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自行申报未开票收入,补缴增值税2,293.01万元
2021年1月24日晚间,上海欣巴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披露,自行申报未开票收入,补缴增值税2,293.01万元,并缴纳滞纳金78.05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增值税的缴纳情况如下:
2019 年度发行人增值税缴纳金额较大主要系发行人当期对截至2019 年4 月末未开票收入自行补申报增值税。本次补缴增值税具体原因为:2019 年4 月之前,发行人主要按照开票金额申报缴纳增值税;2019 年4 月,发行人对截至2019年4 月之前未开票收入补申报增值税。发行人进行上述自查确认并主动申报调整,2019 年6 月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八税务所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沪税普八通[2019]50号】,同意发行人对截至2019 年4 月末未开票收入自行补申报缴纳增值税2,293.01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出具的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发行人自2017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6 月30 日期间,无欠税及行政处罚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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