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与对称

均衡与对称有时会被混淆,其中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在变化中求统一,后者是在统一中求变化。相较于对称,均衡是指在画面布局上,通过对被摄体的影调、色块、空间位置和动静状态等方面的安排,获得整体稳定、和谐、完整的视觉效果。画面均衡并不是画面元素在数量和形体上的绝对相等和对称,而是视觉重量上的平衡,即以均衡轴为中心,两边的形体、影调和色彩可以不相同,但是视觉重量要基本对等。依据视觉重量平衡这一规律,在取景构图时可以通过取舍和布局,为画面制造均衡的结构。这一切要以突出主体为基础,否则就是舍本逐末。

此外,均衡并不局限于实物与实物之间的视觉平衡,空间也可以成为均衡画面的有效元素。比如拍摄人物,若在人物前方留出一定的空间,虽然人物在画面一侧,但我们却能感到画面是均衡的。

在构图中有效运用几何元素,是保持画面平衡所采用的一个好方法。由于人类大脑对于几何形状特别敏感,因此在构图中合理运用几何元素,可以使画面锦上添花。在运用几何元素构图时,还要注意掌握构图的均衡原则,以便将几何元素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通常,若画面的一侧已经包含了几何图形,那么我们可以尝试在另一侧也加入几何元素,这样做可以减轻一侧几何图形的视觉比例,使整个画面保持平衡。当然,在图形安排上要分清主次,不可一概而论。摄影师在构图时,一般先确定主体,然后寻求画面平衡。比如可以通过图形间的大小变化、明暗变化、色彩变化、虚实变化、远近变化、疏密变化等来突出主体,弱化陪体,并保持画面的视觉均衡。

一幅摄影图片如果构图失衡,会给人一种不舒服的视觉感受。均衡是视觉艺术上的一种量比关系。摄影家维利·奎克指出:“每一幅照片都应保持一定的均衡。”一幅画面只有做到了均衡,才能达到艺术审美与视觉心理上的基本要求。

均衡,是指画面空间上的视觉平衡,反应在人的视知觉上,便成为一种内在的心理活动和审美取向。当主体被布置在画面顶部或底部的三分之一位置以及左边或右边的三分之一位置时(主要是考虑三分法构图原则),画面的另一边就要加入一些视觉元素来均衡画面,否则就容易产生视觉上的失重感。此外,景物的分量不是指景物的实际重量,而是以各种景物给人的视觉刺激的强弱来确定其分量。换句话说,是视觉艺术上的一种视错觉。一般来说,暖色比冷色重,黑色比白色重,清晰的景物比模糊的景物重,画面近景比远景重。

起均衡作用的视觉元素可以是任何种类和任何形状的物体,可以是一条引导观者视线的河流、公路乃至一条线,也可以是一棵生长茂盛的树木,还可以是与主体形状相同或不同的其他任何物体,但其构成原则是不可喧宾夺主。在均衡元素的布局上,一般要选择能在视觉上与主体形成均衡关系的位置,比如相对于主体所处的位置,画面其余三分之一处就是均衡元素的最佳住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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