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辩证法之间的若干巧合
凡思想者,都能在自己的理论体系内自圆其说,这是旧文明格局下,人类整体自欺欺人生活状态下的历史必然,但哲学终究是有终极追求的——必须终极适用不特定的一切人——也就是说,作为思想产品的提供者,必须以自己的理论说服不特定的一切人,这是常识化哲学创作的唯一正确方向。
说服不特定的一切人,事实上是不可能的,也没有必要,所以常识化的哲学思想,只须说服所有的思想家即可,也就是从理论上征服一切其他思想流派。达到了这种境界,也就相当于实现了终极自圆其说,当然,也只有达到了这种境界,才能真正引发哲学的常识化转向。
凡不能实现终极自圆其说的哲学,必定陷于立场的狭隘,而且很难自拔——只要不能自圆其说于其他对立思想,就意味着不能自主摆脱人类的集体逻辑天花板。
所以,凡不主动追求终极自圆其说的,必定在顽固的固步自封中僵化了自己,这样其理论中所言代表全人类利益的思想,就只能变成事与愿违的自欺欺人,明明违背了初心,还要据以攻击或贬低其他思想,就是沽名钓誉。
因为所有旧哲学思想都没事实引发哲学的常识化转向,所以它们都是终极哲学必须彻底颠覆的对象——终极哲学必具备实现人类整体终极自圆其说的能力,这样人类才能消除一切主观保守心理,从而真正走向集体成熟。
前面说,只要不能自圆其说于其他对立思想,就等于不能自主摆脱人类的集体逻辑天花板,之所以不是说服其他对立思想,那是因为终极自圆其说的思想即便产生,也需要过程去挤压旧哲学的生存空间,因为生存在旧立场之下的人通常很难被新思想说服——新逻辑覆盖旧逻辑,表面上需要时间,实则是内在价值观的调整,需要权衡后的取舍。
经过这样的解读,再有人在我面前强调什么完美政治制度,我只能佩服其政治立场的坚定,但不会惊诧,因为人类一贯愚昧如此,所以我并不急于以一己见之力推动哲学的常识化转向,因为人类原罪的报应只能一点一点缓步消退、归零,不可能一蹴而就,因为每个人都从出生开始,从零建构自己的思想体系,只有天下大同,才能彻底清除人类的原罪——其实只是不真知导致的缺陷而已,也员缺心眼儿。
回看第一次哲学高峰,人类的哲学水平明明还很不完善,只因当时不同哲学分支的核心人物均提出了对真知的正确认识,比如老子的知不知是知也,比如苏格拉底的知道自己的无知,比如佛陀的放下一切执念,所以人们仍津津乐道于当时哲学发展状况之恢弘,却对自己不能通过自主突破逻辑天花板的固步自封进行应有的反省,所以今天的整体哲学水平并未对第一次哲学高峰有什么实质超越。
当时的西方文明,因为同样由无知而向初步有知进步,所以虽然形上地抽象出与中国传统文化“道”概念相似的逻辑、理念等具有主观本体意义的概念,但受制于政治的干扰和崇拜诸神的误导,所以也和当时的中国人一样,即便知道这些概念具有抽象的本源意义,也不敢直接命其名为本体,更不知有什么本体论,大家只是在阐述思想,因为哲学在那时还没能形成完整的清晰体系。
这样的后果是,中国人不再研究本体论,直接研究社会整体和谐去了,而西方人则把从不曾明确的本体论进行了下意识的拆分,选择性不研究主观本体,只一门心思研究客观本体。
总之,当人类不知道自身文明相对于自然和宇宙文明为一个特色的主观文明的时候,即便利用自己的时空观发现了主观性本体,也不知界定其为本体,所以只有等待现代科学出现,在参透了物质本体之后,才有可能终极发现人类文明的主观本体,人类文明才能因此而实现主观上的终极成熟,然后充满信心地奔向主客观一致的终极成熟,也就是之前我说的,实现物理自由。
这说明,人类文明本来有两个本体,无奈由于对辩证逻辑认知存在缺陷,所以世人皆受形式逻辑束缚,只有一个本体,于是中国人将这个本体高度概括为道,古印度人将其命名为梵,古希腊人缺乏这样的概括能力,于是将其分别定义为理念、逻各斯。
现在看,幸好古希腊人当时的概括能力差了点,但没差到有些文明不展开哲学思考的地步,所以才给现代科学的诱变和今天中西方文化的完美互补留下了难得的机遇。
其实中国传统文化早有道本德末的本体论论述,但这种本体论严格区别于西方哲学的本体论,因为过分强调宏观世道人生,所以忽视了对微观人生中关于情志方面的内在逻辑关系研究,于是只在名家思想内搞明白了“合同异”和“离坚白”之后,就将名实关系纳入其他学派,我认为是与儒家合流,所以中国不是没有逻辑学,而是将逻辑学完全融入语法和修辞当中了,因而中国传统文化丧失了诱变现代辩证法的机会,当然也就丧失了诱变现代科学的机会。
中国传统辩证法高明于物极必反规律的发现,而马克思则在现代科学的帮助下,才有机会将僵化的唯心主义辩证法颠倒为灵活的唯物主义辩证法。
对比之下,马克思唯物主义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中,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加起来,等同于《道德经》当中的物极必反规律。这种对应关系与《道德经》中玄妙的“一生二”应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反之也与中国传统文化擅长的合二为一或万法归一也有内在逻辑联系。
总之,按照这种联系,我在《哲学的常识化转向》中参照西方哲学对《道德经》进行了反复的常识化解读,只是现在我才发现,这种联系原来如此广泛而又直接,比如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中的对立统一规律,也叫事物矛盾规律,直接对位于《道德经》当中的道分阴阴,同样也有一分为二和合二为一的对位关系。
现在看,唯物辩证法当中的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两个规律等同于《道德经》当中的物极必反规律,而《道德经》当中的道分阴阳和物极必反又合起来等同于唯物辩证法当中的对立统一规律,所以这绝不是简单的巧合,而是逻辑学必须在这样的一分为二和合二为一中才能真正变得常识化,因为优势恰好互补,因为这种终极真理只能在中西方哲学的正确互译中才能被终极发现,所以逻辑学和辩证法必须因此而重新解读。
当然,哲学的常识化转向也必因此而更加顺畅。只可惜西方的逻辑学太绕,我一直懒得在那里做无谓的转圈儿,所以暂时仍只能继续做些宏观论述。
我的哲学写作从来不大篇幅引用别人的思想辅助说明问题,就是因为我学别人的思想时,从不死记硬背什么,只像当初学课文一样,自己提炼其中的中心思想,所以一切传统思想精华才在被我吸收之后,不再背负门户之见的负担,所以我才敢执著于哲学常识化基础上的普及化思考,所以才有了现在诱变哲学常识化转向的机会。
对比之后则不难发现,中国传统文化以道分阴阳所展开的玄之又玄的辩证论述为能,这种辩证之要在于“正反合”的完整逻辑循环。或者说,中国学者交流意见,都有相同的正反论据交换意识,差别只在于合于一个终极之理上的不能,所以中国传统文化讲究“一言以蔽之”,这就是天人合一理念对中国(文)人的绝对影响——在理承于天(道)的统一立场下生活的中国人,大农业文明生产方式决定了,只有确保一个国家保护下的稳定与和谐,才符合全社会集体利益的最大化原则——所以中国人才能总结出“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现在看,这种规律性,在旧哲学指导下,不过是先天内在思想分裂的人必然纠结于利己与利他的不可终极调和而已,但相对于其他文明缺乏存续的永恒性来看,中国传统文化对平衡人的利己与利他性是相对最好的——真正的天下大势分久必合于天下大同的时代,就这样因为哲学的常识化转向而到来了,西方文明用现代科技推进的经济全球化的滥摊子,只有靠中国传统天下大同思想结合西方哲学异化出来的马克思主义相结合,然后才能在哲学的终极正本清源中得到终极治理。
反过来再看西方文化特点,他们只注重研究与人类文明对立的自然文明的本体性,虽然在现代科学的帮助下,他们发现了人的主体性尊严,并建立起像模像样的现代民主制度,可惜只要上帝这个一切主、客观存在之因不被彻底瓦解,外在的民主制度也无法解决他们内在跪拜于上帝的尴尬——作为上帝永恒的奴隶,他们越富裕就越分裂,因为人的真正解放在于精神思想方面,所以科学赋予他们再多物质自由也没用,因为他们精神皈依的错位,所以只能更加分裂着痛苦地活,然后再把畸形心理压力向其他文明不当释放,所以他们只能坐等常识化哲学的拯救。
他们是幸运的,因为常识化哲学已经款款而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