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已有27省份开展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央广网北京2月2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年来,我国人口流动性日益增强,不少人在非户籍地生活和工作。以往,人们跨省异地就医需要自己先垫付钱款,报销时要拿着单据、材料回到参保地办理。2016年12月,国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系统投入使用,信息全国联网,异地就医的群众再也不用“跑腿、垫资”。
同时,门诊跨省即时结算也在加快推进中。国家医疗保障局2月1日发布消息称,新增山西、内蒙古等15个省区作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区、市)开展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今年1月,我国新增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15个省份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首批开通统筹地区89个、定点医药机构663家。
办理程序有哪些?
关于办理的程序,国家医保局表示,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备案人员,同步开通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外备案。其他有异地普通门诊就医需求的人员,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上述试点地区的试点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可以按照规定直接结算。
国家医保局开发上线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提供异地就医备案功能,22个省份的170个统筹地区参保人可以依托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办理备案,同时可以在线查询开通普通门诊试点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药机构。为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试运行期间直接结算未成功的费用,仍保留原有报销渠道。
安徽省六安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张涛提到了办理的三个主要渠道:“一是本人持社会保障卡,携带相关的材料,到当地的医保经办部门,或者是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在经办机构或者医疗机构直接办理转诊转院的手续,上传相关的信息就可以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二是通过开发的微信小程序或者通过手机APP,在线上办理信息的备案。三是通过人工电话备案,上传相关的信息,这样也可以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此外,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门诊都可以跨省直接结算。清华大学医疗服务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廖藏宜提到:“不是所有门诊都可以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对一些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性疾病,还没有放开。这些疾病因为涉及用药安全、用药周期和处方外流等问题,在政策和临床方面需要不断完善,等这些完善后,处方跨省也能使用就会更方便患者。”
已经实施的省份有哪些?什么时候全国普及?
已经实施门诊跨省即时结算的省份: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云南的所有统筹地区,以及四川、贵州、西藏的部分统筹地区(第一批);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第二批)。
没有的省份什么时候能用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黄华波表示:“依托国家医保局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范围,加快形成全国统一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制度体系、运行机制和实现路径。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确保2021年底基本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住院门诊一体化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