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林:论艺术标准
论艺术标准
刘晓林
(一)引言
艺术有标准吗?艺术需要标准吗?当艺术有了标准后,艺术还能称之为艺术吗?当艺术失去标准后,艺术还能称之为艺术吗?标准的存在是否会促进制了艺术的更好发展?标准的存在是否限制了艺术的更好发展?对艺术而言,标准要明确还是要模糊?标准的存在是一成不变还是也要随着具体“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二)关于标准
什么是标准?它是衡量事物属性的准则与规范。换言,当我们判定某一事物的优劣时,当我们把某一事物与其他事物进行区分时都是由当时我们所采用的标准来进行判断的。同样的事物,如果我们采用不同的标准则此事物会出现不同的属性、会归入不同的范畴。比如,你我以硬度大小作为标准来比较金刚石与海绵时,金刚石自然是不争的第一。反之,海绵为大。你我以雄浑博大做为标准来看李可染与傅抱石两位先生的作品,前者当胜。若把标准定为洒脱飘逸来衡量呢?傅抱石先生定会称雄。如果以大的艺术表现形式来做判,油画与国画同属绘画的大家庭;而以具体的画种作论,油画与国画又是不同的独立者。若此诸般,如果标准泛泛了,我们人类与植物也有进入同一属性的可能(都是物体)。
宇宙间万物的存在,没有什么可以摆脱“一”(共性)与“二”(差异性),而标准的存在即是为共性与差异性服务的。标准从何而来?其源泉理应是主观与客观。事实上呢?多来源于人类的主观,或者说来源于人类在对客观反复感受、经历的基础之上,从而最终形成了仍然具有主观性的相对正确的认识。也就是人类自身主观认识的不同最终会导致所形成标准的不同,于是1000个人心目中绝对不可能仅存在一种“美神”。正是这种与客观相关联、与主观不可分的“学浅、见狭、识不足”使得他人眼中独一无二的绝世珍宝,到了你我眼中则成了不屑一顾的不过尔尔。

(三)艺术标准存在的客观性
正如标准的存在是为宇宙间万物共性与差异性服务一样,艺术的标准是为了艺术的不同门类及其优劣的区分而存在的。当艺术没有了标准,艺术将会变的异常混乱:雕塑也可以叫做绘画,抽象也可以叫做写实,大师的作品与小师的作品没有了区别,东方艺术与西方艺术也没有了划分的必要……我的认为:艺术标准的存在是客观的,是不以你我意志为转移的。这之如宇宙间因为有了标准的存在才有了不同的物种,否则只有混沌而不见光明。
如同我在“关于标准”中所述,艺术标准也是因人而起,因认识而起。自然,这样便使得艺术标准在客观存在的前提下蕴涵着一种不可确定性!鉴于阐述所需,我想在下面的文字中主要就艺术标准中优劣的问题做为主我阐述的主体。其等价便是在艺术上的好坏区分是否有标准可依?是否有公认的标准存在?答案是肯定的。如果没有了标准还谈何艺术的优劣?还谈什么关于不同艺术层面艺术家的划分?
(四)艺术标准的模糊性
通过上述我们会发现艺术标准的存在是客观存在的,是不容置疑的!然而对于艺术这一充分调动、挖掘、展现了人类主观情感、认识、抉择的以非理性为主同时又融合汇聚了理性因素在内的“综合活动”而言,在其标准的界定上是存在模糊性的。
什么是优秀的艺术?优秀的艺术需要具备的条件很多。对于不同的艺术门类,雕塑、书画、音乐、文学、舞蹈、戏曲诸如此类的艺术其标准哪能相同呢?“艺术原本是人类思想情感的造型化,换句话,艺术是需要借外物之形,以寄存自我的,或说时代的思想与感情的,古人所谓心声心影即是。----艺术假使不借这些形体以为寄存思感之具,则人类的思维将不能借造型艺术以表现,或说所谓造型艺术将不成为造型艺术!”(林风眠先生语)人类思想情感(对宇宙、人生、艺术等的经历、感悟)的不同势必会导致艺术这一“借形寄情”虚实双具的特殊物体的不同。在根本上来说艺术标准的模糊性来源于宇宙万物的差异性存在,这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甚至困惑终生的。

(五)艺术标准的恒久性
是否我们能因艺术标准模糊性的存在而否定其恒久性,或者说否定其统一性的存在呢?我认为不能。究竟什么才可以称之恒久性?恒久性(的实体或抽象的特征等)是构成某一物体(包括大到宇宙,小到点)的要素,如果要素消失或发生的转变则此物体已然不是此物体。艺术也是如此!比如中西绘画的区分:诚然对于优秀的绘画而言,只要能充分表达创作者的情感且创作者对“物体”的描摹刻画能够做到主客的和谐相融,在此基础上使得观赏的人能从中得到或慰藉、或激荡、或认同、或联想、或忏悔、或明志……如此这般,足矣!我们又何必去限制创作者在绘画手段上(原料、工具、技巧、方法)采取的不同呢?东西艺术完全可以互相沟通,取长补短。但有一点必须要明确,中西方绘画的根本区别是存在的,否则还要中国绘画与西方绘画这不同的名称干什么?
我认为在艺术标准的恒久性上,整体的“平衡”是永远不能略去的!构图、层次、色彩……即使你我在局部上有无数的“不平衡”,一定最终达到“平衡”才是。“平衡”生而万物存,艺术同样因平衡而得以绵延。我认为在艺术标准的恒久性上,“传神达情”是永远不能略去的!否则艺术便没有了生命,无法“传神达情”的艺术已然没有了存在的必要。此外,有一点我还可以公开:任何被命名的艺术(雕塑、书画、音乐、文学、舞蹈、戏曲)中的杰出者,都要靠其内在的思想性与艺术性的完美结合方能流传!!!而各类艺术中基本技法的存在是使得艺术能够称之为艺术的最低要求。
(六)东西方艺术的异同
东西方民族在文化传统、哲学观念、生活地域、人文环境、审美取向、逻辑思维等方面的不同导致了东西方艺术存在的差异成为了一种必然存在。尽管“异”的存在不可避免,而“同”的存在更是自然而然:人类创造了人类的艺术。
有人认为西方艺术趋向“写实”,东方艺术趋向“写意”、有人认为西方艺术趋向“抽象”,东方艺术趋向“具象”;略一查看,你我就会发现上述两者是矛盾的!但静心而想,又会觉得不无道理。事实上呢?中国的易学讲“象”与“数”,“象”与“数”大致等价与广大与精微。“象”与“数”的并存使得万物(包括艺术)呈现了无穷魅力。对于艺术(艺术家)的高低而言,东西方的“大师艺术”是可以呢喃对话、是可以同行并列的!他们的艺术和他们的人生无不是“写实”与“写意”、“抽象”与“具象”相融的产物。
(七)结束语
艺术上标准的存在不仅是客观所导致,更是你我的主观所需。艺术的存在与发展也要遵循一定的规律与准则的,艺术绝不可能是仅限于非理性而不顾理性的。
什么是好的艺术?什么是不好的艺术?在宇宙的冥冥中是有大致标准的。像西湖的美,它究竟有多美?不好说。它就是“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子!西子的美呢?你我仍不能明确,但如此的描述已然做到了在大多数人的心灵中产生了共鸣与默认。同时,任何人想对艺术这本属于随人类情绪变化而流动的情感产物做一极其明确的标准也是枉然的。因为艺术之所以繁衍不断,让你我赏心悦目,与艺术标准的模糊性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关系。如同人生,不能明确时乐趣便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