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东野语》几则【重要L】
01
宋孝宗曾禁止各部门官员在不必要的时候聚会,目的是防止他们不修职业。
意思是,尔等拿了国家俸禄,就该好好上班,不要把时间,花在工作之外的事情上。
但偏偏有人,记性不是那么好。
李安国为郎官时,有人给他推荐了一个江湖术士,说是算命很准,江湖术士一来,单位的官员闻讯,纷纷跑去算命。
第二天,宋孝宗的御批就下来了,问他们是怎么回事。
算过命的官员们不知所措,都想给自己,找个说得过去的理由。
但在李安国看来,找理由就是找死,最好是说实话,实话实说,充其量是很小的过失,但如果说假话,就是欺君,罪就大了。
于是,他效仿“鲁肃简市饮”故事,对大老板说了实话,不但未受处罚,仅仅三天后,就被提拔为吏部侍郎。
帝尝禁诸司官非时会合,以其族谈不修职业故也。李安国为郎官,一日,有荐术士至,部中同省,因会集言命。翼日,御批问故,同省窘甚,咸欲饰辞自解。安国独曰:“以实告,其过小;为欺,其罪大。”因援鲁肃简市饮故事,引咎以闻,同省从之。既而事寝不行,越三日,李遂除吏部侍郎。
【附】鲁肃简公故事三则
仁宗在东宫,鲁肃简公①为谕德②,其居在宋门外,俗谓之浴堂巷,有酒肆在其侧,号仁和,酒有名于京师。公往往易服微行,饮于其中。一日,真宗急召公,将有所问。使者及门而公不在,移时乃自仁和肆中饮归。中使③遽先入白,乃与公约曰:“上若怪公来迟,当托何事以对。”公曰:“但以实告。”中使曰:“然则当得罪。”公曰:“饮酒,人之常情; 欺君,臣子之罪大也。”中使嗟叹而去。真宗果问,使者具如公对。真宗问曰:“何故私入酒肆?”公谢曰:“臣家贫无器皿,酒肆百物具备,宾至如归,适有乡里亲客自远来,遂与之饮。然臣既易服,市人亦无识臣者。”真宗自此奇公,以为忠实可大用。
鲁肃简公宗道,宋仁宗时参知政事④,京师富民陈文城殴杀磨工。初有诏立赏追捕,数日,中旨罢之。鲁公争于帘前曰:“陈某家豪,不宜保庇。”章献⑤怒曰:“卿安知其家豪?”鲁公曰:“若不家豪,安得关节⑥至禁中⑦?”章献默然。
鲁肃简公贬濮州团练副使,汀州安置。在汀二年,杜门⑧不与人接,日阅书数卷而已。室仅容一榻,坐卧其中,欲将终身焉。人不堪其忧,而公处之裕⑨如也。
(注)①鲁肃简公:即鲁宗道,肃简是死后的谥号。②谕德:官名,相当于太子太傅。③中使:即前面的“使者”。④参知政事:与下文“团练副使”皆为官名。⑤章献:宋仁宗的母亲,宋真宗时的皇后。⑥关节:指暗中行贿,说人情。⑦禁中:宫中。⑧杜门:闭门。⑨裕:宽绰。
参考译文:
鲁肃简公,为人很忠诚实在。仁宗在东宫在位的时候,宗道是谕德(相当于太子太傅)。宗道家边上有一家酒馆,店号叫仁和酒,在京师很出名,公(鲁肃简)常常乔装在那里饮酒。有一天,皇上急召宗道,使者到他家里找,但是他不在,过了段时间宗道喝完酒回家来了,使者和宗道商量说:“皇上假若责怪你来迟了,应该用什么事情推托?“宗道说:“就说实话。“使者说:“但是那样会得罪圣上的。“宗道说:“喝酒,是人之常情;欺瞒圣上,就是臣子的大罪了。”使者感叹而去。后来真宗果然问起这个事情,使者就按宗道说的回答了。于是真宗问宗道为什么私自去酒馆喝酒,宗道回答说:“我家里贫穷,没有酒具,酒馆里的东西齐全,我去了就像在自家一样自在。正好当时有家乡的亲戚朋友从远方过来,所以去酒馆和他喝酒。但是我换了衣服,所以百姓们没有认识我的。”真宗从此觉得宗道品行可贵,认为能够重用他。
鲁宗道在宋仁宗时任参知政事。京城里富户陈子诚打死了磨工,开始时皇帝下令马上追捕并且有赏,(可是)数日之后,宫中又下令撤去追捕。鲁宗道在帘前争辩说:“陈某是富豪人家,不该包庇!”章献太后说:“你怎么知道他是富豪人家?”鲁宗道说:“如果不是富豪人家,怎能通过行贿、说人情到宫中?”章献太后(听了)沉默不作声。
后来他被贬为濮州团练副使,安家在汀州。他在汀州两年时间,关门闭户不见人客,每天就是在家里看书读卷。房子里只能容得下一张床,他坐和睡都在里面,准备就这样终老。一般人都忍受不了这种生活,但是他却从容自如。
02
林复,浙江台州括苍人,学问和才能,都有过人之处,就是有点残忍暴虐,有点狡猾。
绍熙年间,林复为临安推官。
有人告文思院(掌造金银犀玉工巧之物及彩绘装钿等器物)副长官常良孙贪污,朝廷下令把他抓起来,关进临安狱后就不管了,案件就这样一直拖着。
也不知拖了多久,皇上才令京尹处理,林复却自告奋勇找到京尹,叫他交给他审理。
林复很快就给常良孙定了罪,判他流放海外。
常良孙便搭乘一艘客船,去流放地报到。
不料中途遇到强盗,常良孙未能满足强盗的要求,强盗把他手脚,分别钉在两只船上,船一开,把他扯为两半。
林复却因“功”改官,没几年就升为郎官,后又出知惠州。
然而,在常良孙一位姻亲看来,常良孙是冤枉的,当初是林推官屈打成招,只不过那时他人微言轻,想给亲家翻案,却力不从心。
林复出知惠州后,常良孙这位姻亲在郡里当了官,便想替他报仇雪恨,力请重审此案。
而这一切,林复一概不知。
无独有偶,那位姻亲刚开始行动,就有人起诉林复过去用毒酒杀人,御史徐安国,也弹劾他家有僭拟等物。
于是,朝廷下旨令大理丞陈朴追逮,置狱审问。
陈朴立即启程,赶往惠州,没想到在潮州路上遇到林复,一搜他的行李,搜出朱椅、黄帷等物。
这些东西,就是御史徐安国所谓的僭拟等物,是林复设坛祈祷所用的——他是个道徒。
陈朴当即把他押到附近一寺庙,就地审讯。
林复明白自己会有什么样的下场,表示想见家人最后一面,与他们诀别。
得到允许后,林复入室,拿出囊中药,投入酒中,一饮而尽,没多久就七窍流血,家人号啕大哭。
使者听到哭声,急忙进去一看,姓林的已经没气了,只好回去复命。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林复服下的,只是草乌末和另一味草药,根本不是什么毒药,只能暂时使人昏迷。
三天后,林复就醒了过来,当即亡命入广,他的家人,抬一口空棺材归葬。
这个狡徒的故事,大名鼎鼎的《夷坚志》也有涉及,但却以为他是真死,实际上是假死。
【附】林夏
林复字端阳,括苍人。学问材具,皆有过人者,特险隘忍酷,略不容物。绍熙中,为临安推官。有告监文思院常良孙赃墨事,朝廷下之临安狱,久不得其情。上意谓京尹左右之,尹不自安。复乃挺身白尹,乞任其事。讫就煅炼成罪,当流海外,因寓客舶以往。中途遇盗,无以应其求。盗取常手足钉著两船舷,船开,分其尸为二焉。林竟以劳改官,不数年为郎,出知惠州。
时,常有姻家当得郡,愤其冤,欲报之,遂力请继其后,林弗知也。既知惠,适有诉林在郡日,以鸩杀人,具有其实。御使徐安国亦按其家,有僭拟等物。于是有旨令大理丞陈朴追逮,随所至置狱鞫问。及至潮阳,遇诸道间。搜其行李,得朱椅、黄帷等物,盖林好祠醮所用者,乃就鞫于僧寺中。林知必不免,愿一见家人诀别。既入室,亟探囊中药,投酒中饮之。有顷,流血满地,家人号泣,使者入视,则仰药死矣,因具以复命。然其所服,乃草鸟末及他一草药耳。至三日,乃苏,即亡命入广,其家以空柩归葬。
始就逮时,僮仆鸟散,行囊旁午道中。大姓潘氏者,为收敛归之,了无所失。其家与之音问相闻者累年,至嘉定末始绝,竟佚其罚云。
此陈造周士所记,得之括医吴嗣英,甚详。《夷坚志》亦为所罔,以为真死,殊可笑也。
03
建康溧阳两个市民,同一天杀了人,都被抓进了监狱,定案后被同时押解到上级官署。
路上,二囚不时交谈,监者也不管他们。
黄昏时分,一行人来到旅馆,甲犯对乙犯说,你我事已至此,死罪是应该的,不过事情发生在同一天,我觉得还有办法可想。
甲犯说,他家里有个老母,他被抓后,没人照顾,肯定会被饿死。
他建议乙犯一到府上就喊冤,把所有罪行,都推到他身上,说是他干的,与他无关,他呢,就把所有罪行,都承担下来。
当然了,他不能白白替他顶缸,条件是,乙犯如果能脱罪,就要替他奉养母亲。
这买卖,乙犯欣然同意。
当时知府事的,是张定叟尚书(南宋宰相、抗金派领袖、民族英雄张浚次子)。
张大人一向严明,囚犯押到后,他立即审问。
问到乙犯时,乙犯说,我实在没有杀某人,是甲杀的。
张大人吃了一惊,叫他把话说完。
乙犯接着说,甲把那人杀掉后,就逃走了,那家人不晓得是甲杀的,他们平时和我有矛盾,就以为是我杀的,把我告到官府,后来,甲又杀了个人,这次没有逃脱,遭抓了。
又说,他被冤枉后,并非他不自明,实在是官场黑暗,有人受了贿赂,才造成了他这个冤案。
张大人又问甲犯,甲犯交代的,与乙犯一模一样。
张大人丝毫没往串供方面想,叫人打开乙犯的枷锁,当场予以释放。
而之前审理这个案子的有关官员,当然都有“失入”(轻罪重判或不当判刑而判刑)罪。
自始至终,张大人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无意中搞了个错案。
【附】张定叟
建康漂阳市民,同日杀人,皆系狱。狱具,以囚上府,亦同日就道。二囚时相与语,监者不虞也。夕宿邸舍,甲谓乙曰:“吾二人事已至此,死固其分。顾事适同日,计亦有可为者。我有老母,贫不能自活。君到府,第称冤,悉以诿我,我当兼任之,等死耳,幸而脱,君家素温,为我养母终其身,则吾死为不徒死矣。”乙欣然许之。
时张定叟构尚书知府事,号称严明。囚既至,皆呼使前问之。及乙,则曰:“某实不杀某人,杀之者亦甲也。”张骇异,使竟其说,曰:“甲已杀某人,既逸出,其家不知为甲所杀也。平日与某有隙,遂以闻于官。已而甲又杀某人,乃就捕。某非不自明,官暗而吏赇,故冤不得直也。”张以问甲,甲对如乙言,立破械纵之,一县大惊。甲既论死,官吏皆坐失入抵罪,而张竟不悟。甚哉!狱之难明也。
〔选自《齐东野语》〕
这是一起明显的错案。
号称“严明”的张定叟,只凭杀人犯甲、乙二人的口供,竟当堂判定乙犯无罪,立即释放,致使“一县大惊”。判定甲犯死罪后,审理乙犯的官吏也因此获罪。张定叟竟一直不知自己所判的是个错案。
文章开头一句:“建康漂阳市民,同日杀人,皆系狱。”明确地叙述甲乙二人确实因同日杀人被捕入狱。“狱具,以囚上府,亦同日就道。二囚时相与言,监者不虞也。”在解犯人去府的路途中,二犯互相谈话,而解差竟不加监管。“夕宿邸舍,甲谓乙曰……则吾死为不徒死矣。乙欣然许之。”当晚在邸舍,甲乙二人定计:甲犯以“为我养母终其身”为条件,愿替乙承担死罪。这一段写由于解差不加监管,致使两杀人犯乘机定计串供,为下段审案作好铺垫。
第二段写张定叟断案经过。
“囚既至,皆呼使前问之。”由县解来的犯人,有完整的案卷,定叟自应先研究案卷及一切有关材料,然后调查、核实,把多种证据了解清楚,再传犯人审问。现在他却先将囚犯都叫到堂前审问。单此一端,张并非“严明”亦可尽知。再看审问情况,乙犯把杀人罪完全推给甲犯,并骂官府黑暗,官吏贪脏,冤情一直未能查清。张定叟又审问甲犯,甲犯供词与乙犯相同。仅仅根据甲乙两犯的口供相同,既不调查,又无证据,张定叟竟然命令打开刑具当堂释放了乙犯。这样荒唐的行径,难怪要引起“一县大惊”。而且,乙既无罪,原审官吏自然要“坐失入抵罪”了。然而,事情的经过既已大白,究竟是原审官吏“失入”,还是这位“号称严明”的张定叟“失出”,就不辨自明了。作者在这里以“失入”照应题目的“失出”,如此点题,堪称高手。且实为“失出”者反将他人“坐失入”,两相映衬,亦颇耐寻味。
本来,在审理案件中,罪犯狡辩、抵赖,诬陷他人等行为是累见不鲜的,甲乙二犯所搞的一套其实并不高明,可是在张定叟的审理下,二犯的伎俩居然得逞。人们不禁要问,“严明”者尚且如此,不严明者又当如何?
文章结尾作者慨叹:“甚哉!狱之难明也。”其实如果审案人不轻信口供,细致地调查了解,周密地分析案情,则“狱”又何尝“难明”!
04
罗点(春伯),江西崇仁县人。
淳熙二年(1175)举进士第二名,官至代理兵部尚书。
他在任浙江西路掌管粮食的官员,兼任平江府行政官时,有个故主状告仆人欠钱。
严格说来,应该是曾经的仆人,是被主人赶出去的。
经过调查,那位故主所诉属实。
可是那个仆人很狡猾,心想既然你不放过我,老子也不能便宜你,便想给故主泼脏水,说,他曾与故主的女仆,有过不正当男女关系。
罗点派人去查,却没有这么回事,便叫那个仆人,自己交代奸情。
那个狡猾的家伙,便开始绘声绘色地侃侃而谈,交代得非常详细,实际上,都是他临时编出来的。
罗点心知肚明,却不揭穿他,判道:仆人先是欠了主人钱,继而又奸污了主人的婢女,是否属实虽然无法确定,但这是他自己交代的,所以应该二罪并处,判处流放…
【附】罗春伯政事
罗点春伯为浙西仓摄平江府。忽有故主讼其逐仆欠钱者,究问虽得实,而仆黠甚,反欲污其主,乃自陈尝与主馈之姬通,既而物色,则无有也。于是遂令仆自供奸状,甚详,因判云:"仆既欠主人之钱,又且污染其婢。事之有无虽未可知,然其自供罪状已明,合从奸罪定断,徒配施行。所有女使,候主人有词日根究。"闻者无不快之。
05
湖州孔目官(掌呈覆纠正本案文书之事)朱承逸,是个乐善好施的好人。
有一次天刚五更,住在东门的他起初去郡上,过骆驼桥的时候,听到桥下有人哭,哭声甚哀。
朱承逸叫仆人去看看,原来是一个男子,带着妻子和一个幼儿。
问他们哭什么。
男子说,他无奈借了势家三百千钱,利息数倍,势家催他还钱,他实在还不起,一家人准备投河而死。
朱承逸顿生恻隐之心,与仆人一起送他们回家。
到了那户人家,朱承逸看到,债主家来要债的几个悍仆,还坐在那家的门槛上。
朱承逸对他们说,你们家主人因为三百千钱,就要逼得一家四口跳河,于心何忍?回去告诉你们主人,他们没钱还债,逼之何益,本钱,我替他们还了!
那家人感激不尽,愿终身给他为奴。
朱承逸不可能让他们为奴,还给了他们二百千钱,才放心地离去。
当年他得了个孙子,取名朱服,熙宁中参加殿试,高中金榜第二名,后来官至中书舍人。
次孙朱肱,同样金榜题名,后来成为著名的医药学家。
朱家,成为乡里名族。
【附】朱氏阴德
朱承逸居之城东门,为本州孔目官,乐善好施。尝五鼓趋郡,过骆驼桥,闻桥下哭声甚哀,使仆视之,有男子携妻及小儿在焉。扣所以,云:"负势家钱三百千,计息以数倍。督索无以偿,将并命于此。"朱侧然,遣仆护其归,且自往其家,正见债家悍仆,群坐于门。朱因以好言谕之曰:"汝主以三百千故,将使四人死于水,于汝安乎?幸吾见之耳。汝亟归告若主,彼今既无所偿,逼之何益!吾当为代还本钱,可亟以元券来。"债家闻之,惭惧听命,即如数取付之。其人感泣,愿终身为奴婢,不听,复以二百千资之而去。
是岁,生孙名服。熙宁中,金榜第二人,仕至中书舍人。次孙肱,亦登第,著名节,即著《南阳活人书》者。服子,即著《萍洲可谈》者,遂为吾乡名族焉。
天之报善,昭昭也如此。
06
毕再遇,南宋名将。
开禧北伐,其他将领不是打了败仗,就是无功而返,只有毕再遇立了功,而且打了多次胜仗,金兵见了他的旗帜就跑。
后以老病退休,住在霅溪(位于浙江)养老。
毕将军的战马名叫“黑大虫”,异常高大强壮,只有主人能够驾驭,其他人连靠近它都休想。
毕将军去世后,家人用铁链,把马拴住。
有一天,岳庙迎神,金鼓声响起,由远及近,“黑大虫”一听,以为上阵杀敌的时候到了,顿时精神奋发,仰天长嘶,挣断铁链而出。
家人担心它伤人,立即命十多个健卒去把它追回。
家人抚摸着它的头,轻声对它说,将军已死,你就不要生事,连累我们家了。
“黑大虫”竖起耳朵听着,忽然热泪长流,喑哑长鸣数声,倒地而毙。
【附】毕将军马
毕再遇,兖州将家也。开禧用兵,诸将多败事,独再遇累有功。金人认其旗帜即避之。屡迁至镇江都统制、扬州承宣使、骁卫上将军。后以老病致仕,始居于。
有战马,号黑大虫,骏驵异常,独主翁能御之。再遇既死,其家以铁ㄌ羁之圉中。适遇岳祠迎神,闻金鼓声,意谓赴敌,于是长嘶奋迅,断组而出。其家虑伤人,命健卒十余,挽之而归。因好言戒之云:"将军已死,汝莫生事累我家。"马耸耳以听,汪然出涕,喑哑长鸣数声而毙。呜呼!人之受恩而忘其主者,曾异类之不若,能不愧乎?
07
王佐,王羲之三十一世孙。
淳熙六年(1179年),王佐知长沙,“茶贼”陈丰组织了数千人队伍,出没于旁郡。
朝廷命王佐带兵讨伐。
当时冯湛谪居在长沙,被王佐“征用”。
侦察兵很快就找到了陈丰的巢穴,王佐利用吃晚饭的工夫,派三十个亡命之徒,手持短兵器,摸向陈丰所在的山寨。
跟在三十个亡命徒后面的,是冯湛亲率的一百多人。
摸到山寨的时候,他们看到陈丰抱孙独坐,一个手下都不在身边。
突然看到冒出来那么多官军,陈丰满脸错愕。
但他突然醒悟过来,急忙鸣金集合手下,可是来不及了,当场被擒,余党也大多落网。
王佐把事情的经过,详细报告了朝廷,特别提到此次行动,冯湛的功劳最大。
于是,冯湛得以官复原职,王佐也升了官,涨了工资。
辛弃疾知道后,作词《贺王帅宣子平湖南寇》,表示祝贺,其中有这么几句:
三万卷,
龙头客,
浑未得文章力。
把诗书马上,
笑驱锋镝。
金印明年如斗大,
貂蝉元自兜鍪出。
大意是,王佐虽然是读书人出身,但他建功立业,靠的却不是文章,谈笑间,就把敌人给干掉了,然后就是升官,官印也比从前大了…
可是,王佐知道后,却认为辛弃疾是在讽刺他,很不高兴,对辛弃疾怀恨在心。
后来,王佐任首都市市长,心里仍耿耿于怀,写信给执政说,我本来是个书生,能够有今天,自然有它的道理,我也没得罪过哪位,可是有些人却说我的闲话,升官涨薪的,又不是我一个,天下士人,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每当想到这事,我的心,就累得很啊…
【附】王宣子讨贼
王佐宣子帅长沙日,茶贼陈丰啸聚数千人,出没旁郡,朝廷命宣子讨之。时冯太尉湛谪居在焉,宣子乃权宜用之。谍知赃巢所在,乘日晡放饭少休时,遣亡命卒三十人,持短兵以前,湛自率百人继其后,径入山寨。丰方抱孙独坐,其徒皆无在者。卒睹官军,错愕不知所为,亟鸣金啸集,已无及矣,于是成擒,余党亦多就捕。
宣子乃以湛功闻于朝,于是湛以劳复元官,宣子增秩。辛幼安以词贺之,有云:"三万卷,龙头客,浑未得文章力。把诗书马上,笑驱锋镝。金印明年如斗大,貂蝉元自兜鍪出。"宣子得之,疑为讽己,意颇衔之。殊不知陈后山亦尝用此语送苏尚书知定州云:"枉读平生三万卷,貂蝉当复坐兜鍪。"幼安正用此。然宣子尹京之时,尝有书与执政云:"佐本书生,历官处自有本末,未尝得罪于清议。今乃蒙置诸士大夫所不可为之地,而与数君子接踵而进,除目一传,天下士人视佐为何等类?终身之累,孰大于此!"是亦宣子之本心耳。
08
浙江昌化,有兄弟二人,都没有孩子。后来,哥哥抱养了一位族人的孩子,抱来没多久,妻子就生了个儿子。
弟弟说,哥哥既然有了儿子,可不可以把抱来的孩子给我,哥哥说我作不了主,需要跟你嫂子商量商量。
哥哥把弟弟的想法,跟妻子说了。
妻子说这可不行,未有子而抱之,有了自己的孩子就弃之,别人怎么看我们?
弟弟太想要个孩子了,不停地“纠缠”。
嫂子实在无法拒绝,只好对弟弟说,你实在想要,就把新生的给你吧。
弟弟说,那可是兄嫂亲生的啊,这怎么可以。
嫂子说,你实在想要,我也没办法。
弟弟只好接受。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孩子,都渐渐长大了,大的叫翃,小的叫诩。
后来,翃的儿子樵、槱,以及诩的孙子铸、鉴,相继登第。
他们这个家族,成了名门望族。
一个女流之辈,能有如此见识,实在令人钦佩。
【附】昌化章氏
昌化章氏,昆弟二人,皆未有子。其兄先抱育族人一子,未几,其妻得子。其弟言:"兄既有子,盍以所抱子与我?"兄告其妻,妻犹在蓐曰:"不然。未有子而抱之,甫得子而弃之,人其谓我何?且新生那可保也。"弟请不已,嫂曰:"不得已,宁以吾新生与之。"弟初不敢当,嫂卒与之。已而,二子皆成立。长曰,字景韩,季曰诩,字景虞。拥之子樵、,诩之孙铸、鉴,皆相继登第,遂为名族。孝友睦姻之报如此。妇人有识,尤可尚也。
09
杨存中,南宋初年名将,金帝完颜亮南侵时反对议和,并督军防守。
杨存中革命生涯四十年,极少有过失,受两朝老大宠眷,宋孝宗常称他为“郡王”,从不称呼他的名字。
有一年,杨存中在清湖洪福桥建私第,宏伟壮丽,建好后他住在中间,儿子们分住旁边。
落成那天,杨大人特意恩准:任何人都可以来参观,不收门票。
前来参观的人中间,出现一个善于相宅的僧人,他说,此龟形也,得水则吉,失水则凶。
当时的杨存中,正处在人生的高光时刻,自认为要风就能得风,要雨就能得雨,于是他从容上奏大老板,希望大老板批准他“引湖水环其居”。
当时的大老板是宋高宗,他说,朕倒是没意见,但恐外面有人说闲话,这件事做起来要快,还要保密。
得到大老板首肯,杨存中立即调来数百工程兵,又募来许多民夫,昼夜不停地施工。
“入自五房院,出自惠利井,蜿蜒萦绕,凡数百丈”
这么大的工程,竟然只花了三天三夜就搞定了。
宋高宗所料不差,没过多久,果然有谏官上疏,言杨大人擅自引湖水入私第,很显然,这是以权谋私嘛。
对于谏官的上疏,大老板很快就给予了“答复”,先是不厌其烦地大谈特谈杨大人的功劳,然后说,根据其功劳,朕就是把整个西湖赐给他,也不过分。
又说,何况工程已经完工了,就别瞎逼逼了,你就大人大量点吧!
大老板此话一出,再也没人敢“瞎逼逼”。
【附】杨府水渠
杨和王居殿岩日,建第清湖洪福桥,规制甚广。自居其中,旁列诸子四舍,皆极宏丽。落成之日,纵外人游观。一僧善相宅,云:"此龟形也,得水则吉,失水则凶。"时和王方被殊眷,从容闻奏,欲引湖水以环其居。思陵首肯曰:"朕无不可,第恐外庭有语,宜密速为之。"退即督濠寨兵数百,且多募民夫,夜以继昼。入自五房院,出自惠利井,蜿蜒萦绕,凡数。百丈,三昼夜即竣事。未几,台臣果有疏言擅灌湖水入私第,以拟宫禁者。上晓之曰:"朕南渡之初,金人退而群盗起。遂用议者羁縻之策,刻印尽封之。所有者,止淮、浙数郡耳。会诸将尽平群盗,朕因自誓,除土地外,凡府库金帛,俱置不问。故诸将有余力以给泉池园圃之费。若以平盗之功言之,虽尽以西湖赐之,曾不为过。况此役已成,惟卿容之。"言者遂止。
既而复建杰阁,藏思陵御札,且揭上赐"风云庆会"四大字于上。盖取大龟昂首下视西湖之象,以成僧说。自此百余年间,无复火灾,人皆神之。至辛巳岁,其家舍阁于佑圣观,识者谓龟失其首,疑为不祥。次年五月,竟毁延燎潭,潭数百楹,不数刻而尽,益验毁阁之祸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