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值不值得同情?受害人背后的故事
前女记者发文称:“长期遭家暴后带孩子逃离:曾经头部被打,小便失禁”
说的这个女主好像是为了“爱情”跑西藏的那个。
女的勇气可嘉啊?
一线城市工作的,竟然为了渣男,跑农村吃苦。
又一个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女人,不能带着孩子离开吗?
网友调侃道:“家暴还生老三?家暴还能一起生活那么久?不值得同情。”
阿明的妈妈也是这样,被打了二十多年,脚踹,挖或打脸,扯头发往墙上撞,或拿凳子砸……
她的话就是:“为了孩子忍,但可不用,你忍得住。”
长期在野外生活的人,千万不要跟他相处、更不要结婚。
在野外几乎离人群很远,他清楚地知道“打你”是很容易的事儿。
而且不会有人知道,打过你、哄哄你,你又继续生活了!
知道他为什么,选择这个行业吗?
因为,他比谁都了解他自己!
荒无人烟的地方,是他肆意撒欢的地方!
他们不适合和人打交道。
因为他知道,他这种人在社会上,不会有人惯着他。
只能躲在角落里,欺负自己身边的亲人,来满足自己的私欲!
别问我怎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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