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强作品《熟人相欺》(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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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相欺(杂文)
文/罗永强
早晨上班途中,在熙熙攘攘,行色匆匆的人群里,看见一个年轻人手提着一袋包子走在我前面。这时,年轻人迎面邂逅了他的一个熟人,俩人便非常亲热地寒喧起来,随后年轻人问熟人吃不吃包子?熟人表示不吃。年轻人嘻嘻笑着戏谑道:“我日你X,不吃不怪我哟!”
从他们可以随意打趣的状态来看,关系肯定不一般,至少是很好的朋友。但年轻人的这句玩笑话,却令人感到犹如进食时吃下去了只苍蝇,虽未必一定对自已有多大的伤害,却让人感觉非常地不舒服,脑子里瞬间闪过一个词:“熟人相欺。”是的,熟人相欺!
熟人相欺。指的是对自已熟悉的人所进行的欺凌,欺侮。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随处可见。比如:乱办酒席。有些人,巧立名目,甚至是无中生有滥办各种稀奇古怪的酒席,而受邀的人不是亲戚,便是朋友,给亲戚朋友增添了难以言说的负担和烦恼。又比如买卖关系中的以次充好,价高物劣;借贷关系中的有借不还,耍赖不还;像传销这类违法的事,更是以亲戚,朋友为主要的侵害对象(当然,这是有意为之)......等等。这种专门针对熟人的,所谓的无意的伤害,比比皆是。
以上述年轻人开玩笑的话:“我日你X,不吃不怪我哟”为例。有必要阐明的是,年轻人在说这句话的时侯,其用心肯定不是有意骂对方,欺侮对方,纯粹是一句逗哏打趣的话。然而,这并不能抹去这句话是一句脏话,一句带有伤害性质的话。试想一下,如果这句话你对着一个陌生人说,其结果会是什么呢?必然是遭到反唇相讥,针锋相对,激愤时甚至会演变成一出悲剧。多年以前发生的一件事让我至今记忆犹新。那天,我陪一位五十多岁的领导下乡检查工作,也许是这位领导平时说话带惯了把子,在与一位比他年龄稍大一些的老汉交谈时,顺口带出一句“老子”,立即就遭到了这位老汉不依不饶的攻诘。“你年龄还没我大,你跟哪个充老子?......”搞得这位领导面红耳赤,下不来台。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文化的礼仪之邦。我们都应该严格规范自已的行为。事实上,很多时侯,我们在对待陌生人时,往往谦和有加;而在对待自已的亲人和朋友时,却往往忘记了起码的谦让与礼仪。
有一个成语叫做:戏而不谑。即便是朋友之间戏耍,也应有度,否则便过犹不及了。我们千万不要错误地以为,亲戚,朋友是不会介意的,所以就可以随心所欲,我行我素!请摈弃这种自认为是亲和的无意的伤害吧!
作家档案
罗永强,贵州省遵义市人,生于六十年代,八十年代在部队服役,退役后从事媒体工作至今。爱好文学。“偏是胸中无点墨,喜从纸上乱涂鸦”。微信名: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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