;不解者,二日在肤,可法针,服解肌散,汗出愈;不解,三日复发汗,若大汗则愈,不解者止,勿复发汗也;四日在胸,服藜芦丸,微吐之愈,若病固,服藜芦丸不吐者,服赤小豆瓜蒂散吐之即愈,视病者尚未了了,复一法针之,当解;不愈者,六日热已入胃,乃与利汤下之愈,百无不如意,但当谛视节度与病耳。”
很突兀地,五日没有了,四日后直接到了“六日热已入胃”。当然还有个中间过渡状态,五日六日都有的情况:
《外台秘要》卷一“华佗曰:夫伤寒始得,一日在皮,当摩膏火灸即愈。若不解者,至二日在肤,可法针,服解肌散发汗,汗出即愈。若不解者,至三日在肌,复一发汗则愈。若不解者,止,勿复发汗也。至四日在胸,宜服藜芦丸,微吐则愈。若更困,藜芦丸不能吐者,服小豆瓜蒂散吐之则愈,视病尚未醒,醒者复一法针之。(藜芦丸近用损人不录之。瓜蒂散在卷末杂疗中范汪方二味者是也)五日在腹,六日入胃,入胃则可下也。”
“五日在腹”比较另类,竟然没有给出处理方法。
很明显六经概念是依据汗吐下相应的疾病治法,是从五日入胃,改为六日入胃的凑数过程,目的是匹配三阴三阳的“六经”。而更大的问题是,一日在皮、二日在肤,三日在肌,复发汗,三日之皮、肤、肌,不是三阳经脉的划分标准。
因此“传经”一说本为失据;第二,“三阳经”可发汗,少阳、阳明病,在《伤寒论》中不可发汗,少阴与厥阴未必能用下法,显然不是同一套“六经”概念。
医经三阴三阳的六经经脉病理,是针对发热性疾病的针刺理论与方法,并不适用于《伤寒论》的内治法。何况五六日汗吐下这一套,是实证泻法的表里之治,因此而衍生的六经,当然也成了不完全分类,不能概括《伤寒论》,因为还有补法,以及虚实同治补虚泻实的方法。很明显,三阴三阳概念无法定义虚证,并且还强行将虚证定义的少阴病脉微细但欲寐,弄成“与太阳相表里”的“表阴”。
目前并不能找到南北朝之前,在张仲景相关著述中有“三阴三阳”概念的依据。而事实上,葛洪《肘后方》,陈延之《小品方》都没有六经概念出现。
陈延之首先强调的是“寻详经法”针对的是“汉末有张仲景……自此以来,未闻胜者。”然后“得其变通”,意味着“经法”指的是“常法”,知常达变的意思。另外还有“大品根本经法”其实都有体现,首先是熟知药性,药性本对治疾病的寒温与表里,更强调“临时消息”也就是辨证论治,而不是套方说,或者“苟依次第”。
“伤寒之病,逐日深浅,以施方治。今世人得伤寒,或始不早治,或治不主病,或日数久淹,困乃告师。师苟依方次第而疗则不中病,皆宜临时消息制方,乃有效耳。
今搜采仲景旧论,录其证候、诊脉声色、对病真方有神验者,拟防世急也。又土地高下,寒温不同;物性刚柔,餐居亦异。是故黄帝兴四方之问,岐伯举四治之能,以训后贤,开其未悟,临病之工,宜须两审也。”这段是陈延之手笔,被误为王叔和,后又被改为“医又不知次第而治之,则不中病”。
《千金要方》引王叔和曰“或人得病数日,方以告医,虽云初觉,视病已积日在身,其疹瘵结成,非复发汗解肌所除,当诊其脉,随时情势救解求免也,不可苟以次第为固,失其机要,乃致祸矣。”
显然王叔和完全同意陈延之的观点。又说“此伤寒次第,病三日以内发汗者,谓当风解衣,夜卧失覆,寒温所中,并时有疾疫贼风之气而相染易,为恶邪所中也。至于人自饮食生冷过多,腹藏不消,转动稍难,头痛身温,其脉实大者,便可吐下之,不可发汗也。”
六经传变也是指汗吐下次第的治法常法,陈延之与王叔和所批评的“苟依次第”即王叔和所论的“伤寒次第”一段话,其中有“饮食生冷过多”造成的积食温病可吐下而不可发汗,明显不是说汗吐下次第全是狭义“伤寒”或天行、温病的外感疾病。
因此所谓的次第,乃是表病传里,以及寒热传变的实证为主的表里病证,不全是表病也不专论外感。这种次第,显然不是经脉“流注”或循行的次第,因为表里寒热的病机,并不是某条经脉的结构与功能可以概括。
推崇医经的陈延之因此并没有在六经概念上讲“经法”,而是在“得病几日”“伤寒几日”的模式下,展开对“仲景经法”的陈述,并且没有提到过“汤液经法”。
由于寒温在张仲景的体系中各自有两个程度,正好与四季“寒热温凉”相仿,陈延之引入了医经四时的概念,解释伤寒、天行、温病的发病机制,对应季节的理论,以反对伤寒泛指。这导致了到底是辨天气论治还是辨病、辨证论治的问题。
陈延之说“皆以临时消息制方,无不效也。今搜采仲景旧论,录其证候、诊脉声色、对病真方有神验者,拟防世急也。”
一方面强调辨证论治,另一方面搜采旧论神验方,也是在知常达变的基础上,“又土地高下,寒温不同;物性刚柔,餐居亦异。是故黄帝兴四方之问,岐伯举四治之能,以训后贤,开其未悟,临病之工,宜须两审也。”因人、因地,综合考量,并不能称为以“阴阳四时”为准绳,更不是以“因四季之时”为最高“纲领”,而是“临时”的“时”,其实是临证辨证,非四季问题。
“伤寒几日”意味着日数与病机传变、方证治法,有大概的关系而非必然对应。因此强调“临时消息”辨病辨证论治,六日六经在这一点上的陈述是刻舟求剑,是对汉代天行、伤寒一般治法的改写。
六经命名始于陈延之之后的王叔和。王叔和受《素问》六经分类影响,使用三阴三阳概念分类,但又与《素问》六经经脉病概念有较大差异。王叔和《脉经》不见于《梁七录》而首见于《隋志》,其内容体现出中间过程,即热病阴阳交、并、少阴、厥逆、阴阳竭尽生死证一篇,意味着厥阴病的“生死证”是少阴本病传变为厥利呕哕递归所致,虚实夹杂,其中有温病有寒病。
该篇有少阴病名但无厥阴病名,却是《伤寒论》少阴篇与厥阴篇的内容,在《脉经》中呈现出从少阴递归到厥阴的概念过程。至王叔和注《金匮玉函经》已有完整的六经概念,因此这是厥阴病的命名以及《伤寒论》六经概念的来源及过程,但其时并没有将暍病、温病发于表命名为“太阳病”。
也就是说,即便王叔和使用了六经的概念,也只是用于表里之治的实证,再递归到虚证少阴,以及在少阴虚证基础上虚实夹杂递归到厥阴,含有温病,总体是七大类病,而不是意味着《伤寒论》只有“六经病”。
要用六经去统摄分类《伤寒论》,唯一的结果,是伤寒与温病,寒温不分,“热病皆伤寒之类”,寒温发于表都叫太阳病。因此六经命名的过程,从南北朝一直持续到新校正,未完成,新校正之后还在继续改书,因为暍病、温病的内容不好处理,改为“太阳病”以后,导致《伤寒论》的温病概念逐渐丢失。
稍晚于新校正的庞安时并没使用新校正的宋本《伤寒论》版本,因而庞安时《伤寒总病论》中,仍然有着相对完善的温病分类,体现出新校正团队校正《伤寒论》时,在六经等概念上的集体失误。
至于《伤寒论》条文中数种不同的三阴三阳概念的对比分析略。
20210629 忆忘
摘自《伤寒论》六要素重释 有删节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