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小圣王献之书法集锦

王献之(344-386年),字子敬,生于山阴,王羲之第七子,东晋著名书法家。由于其书艺超群,历来与王羲之并称“二王”,或尊称为“小圣”。王献之曾经担任过州主簿、秘书郎、秘书丞、长史、吴兴太守等官职;成为简文帝驸马后,又升任中书令(相当于宰相)。但政绩一般,远不如他的书名显赫。故人称“大令”。在书法史上被誉为“小圣”,与其父并称为“二王”。

王献之自小跟随父亲练习书法,胸有大志,后期兼取张芝,别为一体。他以行书和草书闻名,但是楷书和隶书亦有深厚功底。由于唐太宗并不十分欣赏其作品,使得他的作品未像其父作品那样有大量留存。传世名作《洛神赋十三行》又称“玉版十三行”。前人评论王献之的书法为“丹穴凰舞,清泉龙跃。精密渊巧,出于神智”。他的用笔,从“内拓”转为“外拓”。

他的草书,更是为人称道。俞焯曾说:“草书自汉张芝而下,妙人神品者,官奴一人而已。”他的传世草书墨宝有《鸭头丸帖》、《中秋帖》等,皆为唐摹本,他的《鸭头丸帖》,行草,共十五字,绢本。清代吴其贞在《书画记》里对此帖推崇备至,认为:“(此帖)书法雅正,雄秀惊人,得天然妙趣,为无上神品也。”他的《中秋帖》行草,共二十二字,神采如新,片羽吉光,世所罕见。清朝乾隆皇帝将它收入《三希帖》,视为“国宝”。

王献之学书和他的父亲一样,不局限于学一门一体,而是穷通各家。所以能在“兼众家之长,集诸体之美”的基础上,创造出自己独特的风格。终于取得了与王羲之并列的艺术地位。书迹有宋米芾临的《中秋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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