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社会,真的是越讲理的人越吃亏吗/于小燕(原创)
现在的社会,真的是越讲理的人越吃亏吗
于小燕
导读:一场大火,烧毁了一个家庭的生活,就因为不懂法律知识,没有做价格评估,这场在繁华地带(城郊)、中午两点钟发生的火灾,就当没有发生过吗?
——于小燕
2017年6月24日中午之前,那是一个和以往任何时候都一样的快乐日子,老公去了店里,我和女儿在家里。
忽然,老公打来电话,说是房子烧掉了。火救灭了。
我和女儿赶快骑电动车就往店里跑,老远就看见店的地方浓烟滚滚,停着几辆消防车。
路口已经被封了,三轮车过不去,我们就放下三轮车跑了过去。
大火已经救灭了,只有零零星星几处地方还冒着火,消防队员正拉着消防管在浇水。
隔壁的货运部,和我们两家子,挨住的地方都烧掉了。还有一家子在西面。
现场已经封锁,不能进去。
我们村的一些人、近处的一些人、还有过路人、远远近近来看热闹的人,围得水泄不通。
他们说,了得,这么大的火!几米外,都炙得人都沾不到跟前!
你想,都是沙发了家具的,都是易燃物,着起来了得!
老姜(我老公),幸亏是白天,这要是晚上,你睡在里头,还了得!
这下这个货运部倒霉了,那么多的沙发了新家具了都烧掉了,可能得损失一两百万!
我听了暗暗吃惊。
我的老公是一个爱喝酒的人,每天晚上都喝得醉醉的。这火要是晚上着,我老公就完了。不说睡得沉沉的了,就是醒了,这样大的火,咋跑出来?
虽然东西烧掉了,人没事也是万幸!
再说人家烧掉了那么多,我们毕竟烧掉的少。
都是个过日子的人,我想我们烧掉了这么些,难过得睡不着觉,那家子(货运部)烧掉了那么多,以后咋过呢?!不知道有娃娃没有?娃娃多大了?上学不上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妹妹打来电话,说,东西烧掉咋弄下了?他给你赔了么?他给你烧掉了,你找他去!叫他赔!
我很作难,说:“咋找呢?他也烧掉了那么多。”
我妹妹很生气:“他烧掉是他自己的事,你不找他去。你要把他的烧了,你看他会咋办?!”
我觉得妹妹说得对,给老公说了。老公不听。说人家也烧掉了,你找他,他搁啥给你赔呢?
消防队叫递交财产损失清单,我就想尽量把我们的损失都写上。
老公不同意,说:“差不多就行了,我们那都是用过的东西,又不是新的,你都写上,他的东西也烧成那么个样子了,他搁啥给你赔呢?”
我就大概写了这些
十月份左右,消防队的调查结果出来,通知叫去取火灾事故认定书。老公送快递去了,我代他去取。心里很高兴,看都没看,签了字按了手印,就把火灾事故认定书拿回来了。
自以为有了这张火灾事故认定书,不管打不打官司,心里也就放心了。总归是公家认定,他们烧了我们。
而且说实话,我们也并不想打官司,听说打官司又费时间又费精神,有了那精神,还不如自己挣钱去。
我以为,事情过了,货运部的人不说赔钱了,咋么也会给我们说声“对不起”之类的话。
着火毕竟是天灾人祸,他们也不是愿意的。我们也一直没有生过他们的气,知道他们自己也损失惨重。赔不了也没办法,我们就认上个倒霉算了。
但是从头至尾,人家从来没有找过我们,理都没理睬过,火灾过后,一句话都没说,就搬到别处去了。不要说说句话,连人影儿都不见,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渐渐生了气。
我家孩子正在上高中。我老公是个手艺人,靠着修理轮胎,我们全家一直过着稳定的生活。火灾过后,房东收回了场地,我们就断了经济来源,为了生存,老公去送快递。因为是新手,年龄又偏大,每日从早忙到黑,还挣不到钱。
我和老公去货运部找了几次,几次都没有见到货运部的老板,老板的女人给我们说,他们也是给别人看店的。给了我们一个广州的电话,叫我们跟他们的大老板说。
我们给广州打电话,接电话的不是大老板,说是负责这块儿的一个经理,说他们也正在调查,等调查结果出来,会给我们一个答复。
但是,眼看就要一年了,不管是货运部还是广州方面,从始至终,一直都没有跟我们联系过。
今年五月底,老公不送快递了,而且眼看快一年了,我怕满了一年,会过了打官司的时效。就决定向区法院起诉。
我们没有请律师,因为律师费太贵了。一个好律师,起价就5000元呢。
这个大空场子就是货运部,以前堆得山一样的货物都烧掉了
中秋节前头,我和老公刚要去接女儿。法院打来电话,说判决下来了。我和老公都很高兴。我去接女儿,老公去取判决书。结果老公回来,说我们败诉了!
我当时眼泪就下来了,实在接受不了这个现实!太让人生气了!
埋怨老公,埋怨自己。怪老公笨,怪自己一直只做自己的事情,当时没有帮助老公,没有把老公的事情当自己的事情来做。
如果我们那时候做了评估认定,现在哪有这样事情?都是我们不懂法律,太愚昧了!枉我还一天价趴在电脑上写文章,真糊涂!
但是,货运部经常在他们厂子里烧垃圾,虽然我们不知道,着火的当天,他烧垃圾了没有。
不能证明火是被告原因造成的,但是火是从他的厂子里着起来,烧了我们,这是事实,也是消防队认定了的。
就说我们没有财产评估认定书,那么,着了火总是事实吧?他们烧了我们总是事实吧?房子里面的东西看不见了,外面的总能看见吧?难道我们的那些东西一文都不值吗?
被告不认可我们的损失清单,但他认可不认可我们的房子,我老公和他背靠背住了一年,他该不会认为那房子也不存在吧?
法院不做调查吗?那附近的人,难道不证明我们那儿曾经有个彩钢房吗?
消防队也有资料,法院难道不调取消防队的影像资料吗?
价格不能认定,就算给我们当破烂赔,该也不会败诉吧?!
着了火都没生气,现在打了官司,却这么生气。
我决心要上诉,但是老公今天去问了人,说是如果不能提交新的证据,上诉也会维持原判。
心里一下子颓丧了。去年的火灾,到现在一年多了,到哪里去找证据。
心里真是太难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