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管制中的应答机使用和高度确认~空管E-LEARNING·云课堂第七十讲解析《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六课

空管E-LEARNING·云课堂第七十讲解析《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六课——《雷达管制中的应答机使用和高度确认》

(ATMC-EL-SC-2020V1-PPT-070)

本期主要内容是《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中“航空器二次监视雷达应答机使用和高度确认”的部分,结合空管局第二期管制业务管理通告《在雷达(监视)管制工作中高度及其容差的确认和使用问题》,主要讲解了应答机使用、高度测量原理、管制员读取到的高度来源、各种“高度”的概念和关系、高度容差等问题。

首先,我们从自动化上看到的高度,除了来源于C模式,还可能来源于ADS-B等其他设备。而93部本章中关于高度的来源,只出现“C模式高度”。随着ADS-B在我国的推广应用和法规的完善,相信之后一定会有相关内容的修订和更新。

明确了各种高度(LEVEL、HIGHT、ALTITUDE)的概念和关系后,我们再来看高度确认相关内容就能事半功倍。DOC4444规定R区容差60米,非R区90米,但空中服务当局可指定不小于60米的容差。据此,93部明确规定无论是否处于R区,容差值均为60米。

最后,确定航空器飞行高度的原则分为保持、脱离、穿越、到达四个方面,其中到达和保持:RVSM区域60米,其他空域90米。离开和穿越:无论是否RVSM区域均为90米。

本期主讲人:何超 民航兰州空管分局

(空管局高级岗位教员)

本期策划审核:冯铮 民航局空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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