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标准问题上的两种错误观点
真理是与客观世界相符合、相一致的认识,如何确证这种相符合、相一致,这就是检验真理的问题;用什么作为检验的准绳,就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真理应当被检验,检验应当有一个标准,这些对于绝大多数哲学来说都是没有疑义的。但在什么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问题上,分歧却很大。所有的唯心主义哲学都是从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前提出发,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否认物质世界是不依赖于意识的客观存在,否认客观真理,在真理标准问题上,也就不承认真理标准的客观性。唯心主义哲学在真理标准问题上的观点复杂而多样,这里仅介绍两种常见的、影响较大的观点。第一种,提出用伟人、圣人之言作为衡量真理的标准。例如,在我国古代,有人提出“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在我国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有人提出以领袖的言论作为衡量真理的标准,认为凡是符合领袖言论的就是真理,不符合的就是谬误。这种关于真理标准的观点是不正确的。首先,这种所谓的标准没有客观实在性,因为伟人、圣人之言是主观的东西。其次,伟人、圣人之言本身是否正确还需要通过实践进一步证明。如果伟人、圣人的言论本身就是不正确的,即使与之相符合也不能说就是真理。最后,伟人、圣人之言即使是真理,也不能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第二种,实用主义哲学提出的“有用即真理”。美国哲学家詹姆斯说:凡是有利于我们的工作,并使我们得到效果的东西就是真理,这也是真理的唯一的标准。我国的实用主义哲学家胡适就主张这种观点。他说:“真理原来是人造的,是为了人造的,是人造出来供人用的,是因为它们大有用处,所以才给'真理’的美名的。”这种关于真理标准的观点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观点。首先,检验真理是关于认识与认识对象是否一致的问题,与真理是否具有效用是不同的两个问题;其次,真理是有用的,但人们的经验表明,在现实生活中,有用的未必就是真理;最后,在现实社会中,人都是具体的人,各个人的地位、立场、经济状况等不同,对于什么是有用的也就会各有不同的理解,这样就会使得真理的标准变得极为不确定,也就失去了标准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