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三家者以《雍》彻(3-2)
孔子非常看重礼制,对于周公之后所做的越礼行为,无处不表示讥讽。“八佾舞于庭”是僭礼,“三家者以《雍》彻”不仅仅是僭礼之举,而是明目张胆地犯上作乱。
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注释】
三家,指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三家鲁国当政大夫,他们都是鲁桓公的后代,又称“三桓”。
《雍》,原出《诗经·周颂》,相传为周武王祭祀毕周文王撤去祭品时歌唱的乐章,为天子之乐。诸侯、大夫如果使用,则为僭礼、越礼、违背礼制。
彻,通“撤”,即祭祀完毕后撤去祭品。
相,助、辅助,此处指助祭。
维,语气助词,无意义。
辟(bì)公,指诸侯。
穆穆,庄严肃穆的样子。
堂,接待宾客祭祖的地方。
【译文】
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三家在祭毕先祖后(也命乐工)奏唱着《雍》诗撤去祭品时。孔子(评论)说:“《雍》诗中说:‘助祭是诸侯,天子主祭庄严肃穆。’(这种礼仪)怎么能用在这三家的祭堂里呢?”
“礼”是孔子政治思想体系中的重要范畴,孔子是周朝礼制的坚定维护者。本章与前章都是谈鲁国当政者违“礼”的事件,对于这些越礼犯上的行为,孔子极为愤慨。孔子认为,天子有天子之礼,诸侯有诸侯之礼,各守各的礼,才可以使天下安定。但他的身份和地位无法与“三桓”抗衡,面对这种现实根本无力改变,只能对“三家者”的僭礼行为,借用《雍》诗中的诗句“相维辟公,天子穆穆”表达出自己的意见而已。
“三桓”之家在鲁国公族中势力最强,在与其他公族的斗争中逐渐占据优势。到了鲁昭公后期,国君大权旁落,逐渐沦为任人摆布的傀儡,国家权力完全落入“三桓”手中。鲁昭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17年),鲁国发生“斗鸡之变”(《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三桓”联手发动政变,篡夺政权,鲁昭公被迫流亡齐国。此后八年即鲁昭公二十五至三十二年(公元前517—前510年),鲁国国政由季氏宗主季平子代理,“三桓”之家更加恣意妄为,自然会发生“三家者以《雍》彻”。据推断此事应是发生在鲁昭公流亡期间,而且不只一次。
春秋时期,每逢重要的祭祀仪式或外交活动,都要赋颂诗篇。但对诗篇的内容非常讲究,所赋诗篇必须符合活动的场合、情境、内容、人物身份以及礼仪规范等。《雍》本是周武王祭祀周文王时的一首颂诗。鲁国世秉周礼,周公分封诸侯的时候,让鲁公伯禽把《雍》带到了鲁国,作为鲁国历代国君祭祀先祖的颂诗,一般安排在“彻”这个仪式上唱颂。“彻”是祭祀完毕撤去祭祀用品时的一个仪式。“三家者”在家祭进行到“彻”时居然僭用周天子之礼赋颂《雍》诗,而对于这种公开违背礼制的行为,竟然无人敢于出面干预,可见鲁国当时的政治生态已达到何等恶劣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