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工程施工

 项目工程质量技术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第三章: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第四章: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第五章: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第六章: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第七章:成品保护制度

第八章:质量教育和培训

第九章: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第十章: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第十一章: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章 施工图核对制度  

1 、施工图核对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技术环节。审核的同时比选施工方案,为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创造条件。

2 、核对工作应与施工技术调查、施工复测相结合,通过对书面文件的全面阅读并与现场校对,把握其准确性、完整性。

3 、核对工作应在开工前系统、全面地进行。施工过程中随着掌握情况的深入可对重点重新审核。未经核对的图纸禁止使用。

4、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指导本项目施工图的核对。

5 、工作方法:先整体后局部,先原则后细节,先分专业后沟通衔接。

6 、工程部定期对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签证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纳入项目部绩效考核。

7、施工图核对意见由项目部及时汇总,分类处理:一般性“差、错、碰、漏”问题函报设计单位,抄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予以确认,凡影响建筑物质量和安全的问题未确认前暂时停工;需改变设计的建议提交设计变更单进行办理。确认的修正意见,必须以文件形式转发各施工作业层据以施工。

8、相关标准图:凡设计文件注明采用的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及相关规范都应全部收集,与施工图对照阅读。

9、设计图要求的施工方法、工艺: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是否是成熟技术,施工方法是否恰当。

 第二章 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使操作者掌握工艺流程、施工方法,了解技术标准,按交底的几何尺寸将工程付诸实施,完成工程从图纸向实体的逐步转化。

2、公司总工程师、工程部长、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对施工调查和设计文件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提交建设、设计单位解决。

3、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大量、长期反复进行交底工作,在其工作量中占有很大比例的份额,是技术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技术交底的偶然疏漏就有可能造成极大的损失,技术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仔细核对交底内容,技术交底执行技术复核制。

4、技术交底要求:

(1)重点工程,必要时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对作业层技术人员进行综合性技术交底。综合性技术交底的内容:工程主要技术条件、设计标准;工程部位及组成;主要的施工方法及施工步骤,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准备工作;使用的机具设备;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及使用部位;劳动力组织;主要质量措施;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等。

5、现场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资料,交底书内必须有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操作注意事项,且有编制、审核、接受人签字,并标注日期。

6、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复核制。

(1)作业层技术交底由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复核。

(2)各级技术人员应仔细核对交底内容,确保技术交底正确无误。

7、各级技术人员不得将设计文件、标准图、施组文件等不加标注和修订简单复印分发,必须对原图和资料进行分解,重新组合并附加解释,对可能疏忽的细节要特别说明,提出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和克服通病的措施;对于重要、复杂的工艺等,要制定专项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予以明确。对基层的技术交底必须要有明确的工艺标准及操作要求。

8、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人员有权监督作业班组按技术交底书、作业指导书和专项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发现偏差及时进行纠正;特殊情况下,有权暂停施工,并在事后提供相关书面报告。

9、技术交底书面资料应填写清楚复制若干份。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当面交接、解释明白确认无误后双方签认,其中一份由交底人留存备查。

 第三章 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  

为保障工程所用材料质量合格,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设备进场,特制定本办法。项目经理对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负全责。

一、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

1、主要材料进场后,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现场监理工程师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取样,并建立台账。

2、项目部资料员应根据材料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试验室的复检报告负责向现场监理工程师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

二、机械设备进场检验程序

机械设备进场后(含购置和租赁设备),项目部要对机械设备进行验证或邀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填写《机械设备验证表》。自检或检测合格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由项目部填报《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材料试验要求

试验由项目部取样员在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按照国家及地方行业标准、规范等进行取样。需要检验的材料未经试验验证、或试验结果尚未知晓、以及试验后为不合格的,严禁发放和投入使用。

四、进场物资的标识

1、进场物资标识的方法

对进场入库物资依据验证结果,采用标牌或记录形式进行标识,其内容: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进货数量、检验结果:即检验状态标识、检验人和日期、产品编号。

3、项目部对现场材料标识要有专人负责维护,材料员应督促检查,确保标识的准确、有序、完好。

 第四章 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一、工程部负责项目工程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好相应的监督检查记录。

二、所有工序的交接必须在专职质检员组织下进行自检、互检、专检,并以书面形式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复核后方可进行。

三、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检验批在施工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报项目专职质检员检查签字。由专职质检员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

四、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填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

五、分部工程验收由项目部组织,公司工程部负责参加进行自验,填报“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报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验收。

六、单位工程竣工后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项目部进行自验。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第五章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一、目的

工程验收是指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逐项检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并在工程完工后,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验收,评定质量等级。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对被其它分项工程所隐蔽的分项工程或分部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验收。坚持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是防止质量隐患,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的重要措施。

2、隐蔽工程验收后,要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列入工程档案。对于隐蔽工程验收中提出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处理后要经复核合格并写明处理情况。未经隐蔽工程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验收制度的要求

1、必须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制止违章作业,对已完成但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有权拒绝签字。

2、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是评定工程质量的基础,是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3、未经自检、报监理验收合格的各分部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严格按相关规范执行,不得以某人的经验和个人行为办理相关验收事务。

 第六章  成品保护制度  

1、项目部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2、工程部负责对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3、项目部按照施工需要制定成品保护的责任制,具体组织和实施成品保护工作。施工作业班组对工序成品的保护负责。

4、各级质检查人员负责各项成品保护的检查监督。

5、成品保护的部位有:进场的材料、设备、已完工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预制构件等。

 第七章 质量教育和培训  

一、工程部负责把“质量第一”的教育纳入职工技术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和搞好工程质量的自觉性,从而促进企业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办公室制订实施公司培训计划,实行职工岗位培训制度和专业技术干部的继续教育,组织开展职工业余文化技术教育,抓好职工技术队伍基本素质的提高。

三、项目部做好新工人上岗前的岗位培训,保证质量的技术操作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坚持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四、工程部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质量管理人才。

五、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组织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关键工序操作要领和安全、质量注意事项。

 第八章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质量信息包括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质量信息的内容应及时、准确、可靠,并做好信息交流记录。

2、内部质量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

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规范的遵循情况;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效果;内审、外审、管理评审结果;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结果;质量事故报告;质量教育和培训情况;工程部、各分公司、项目部之间的日常联络、常规报表、其他信息通报;质量管理体系各运行控制程序执行情况。

3、 外部质量信息交流的主要内容:

来自建设、监理单位、政府部门等的质量管理信息 。

4、质量信息管理

(1)、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产生的信息,由工程部和各分公司、项目部及时传递,接收信息的部门要及时做好记录。

(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下发的质量管理文件、工程质量检查整改通知由项目部及时传达,做好记录,并落实责任人认真按要求执行。

 第九章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度  

一、工程部监督对存在质量缺陷的工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并保留监督检查记录。公司总工程师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项目部负责对所属项目工程存在的质量缺陷进行控制和管理,并保留检查记录。

三、工程部负责纠正、预防措施和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四、质量事故报告

1、发生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

2、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工程部位及事故概况。

五、事故的调查分析:

1、质量问题,由项目部组织分析和处置,工程部负责监督执行。

2、一般质量事故由工程部组织项目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结果报公司总工程师;

3、对重大质量事故由工程部上报公司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公司总经理;

六、事故处理

事故调查处理时按照“四不过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第十章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项目部设专职资料管理人员,对所有文件建立收发、保管、借阅制度,建立专门的登记台账,进行归类、编号管理。禁止任何个人留存。

2、资料管理人员负责资料管理工作,对分包单位的资料管理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3、施工原始资料由项目部技术员、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等人员认真填写。项目部资料员及时搜集整理,原始资料齐全,工程竣工一个月内将竣工资料编制成册。及时向公司工程部、建设单位上报合格的竣工资料。

4、工程竣工后,项目部必须及时向公司工程部办理有关的工程施工过程记录、设计变更、经济签证、会议纪要、洽商记录以及指标文件、工程合同、协议等所有资料的移交手续。

 第十一章 工程质量技术检查制度  

1.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检查。

2.检查内容包括:工程质量、需要重点把关的主要部位工程技术、工程资料等。

3.检查措施:由检查组在当日检查中将发现的问题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下发给分包单位、施工班组,要求其整改完毕后写回复单,项目部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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