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通用规则,解决建筑防火间距争议!举一反三,实例分解!
1 针对同一建筑中的门窗洞口的防火间距争议,以及回字形、U型、L型建筑相对外墙防火间距争议,本文提出迎火面、侧火面概念,理解迎火面、侧火面的基本要求,可以合理处置同一建筑中的门窗洞口间距,防止教条式应用!
2 针对外挂楼梯、敞开式外廊、阳台、窗台、雨棚等,是否纳入防火间距计算的争议,本文提出'四要点'处置原则,解决类似所有问题!
3 针对住宅连廊与门窗洞口的防火间距争议,本文提出:依连廊风险等级,可将连廊分为走道连廊和前室连廊,统一处置防火间距要求!
4 针对小区及单位停车位的防火间距争议,本文认为,即使不受规范约束,也并不等于不需要考虑防火间距要求,并提出了参考建议!
5 针对汽车库出口与地上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争议,本文提出,应依据汽车库出口的防火措施情况确定!
6 针对敞开楼梯间开口部位与附近房间疏散门间距争议,以及直通室外安全出口与相邻门窗洞口的间距争议,本文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等等!
第一章 “迎火面·侧火面”&“防火间距”
针对同一建筑中的门窗洞口的防火间距争议,以及回字形、U型、L型建筑相对外墙防火间距争议,本文提出迎火面、侧火面概念,理解迎火面、侧火面的基本要求,可以合理处置同一建筑中的门窗洞口间距,防止教条式应用!
示例1中:A、B洞口相对,两者互为迎火面;C、D洞口平行对外,两者互为侧火面。
(示例1)
一、对于仅需要采用防火隔墙分隔的不同区域,处于迎火面的门窗洞口,通常需要保证6m防火间距,处于侧火面的门窗洞口,通常仅需保证1m防火间距。
1、示例2的住宅,两个单元之间L≥6m(迎火面),L1≥1m(侧火面)。
(示例3)
(示例4)
注:上述示例中,防火隔墙耐火极限均不大于2小时,如采用3小时的防火隔墙,建议参照后述的防火墙处置,侧火面防火间距取2m。
二、对于需要采用防火墙分隔的两个区域,互为迎火面的门窗洞口,通常需要保证6m防火间距,互为侧火面的门窗洞口,通常需要保证2m防火间距。
1、示例5的U形建筑,L1≥6m(迎火面),L≥2m(侧火面)。
(示例5)
2、示例6的回字形和U形建筑,L1和L2均应≥6m(迎火面)。
(示例6)(规范图示)
3、示例7的防火墙,两个门窗洞口之间L≥2m(侧火面)。
(示例7)
4、示例8的防火墙,两个门窗洞口正好处于迎火面和侧火面之间,防火间距L折中计算: (2+6)/2=4.0m。
三、总结:互为迎火面的洞口,将受火焰直射和辐射热的影响,必须采用更严格的防火间距措施,不同防火分区的迎火面洞口间距6m,侧火面洞口间距2m;不同防火分隔区域的迎火面洞口间距6m,侧火面洞口间距1m。
注:本文所述的回字形、U型建筑等,主要针对民用建筑,对于厂房建筑,两个不同防火分区的相对外墙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建规》第3.4.1条的规定,但当厂房的占地面积小于《建规》第3.3.1条规定的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其防火间距可为6m,厂房建筑侧火面防火间距,可参本文要求处置。
针对外挂楼梯、敞开式外廊、阳台、窗台、雨棚等,是否纳入防火间距计算的争议,本文提出'四要点'处置原则,可解决类似所有问题!
一、规范要求及规范图示:
二、争议内容:
外挂楼梯、室外疏散楼梯、敞开式外廊、阳台、窗台、雨棚等,是否要纳入防火间距计算?
三、处置原则:
判断建筑某构件是否纳入防火间距计算,可依据以下原则,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可以不纳入防火间距计算:
1、凸出构件必须是不燃性构件。
2、凸出构件不能有人停留或通行。
3、凸出构件不能放置临时物件(本条意思是不应具备放置临时物品的条件,比如,人员无法到达,或无法通过常规方式放置物品等)。
4、凸出构件不得影响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的设置,不得影响应急救援!
四、处置建议:
1、敞开式外廊、阳台等属于可能有人场所,窗台也可能放置临时物品,因此应纳入防火间距计算,计算防火间距时,应从这些建筑构件的外缘算起。
2、室外疏散楼梯,是竖向安全疏散通道,视同人员疏散的安全区域,安全距离应予保证,理应纳入防火间距计算。
(示例11)
3、对于不燃材料的雨棚,如不影响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的设置,不影响应急救援,则可以不纳入防火间距计算。
五、总结:其他建筑突出构件的防火间距计算,可依据以上'四要点”原则处置。
第三章 住宅连廊与门窗洞口防火间距
一、作为疏散走道的连廊,属于次危险区域,规范对于疏散走道的门窗洞口无严格要求,这类连廊与住宅门窗洞口保持合适安全间距即可。
示例12所示的方案,连廊仅作为疏散走道,属于次危险区域,规范对于疏散走道并无明确要求,但亦应考虑一定的安全间距,h1≥2m应可满足要求。
(示例12)
二、当连廊作为前室或前室连通区域时,应视为相对安全区域,须考虑合理的防火间距,具体要求,可参考第一章有关“迎火面·侧火面”的论述!
示例13的连廊作为前室,示例14的连廊作为前室通往楼梯间的一部分,这两种图示的连廊,风险等级和前室相当,应视为相对安全区域,须考虑合理的安全间距,可参照规范图示“回字形”建筑平面示例,h2≥6m,或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窗。
(示例13)
争议由来:有观点认为,住宅小区及单位停车位不属于停车场范围,不需要考虑停车位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争议处置:
关于住宅小区及单位停车位是否适应于《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019年10月31的答复中进行了补充,引用如下:
1. 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2.0.3条规定,停车场的定义为:专用于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或构筑物。
2. 如咨询中所提到的小区停车场符合规范中对停车场的定义,则应符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3. 相关规范暂未对不符合停车场定义的停车位与建筑之间的距离做出规定。
注:具体提问及回复,参:住建部-消防咨询回复·《暂行规定》问题解答!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停车场是指专用于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或构筑物,同时,规范并未限定停车场的停车规模。
依此回复要求及规范定义,住宅小区及单位停车位宜归属于停车场范围,应符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有关防火间距的要求,确有困难者,应采取加强性防火保护措施。
第五章 汽车库出口与地上建筑物
争议由来:有观点认为,汽车库出口与本建筑物地上部分的防火间距不限。
争议处置:
关于汽车库内不同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分隔要求,《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有明确规定:汽车库内的汽车坡道两侧应采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的出入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等与停车区隔开;但当汽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坡道的出入口可不设置水幕、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
通常情况下,地下汽车库和地上部分之间,分属于不同的防火分区或不同的功能区域,理因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或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建议如下:当汽车库出口紧贴建筑物时,可以在车库出口坡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或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等与停车区隔开,以防止车库火灾威胁出口部位的相邻建筑。当没有采取这类措施时,车道出口与建筑物之间应确保一定的防火间距。
有关汽车库坡道的防火分隔及自动灭火系统,可参考专题:汽车库坡道-防火分隔及自动灭火系统,处置措施,疑难解析!
第六章 疏散楼梯开口.直通室外安全出口与其他门窗洞口的防火间距
一、楼梯间(前室)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的防火间距争议:
楼梯间(前室)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的防火间距,《建规》6.4.1有明确规定:
楼梯间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注:考虑前室和楼梯间均为安全区域,因此,前室和楼梯间之间的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L1,有困难时可适当减少,不严格限制。
争议及处置:有观点认为“前室和楼梯间之间的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受限制”,这种观点不妥,易导致极端情况!理由:虽然前室和楼梯间均为安全区域,但风险等级还是有别,前室和楼梯间之间的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本图示中的L1),有困难时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取消。
二、敞开楼梯间在疏散走道的开口部位,与附近房间疏散门的间距争议:
敞开楼梯间在疏散走道的开口部位,与附近房间疏散门的间距,规范没有要求,仍应予以关注!
敞开楼梯间在疏散走道的开口部位,不宜直接面对房间疏散门,与相邻房间的疏散门,也宜保持一定安全间距:
1、示例16中,房间疏散门直接面对敞开楼梯间,房间发生火灾时,将直接危及楼梯间安全,不妥。
2、示例16中的L间距,可参《建规》6.4.1要求处置(不小于1m)。
三、建筑物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与相邻门窗洞口的防火间距争议:
建筑物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比如疏散楼梯间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等,与相邻门窗洞口的间距,规范没有要求,宜相对从严!
在示例17和示例18中,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与两侧其他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L,规范没有约定,但宜相对从严。
1、 如L太近,其他房间的火灾可能直接危及从疏散楼梯间疏散出来的人群。
2、《建规》6.4.1的1m间距,是防止其他房间的火灾透过门窗洞口危及楼梯间,而此处更需要防止其他门窗洞口的火灾伤害楼梯间向外疏散的人员,因此,图示中的L间距,应相对从严,具体要求可酌情确定。
(示例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