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解决了|天然气管道破损
有拍友反映:
忻州市紫竹院小区3、7号楼天然气管道已损坏三个多月,居民的正常生活严重受到影响,经向相关部门反映久无答复,久拖不修,试问如何去维护基层百姓的切身利益的?
市供气供热管理回复:
紫竹院3.7号楼全体业主:
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山西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燃气设施的管理和维修由燃气生产和销售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产权所有者负担。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忻政办发〔2015〕1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责任。3.7号楼院内公用燃气设施天然气管道因破损漏气,忻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切断管线停止送气,请业主和小区物业公司及时与忻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对接,以便早日进行维修供气。作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执行《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筑区划业主专有部分的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责任不属忻州市燃气有限公司义务,应由3.7号楼全体业主筹集更换工程费用后,由忻州市燃气有限公司组织施工,尽早恢复供气。
今日金句
一个人的目标是从梦想开始的,一个人的幸福是从心态上把握的,而一个人的成功则是在行动中实现的。因为只有行动,才是否滋润你成功的食物和泉水。
作为忻州全市人民自己的随手拍,当然要有一个咱市民自己的论坛,大家可以在这里发现美、曝光不文明、反映民生问题、发布便民信息,也可以随便聊聊生活工作的经历和感悟。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不怕反映问题,就怕表述不具体不清楚。底线:要文明理性发言哦!www.034000.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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