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期待“商”不与“奸”为伴

期待“商”不与“奸”为伴

范景来||北京

昨天去了商场购买酸奶,见包装盒上标记的生产日期是4月1日,于是问售货员,保质期多长时间,售货员回答:“28天。”显然,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半。

我问:“生产日期有近期的吗?”

售货员回答:“没有,都是这个日期的。”

我随意拿起上面的,看下面的生产日期是多少,不经意间发现,有4日、5日的,再往下看,还有8日、9日的不等。于是我便质问那位售货员:“你不说没有近期的吗?”售货员不做声,显然知道自己刚才说了谎,无法回答。我便又半开玩笑地说:“你们做买卖的真是精,把近期生产的都放在下面,生产日期长的放在上面。”售货员见我一语中的,没有反驳,反而回答道:“如果你做买卖你也这样。”

本来是随意而问,没成想确引出了一个秘密,让我有些愕然。

都说无奸不商,还真的是个定律?普通的一盒酸奶,生产日期差几天无可大耐,消费者希望买近期生产的,因为保质时间长,便于消费时掌控。而售货员,则希望把生产日期长的早点卖出去,不至于因为过了保质期,而降价处理造成损失,这种心理都是正常的。但做为商家必须讲诚信,有就是有,无就是无,如实告知,不应该隐瞒,更不能刻意把即将过期的产品摆在明显的位置,而把近期生产的有意识地放在下面,欺骗消费者,这种做法显然不妥,也违背诚信的原则。

晚上公园散步,我把这个事情讲给了妻子。妻子说,这不是什么秘密,卖东西的都是这样。并举例,超市卖的牙膏,摆在明显位置的,一定是一些价位比较高,利润比较大的品种,而视觉差一些,或者不容易触摸到的地方,摆放的都是一些利润低的,价位低的。我没有购买牙膏的经历,不了解具情,但我觉得,妻子说的很有可能是对的。不仅是牙膏,其他的商品摆放,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规则,恐怕售货员也早有考虑,也许与卖酸奶的如出一辙吧。

这让我想起了前两年在早市买菜的一个经历。我常去早市买菜,主要是图个新鲜,另外,价位也不贵,售卖者都是一些地道的农户。那天买菜,忘记了买的什么品种,也忘了在哪个摊位买的,我付的是一百元整钱,买完菜后还要赶回来上班,所以找完钱装好便匆匆回来。没成想,再次购物付款时才发现,那天找给我的五十元钱竟然是一张假币。妻子埋怨我太粗心,我也自责被白白骗了五十元钱。自此以后,我再次去早市时便多了一些戒心,也对那些商贩有莫名的反感。看上去憨厚朴实的农民,竟做如此欺骗的勾当,真是让人不可思议。至今,那张假币还躺在抽屉里,成为我的一个伤痛,一个警醒。有时我在想,是什么原因让那些本来淳朴善良的农民也世故了、圆滑了、变了味道,有了奸气呢?答案应该是商吧,因商而奸也许是最好的解释。

再联想到商店打折促销,正常的优惠活动本无可厚非,但有时打折的幅度令人咋舌,让人心惊。一套1000元服装,可以打五折卖500元。究竟是原来的定价太离谱了,还是在打折的背后有什么隐情?不得而知。很显然,这“商”里面一定有“奸”的成分。

我喜欢诚实,诚实做人,诚实做事。讨厌任何奸的行为,因为那与诚信相悖,与文明不符。

J商场是城区较大的一家超市,赫赫有名,各种荣誉、牌匾无数,前来购买的客户也是络绎不绝。这样的商场尚且如此,其他的门店也就可想而知了。

目前,各地争创全国文明城区活动如火如荼。文明的内涵非常丰富,不是简单地搞一搞卫生,美化一下环境那么简单。重要的是要提升人们的文明素质,各行业、各部门、各个环节、各个角落,都应该覆盖到,只有文明润心,文明城区才会实至名归。

期待“商”不再有“奸”的味道,让文明城区早日到来。

插图/网络

简介

范景来,现居北京,本科学历,爱好文学,喜欢用文字抒发情感,享受生活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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