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五百四十部首讲解(三十八)

像上有枝干

、下有根系

的一棵树。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

淡去篆文字形中树枝的形象。“树”表示植树,动词;“木”表示一棵树,名词。“木”是象形字,甲骨文

像一株树,上部是枝下部是根;“本”是指事字,金文

在树根部位加三点指事符号,表示树在地下的营养器官;“末”是指事字,金文

在树梢部位加一点指事符号,表示尾端;“未”是象形字,甲骨文

像树上枝桠重重,表示枝叶茂盛;“果”是象形字,甲骨文

像树上结满球状实籽;“朱”是指事字,甲骨文

在主杆部位加一点指事符号,表示树干;“林”是会义字,甲骨文

像树连树的样子;“森”是会义字,甲骨文

比“林”多一“木”,表示“森”为“大林”。

、

,正通體象形。此云“从屮,下象其根”,則是“从屮”後脱去“象枝也”之文。木本一種植物名,許慎以“冒”為釋是聲訓,謂其有冒覆之特性,能冒覆土地而生長,所以用舆“冒”音近的“木”來稱呼它,這只能揭示其得名的由來,未能準確揭示其本義,又雜以五行說之,不可取。凡是从木的字,本義與樹木或木制品以及與木相關或以木為工具進行的一些行為等有關。


、

諸形,亦見商代金文,作

,像實物囊中,括其兩端之形,徐中舒以為即無底曰橐之橐字,橐與東透端旁紐雙聲,鐸東二部旁對轉,古音相近,故假橐為東,另造橐字以表本義。徐說甚是。許云東字从日在木中,完全是就訛變而成的篆文形體望文生訓,不可從。本部只隸一“

”字,字形以一對囊橐會意,為曹字初文,本義為偶。


像两(多)棵树

并排。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

将篆文的

写成

。

,亦从二木會意,與篆同。本部所隸,除“無”(此初文作

,像人持旄尾而舞,爲舞之初文)字外,本義均與林木有關。


是房柱与房梁的象形,

像树杈,即远古简易建筑中的房柱,

像房柱上架着的横木,即横梁。

与金文

中的树杈模糊成实心点。有的金文

将实心点

写成一撇。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甲骨文

表示帝王

之才

。当“才”的“梁柱”含义消失后, 篆文再加“木”另造“材”代替。在房架

(才)之上加尖圆的屋顶

,就是远古简易的独柱式房屋

(余)。

、

。西周金文作

、

、

,均像草木自地面鑽出之形。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云:“引申為凡始之稱。”甚是。本部無隸字。


,籒文。而灼切。

,像人跪跽以兩手梳順其髮形,多用為祥順義。西周金文作

、

,籀文遂訛作

,篆再省為

。故“叒”用作叒木之“叒”是假借用法,構形並非其木的象形,許說不確。本部只隸一“桑”字,初文作

,乃桑樹之象形,形與叒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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