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丨某合资车企SQE经验分享

质量工程师之家 今天
 一、关于SQE的工作性质
  我们知道,在产品的整个形成过程中(规划设计、商务合同、生产制造、物流运输、销售服务),其实SQE都没有直接进行增值工作。SQE工作的目的,就是确保供应商持续、稳定生产合格产品。这就确定了SQE的工作性质只能是监督控制(简称“监控”),因此,SQE的工作目标,就是“确保供应商持续、稳定生产合格产品”,以实现低成本高价值的公司目标,即是在商务合同确定的情况下,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物有所值,不仅是合格产品,而且具备持续、稳定提供的能力。
  由此,相对于“体力工作者”而言,SQE就属于“知识工作者”的范畴。对于知识工作者,很多时候我们都习惯于理解为管理人员,SQE就是这种管理人员,只是偏重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品质提供能力的监控。
  对“体力工作”而言,我们重视的只是“效率”,即“把事情做对”的能力,其成果通常可用数量和质量来衡量,如生产了多少件产品及其质量如何。现在我们已经能够运用测定体力工作效率的方法,来促使工作者的产出大为增加。这也就是管理者在“管理”别人时,比较容易体现“成果”的原因。
  但我们无法对管理者进行严密和细致的督导,我们只能协助他们。管理人员本人必须自己管理自已,自觉地完成任务,自觉地做出贡献,自觉地追求工作效率,“做好该做的事情”,提高自己“做对的事情”的能力。
  管理人员本身并不生产具有效用的产品,不生产有形的产品,他生产的是知识、创意和信息。这样的产品本身并无用途,只有通过另一位管理者或操作者,把他们的产品当作投入,并转化为另一种产出,它们才具有实际意义,或称为有价值。再伟大的智慧,如果不能应用在行动上,终将是毫无意义,毫无价值的资料而已。
  因此,管理人员做的工作必须具有有效性,并且他不能只顾到他的产品本身的效用,而要顾及是否对他人有用。
  评价管理人员的“有效性”成果,唯一的标准就是看其工作的结果是否为客户创造了价值,被客户所使用并产生价值(这里的“客户”即指外部的,也指内部的)。
  二、关于SQE应具备的能力
  我们现在的很多规定,仍基本属于“拿来”的,虽有局部改编,但框架不变。这些“拿来”的东西,本身我们SQE理解都存在参差不齐,再去要求供应商执行,当然会出现执行力差的现象了。
  其实,这些“拿来”的规定,都是为了实现一种管理模式,即主机厂(OEM)将部分零部件的品质保证能力交由供应商来完成,这些零部件入厂后直接上线装配,并由SQE负责监控,以便达到转移成本风险的目的。
  但不同的供应商,因其历史积淀不同,形成的企业文化不同,运行模式也各有差异,这就对我们SQE“做对的事情”的能力提出了很大挑战。
  那我们如何管理SQE,并使其工作“有效”呢?
  1)熟悉质量管理体系知识
  SQE必须熟悉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知识,能够通过对潜在供应商评审,来判定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有效,并对既存供应商制造系统、质量管理系统和物流系统以及采购系统的分供方管控等存在的问题,能够指导供应商如何提升。
  2)零件的产品结构和制造工艺
  SQE还要熟悉负责零件的产品结构和制造工艺,通过对零件的PPAP审核、PCPA审核(即制造过程审核)和产品审核,判定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是否满足公司要求,对存在问题能够指导供应商实施整改。
  3)沟通协调能力
  SQE作为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和供应商的所有层级人员(从现场的操作工至总经理)的沟通能力,应该学会在各种情况下的基本应对方法或思考方式,达到供应商实现整车厂或主机厂的要求的目的。至于实际上该如何做,应由下属根据不同的供应商的不同状态加以判断,其行动的决策由每一位现场的SQE自己决定,虽然责任在上一级主管人员。
  值得提出的是,这种训练的目的,总是围绕SQE工作的“有效性”来进行,围绕提高SQE “做对的事情”的能力来进行,至于形式,则根据不同人员不同情况加以进行。
  三、SQE如何到供应商那里工作?
  虽然各个供应商的零件不同,运行模式也不同,但SGMW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却是一样的:在整个产品实现过程中,具备持续、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
  所以,SQE去供应商现场时,对每一个供货状态的零部件的制造现场,都必须思考三个问题:
  1)如何证明产品是满足要求的?
材料、尺寸、性能、外观,这些数据来源是否可靠?是否满足要求?
  2)是正式工装、模具的产品吗?
这里的“正式”是指批产状态。我们SQE是去“监控”的,“监”指监督,就是去观察分析,“控”指控制,就是去引导供应商往正确的方向走。有些SQE习惯于“监”而不“控”,或不知道如何“控”,这是SQE主要的受训内容之一。
  3)用什么证明过程受控?
过程只有“受控”,才能确保“持续、稳定”。通过对以下三个方面内容必须关注,并评价是否已做好了:
一是标准化作业(SOS),对5M1E(人机料法环测)表述清楚没有?    
二是MSA(测量系统分析)结果可靠吗?充分了解R&R(重复性和再现性)的意义。
三是SPC(统计过程分析)有效吗?取样、Cpk(过程能力指数)要正确可信。
  我们现在所使用的那么多规定和流程,其实都是为了评价供应商上述能力是否具备的具体手段而已。(反过来说,我们对供应商的规定、要求是否合理,判断标准也是看其是否能对供应商的过程的持续、稳定能力起促进作用,否则就应改进。我想,供应商一旦发觉这些规定有利他们能力的提升,一定会全力支持并执行的。)
  这里还有个SQE比较烦恼的现象,就是措施看上去很好,供应商高层也明确表示要做,但实际实施时却是有折扣的,总让人有执行力不好或措施不力的感觉,因为问题仍在重复发生。对这个现象,我倒认为SQE应该反省一下为什么会这样?是否我们的沟通方法有问题,没有找到问题根本原因或让别人损失过大不愿执行?
  在这里提出一种思路,一种路径,让供应商的过程控制更系统更有效:
  
      1、基于大数据的决策
  数据,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表象数据,一类是控制数据。
  表象数据是指表现在产品上的数据,如材料、尺寸、性能、外观等。
  控制数据是指生产制造过程中的参数,如电流,电压,压力,功率,转数,速度,温度,湿度,等等。
  表象数据是结果,控制数据是手段。我们可以通过控制数据的变化,去获得表象数据的结果,反过来,可通过表象数据的变化,去发现分析控制数据的变化,为决策提供依据。
  2、PDCA的持续管理
  PDCA就是以终为始的持续管理,这里的“终”,是指某节点的结果是在为公司和客户创造价值。强调用“以终为始”的控制思路,去持之以恒的进行目标管理,就是始终抓住影响结果的根本原因,然后基于数据分析,确定改善目标,并进行持之以恒的目标管理。具体到制造过程,我们要紧盯生产线/工位,始终问一个问题:如何证明生产线/工位做到了持续、稳定生产合格产品。
  持续、稳定,是指按预定节拍连续、稳定的生产能力。
 
  3、用顺序和逻辑结构去支撑制度,用制度去约束人的行为,形成真正的执行力。
  大家都知道,在5M1E(人、机、料、法、环、测)中,“人”是最善变的元素,因此,管理好“人”就变得由其重要了。
  企业是以做事做产品为目的,因此用“人”的原则是具备“做事”的能力,有两类要求,一类是“把事情做对”的能力,一类是“做对的事情”的能力。
  但不管是哪一类人,都存在“善变”的本性,有些“变”是对企业有用的,是企业需要的,有些“变”则会影响甚至危害企业利益,这是企业不允许的,因此,我们只能制定一些“制度”,去规范约束“人”的行为,让其每天的工作中时刻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
  “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人”的行为,因此,好的“制度”应该具有顺序和逻辑结构,并且是一个整体,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员工。
  其实,所有“制度”都是为了企业的利益,而去约束“人”在工作期间的行为举止。
  有了“制度”的约束,员工工作就有了方向,“做事”时就有了自觉的行为,这样就能形成真正的执行力。
  一个好的现象是,我们的供应商基本上是以人工操作为主的企业,也就是以“体力工作者”为主体的企业,这样的企业通常管理好数量和质量就能显著显现“成果”的有效性,也就是提高了“效率”。现在我们已经能够运用测定体力工作效率的方法,来促使工作者的产出大为增加。这也使得SQE的工作变得简单和显得“有效”。
  这样的企业,通常管理人员占比不大,也就说,在这样的“体力工作者”为主的企业中,“知识工作者”并不扮演重要的角色。这就使得我们可以用一些“新手”去管理供应商,让他们在工作中提高,只要其主管人员加强监控,及时指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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