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是关于世界如何存在的两种根本不同的观点。它们之间的对立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联系观点和孤立观点的对立。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事物只有在一定的联系中才能存在和发展,孤立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因此它主张用联系的观点来观察事物。形而上学否认事物的普遍联系,认为世界上的事物都是彼此孤立的。因此它用孤立的观点看世界,只见局部,不见整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第二,发展变化观点和静止不变观点的对立。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不停的运动中,事物的运动和变化不仅有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而且有性质的根本变化。发展就是新事物不断产生、旧事物不断灭亡的过程。因而它主张用发展的观点看待一切事物。形而上学则认为世界上的事物在本质上是不变的,即使有变化,也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一类事物只能产生同一类事物,不会有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因此它用静止不变的观点看世界,只见事物的现在,不见其过去和未来;只见一个个孤立的片段,不见总过程。

  第三,承认事物内部矛盾和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对立。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内部都包含着矛盾,矛盾是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因此它主张用矛盾的观点来观察问题,坚持两点论。形而上学则根本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认为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都是外力推动的结果,因而只看到矛盾的一个方面,看不到另一方面,坚持一点论。

  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和斗争的焦点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因为只有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才能科学地说明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坚持发展变化的观点;而且只有坚持发展变化的观点,才能坚持普遍联系的观点。联系实际上是一事物的发展变化引起其他事物的发展变化一要素的,发展变化引起其他要素的发展变化。形而上学否认矛盾,就只能坚持孤立和静止的观点。

  联系和发展是有规律的。唯物辩证法就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联系与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它是由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和一系列其他范畴构成的科学体系。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和形式,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范畴则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是宇宙的根本规律。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变化的内在动力。

  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联系。事物发展变化的动力、源泉就在于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这是发展观的实质与核心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它们的钥匙。事物为什么会发生量变和质变?事物的发展为什么会是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事物内在的矛盾运动。而且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的关系,以及必然性和偶然性、本质和现象等一系列对偶性的范畴之间的关系,都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第三,矛盾分析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唯物辩证法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它主要是教导人们学会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毛泽东指出:“这个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

  第四,承认不承认对立统一规律以及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斗争的焦点和根本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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